厂办大集体改革,“以人为本”要做到实处


  厂办大集体,是一个历史印记明显的特殊企业群体。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为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一些国有企业批准并资助兴办了一批劳动服务公司或其他形式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并被政府誉为“中国就业蓄水池”。如今,这些厂办大集体企业冗员多、产权不清、机制不活、管理不善、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突出,大量企业停产,职工长期失业。厂办大集体已成为企业重组不可回避的问题。

  今年3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利用3年至5年时间使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成为独立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

  改革后,人往何处去?这也几乎是所有厂办大集体改革遇到的难题,但我们的政府却忽略了这一点,“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合法权益切实得到维护”,如何保护?难道只是将嘴头功夫玩到极致就可以了吗?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曾表示,在国企改革中,破产企业的剩余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变现的收入,要优先安置职工,这是一条很硬的政策。前述国务院意见也明确表示,在职工安置方面,妥善处理好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就业扶持政策。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职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但这一切对现实来说,是那样苍白!

  “下岗”是漂亮词,“下岗”说法对失业者是一味安慰剂。企业转制了,厂子倒闭了,工人被裁了,从岗位上下来,谓之“下岗”。“下岗”不是失业——下岗,人虽下了“岗”还在,就像饭没得吃了碗还在一样,让人听了挺安慰的。可惜,对于失业者来说,“下岗”甚至并不比失业优越,他们的境况并不因为换了一个称呼而有所不同。“下岗”一说反而混淆了视听,掩盖了矛盾,影响政府决策,从而使到“下岗工人”的境况雪上加霜,这真叫死要面子活受罪。

  上世纪的下岗政策是在“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的口号下推进的,本来改革应该是革掉所有人的铁饭碗,但事实却只革掉了老百姓的铁饭碗,而领导不仅没有革掉其铁饭碗,反而还将自己的铁饭碗镀金了;其结果除了造就一大批城市贫困者之外,并没有解决国企普遍效率低下的问题。自90年代中期开始的国企改制,虽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目标,但是,从工人的角度来看,改革的过程实际上是逐步切断工人与单位关系的过程,工人失去了单位的依靠,而又无法从社会与市场上得到充分的资源,那么下岗职工走向贫困则成为必然。

  “集体企业无力给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发放经济补偿金,还多年欠缴养老、医疗保险费,职工到了退休年龄无法获得养老金,有病没钱看,生活长期陷入困境,这日子真是难啊!”抚顺矿区集体企业一位负责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说,“我应当算作当地最大的‘丐帮帮主’,要到各处化缘要钱、要物,帮助困难职工维持生活。”

  事业单位的改革为何总是说阻力大?而企业的改革会却不顾工人的死活,没有半点阻力?如果改革只是捏软柿子,如果“下岗”只是玩玩概念,把企业失业人员简单地并入社会失业大军,踢向社会了事,就将毫无意义。比更换概念更重要的是安排好失业者的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不能放弃国民失业保障的救济职能,希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视失业问题之余,切实想出更多更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世纪难题。

  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个国家敢说自己彻底解决失业问题,失业是在所难免的,尤其是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的国家。因此承认失业并不是什么太难堪的事,与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太大的关系。承认失业问题,可以让社会、政府正视现实,并切实做好失业保障、再就业等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失业人士的福利。即使一时间难以让所有的失业人士都得到妥善的安排,也远比掩耳盗铃式的驼鸟政策好。以人为本,并不是简单地说了就完事的,重要的是真正民众的疾苦放在首位,这才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政府应该做的!

  
厂办大集体改革两大难题待解

          “下岗”终于下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