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的成功及财富一样,人的权利也要由人自己去“打拼”。对我们而言,我们不能片面迷信“天赋人权”的思想,正如我们的谚语所言的“天是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的午餐”。人的权利也一样,如果人不想用自己的人生去力争,人是不会自动产生权利的。正如广州因高中生举牌反对改变地铁翻新计划。试想没有这位高中生的举动,广州人何时何地有如此的能够参与9000多万元进行地铁“统一化”改造工程的权利? 当然,人的权利的实现首先要基于一种诉求,一种夙愿,然后要有一种持之不弃的信念,这种信念要化成志愿的精神,最后诉诸行动。 没有法律确定的权利并不会获得司法的认可,要获得司法认可,就得形成法律条款,这要人自主地去运作,没有自主运作,权利是永远不会形成法律的,更不可能有合法的权利,所以说“天并不赋人权,人的权利要由自己去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