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美活到现在,一定死不了?


陈世美活到现在,一定死不了?

文/孙玉良

    药家鑫将无辜的农村妇女张妙撞伤后,为怕其“农民难缠”,在她的身上连刺八刀,结果了这个可怜人的性命,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其死刑,药不服,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于是观众欢呼,称此举是正义的胜利,公平的胜利。但有一个细节再次揪紧人们的心,药家鑫并没有被判“斩立决”,是否被执行还得最后等待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板上钉钉的事,又多了一层变数。

    正在这时,5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个“均”字,成了药家鑫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什么叫“均”,我认为就是“所有、全部”的意思,当然包括药家鑫。药没有被判“立即执行”,很有可能这被套在这一最高法的“钧旨”上,最后刀下留人,弄个死缓。

    我仔细读了最高法的意思,他们将“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最高法说得很动听,“冤冤相报何时了啊”,还是和谐为上。民间纠纷激化了,尽量多赔个钱,给活着的人经济上予以最大补偿。人死不能复生,杀人偿了命不是爱害者也活不过来了吗?人死了死了,活着的人还是要好好活的。最好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经过调解达成协议,一手交钱,一手买命,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最高法的苦口婆心,我是十分理解的。同是5月24日,《羊城晚报》报道称,一位叫呼格吉勒图的小伙子以“强奸杀人”罪于1996年被判“斩立决”,但九年后真凶赵志红坦白了他才是真正的凶手。你看看,错了吧,这就是“斩立决”犯下的错,如果呼格吉勒图没有被判“斩立决”,他有可能成为第二个“赵作海”,错杀了,现在改也改不了了。

    那个宋朝的包龙图,对犯罪分子来说,就是个杀人的阎王,动不动就龙头铡伺候,虎头铡伺候,狗头铡伺候,那几口要命的铡刀,毫不犹豫,让犯罪分子们亡魂丧胆。在他的铡刀下,国舅丧命,驸马丢魂,皇亲国戚也敢怒而不敢言。如果他象最高法一样讲“和谐社会”,我相信陈世美一定死不了,最多判个死缓得了,不就是死了个韩琪吗?还是个“自杀”,陈世美只负领导责任,根本就没有死刑大罪。抛妻弃子,算个罪么?现在包二奶的多了,“人生得意须尽欢”,不玩白不玩啊!

    何况,包公还错判过狄龙案,虽没有最后铸成大错,但对他也是个教训,是个“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小辫子,验证了最高法对待死刑“慎之又慎”的态度是对的。不死,就还有改过的余地,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万一杀人八刀自己又坦白交待的药家鑫二十年后被证明是“冤枉”的呢?饶他一命,对社会又没有多大的危害,关在监狱里,他又不能跑出来再杀人八刀,佛家讲: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他已后悔了,放下屠刀了,宽怀为大,不亦君子呼?

    只是,地下的冤魂,将情何以堪?他会不会死不瞑目,天天在阎罗王和判官身边诉冤,成了地下的祥林嫂?只是,最高法的宽大,会不会给弱小者凭添了几许无助,给恶势力助长了威风?从此这个社会,是否会多了快意恩仇,多了杨佳雪恨?杀人偿命,心中的怒火也便熄了;杀人不抵命,那怒火会不会越烧越旺,或者象鲁迅所说,不在沉默中暴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我不知道。反正我想不通,最高法的宽容,是不是对恶的纵容?而对恶的纵容,是不是对善的欺凌?法律不能替我们复仇,以后我们受了欺负,还愿意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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