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了两条“退路”的GPS能管住公车吗?


    

留了两条“退路”的GPS能管住公车吗?
盛大林

今年8月底前,广州的市和区两级所属的约1万辆公车将全部安装GPS。此次安装GPS的改革,广州市纪委将建一个类似交通指挥中心这样的监控体系,各单位、各部门也都要建这样的系统,实行分层管理。“靠市纪委这几个人不可能做那么多事情,但市纪委有权力调看全市任何一家单位的情况。”同时,还将进行允许“公车私用”但要付费的改革,若发现未经申请就私用公车,不仅要补回应缴纳的费用,而且要进行处理。(据5月25日《新快报》)

几个月前,在广州市两会上,公车安装GPS的拟议就曾引得广泛的质疑。大多数人认为,用GPS防治“公车私用”花钱多、效果少。但,广州市还是执意要这样做。随着此事进入操作阶段,更多的细节得以披露,而我对GPS管治“公车私用”更没有信心了。

广州的公车数以万计,市纪委的几双眼睛能盯得过来吗?当初就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现在,广州市纪委也承认“靠市纪委这几个人不可能做那么多事情”,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那就是所谓“分层管理”,即各单位、各部门各建监控分系统且各自监督。可是,这不又成了“自我监督”吗?如果各单位、各部门愿意管、管得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公车私用”,还用得着市纪委操心吗?要知道,各单位、各部门有权使用公车的大都是领导,本单位的监控分系统怎么敢去监督他们呢?

广州市纪委可能也意识到了上述问题,所以提出了“市纪委有权力调看全市任何一家单位的情况”。然而,“抽查”的次数毕竟很有限;而且,各单位、各部门如果有意袒护,完全可以消除GPS上的记录,“抽查”又有什么用?

除了“分层管理”可能架空车上的GPS,“有偿私用”也是一个漏洞。有了这个政策,手握公车钥匙的人完全可以尽情地私用公车——如果没有被发现,当然是白白地使用;万一被“抽查”到,补交费用就是了。至于那轻描淡写的“处理”二字,根本不足以让人忌惮。

广州市纪委副书记严翠芳称,“从黄埔区的试点结果来看,私用现象基本没有了,而且公车费用下降了24%。”可是,在试点过程中,并没有实行“分层管理”,也还没有推行“有偿私用”。再者,“私用现象基本没有了”之说本身就值得怀疑。

综上所述,广州市的公车GPS看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实际上,已经留了两条“退路”。如此这般,怎么能管得住“公车私用”呢?即使管住了“公车私用”,又怎么管公车的超标购置以及运行中的糜费呢?严翠芳副书记说,“最后的改革方向肯定是货币化。”——的确如此!然而,公车的货币化改革提了多年,却一直没有实际行动……

“说一千,道一万。”归根结底,还是缺乏诚意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