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僭建 莫变扰民


立法会议员之间,经常互揭阴私,互相指摘,市民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惟议员在选择攻讦的议题时,宜注意议题的社会性与逼切性。好让问题暴露后,最后得到解决的,不只是个别议员的问题,而是社会层面的问题。

 

然而,若是选题不当,议员之间的指摘,亦可殃及池鱼,变成扰民。以最近鼓吹严打僭建为例,就弄到一些天台居民人人自危,惶恐难安。

 

未经屋宇署批准,擅自在现有建筑物之上盖建附加物,或把现有建筑物改装,有违建筑物条例,严重的足以危害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对市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这当然不值得鼓励,严重的更应尽快取缔。

 

然而,香港之所以有这么多的僭建,有其客观原因。如果我们不先改革产生问题的背景,一味讲求严打,不但不能把问题解决,甚至可以衍生很多新问题,传媒宜先调查一下,香港的僭建情况有多普遍,若果全面严格执法,打击面有多大。

 

其实香港之所以这么多人僭建,是因为居住环境实在太狭窄,不得不用尽方法增加自己的居住空间。最普遍的是在天台或平台上加建铝质小屋;贪其成本低,且相对安全,既可储物,亦可住人,有助提升住户的生活质素。

 

政府自知这是高地价下的产物,故采取相对容忍的态度。所以,差饷物业估价署会向这些僭建物征收差饷,但屋宇署却不会横加干预。目的并非为了多收差饷,而是不想过度扰民。

 

其实,一些居住环境较佳的欧美国家,在这类问题上亦倾向从宽,而非从严。不少人把车房或地库改装,别作他用,虽于法不合,但政府甚少主动巡查,严加取缔,以免对人民的家居生活干预太多。

 

香港的人口密度高,建筑物条例比外国更严,以保护民生安全,这是有必要的,但立法从严的同时,亦应该让执法机构有一定的灵活度。现时政府其实已有一套执法指引,在制订时已先考虑风险度与手上的资源条件。可惜我们的议员与传媒都不愿考虑客观的情况,一句「有法得依」就大造文章。有关官员被迫跟着他们团团转,反而把一些必须处理的正常工作也放下不管了。这对香港并不一定有好处。

 

如果样样从严的话,很多家居的改善安排皆可视作僭建,加建天台屋违法,在窗口加冷气机也不见得合法。如果一一追查,雷厉严处,小市民一定烦不胜烦。

 

今次僭建问题已搞到满城风雨,如果最终只拆掉几个议员与高官的家居僭建,而不是真正解决社会的僭建问题,那搞风搞雨亦只能停留在议员互相攻讦的层面,传媒没有必要陪议员玩这种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