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销售明码标价,为何有点难


离即将正式实施的《天津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只有几天时间了,但是处于倒计时阶段的二手房市场确迟迟不见动静——
 二手房销售明码标价,为何有点难
  本报记者 刘英潮 实习生 刘艺博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规定和要求,市发改委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天津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然而在新规即将实施的倒计时阶段,本市二手房市场却反应依旧缓慢。记者走访本市大部分二手房中介发现各方还未做好充分的准备。
(小标一)标价很随意 一套房有不同挂牌价
针对二手房明码标价,《天津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中规定:“商品房经营者销售二手房,应当明确标示房屋销售价格,楼盘名称、楼层、朝向、户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等设施配套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房地产经纪(居间代理)服务费标准及代收代办费用等内容。”而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本市市内十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发现在明码标价、房源相关信息公开等方面仍有很大的随意性。
在红桥区芥园道附近的一家二手房中介门店内,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某套二手房价格时,工作人员报出一个价位,随后又说该价位还可以与户主协商,有下调空间。当记者要求查看房屋户型图时,对方随手拿笔在纸上画了简易图,并没有拿出正规的户型图纸。而记者走访多家中介后,发现这种“幅度型”报价很普遍,工作人员还强调说最终价格由房主决定,中介不能给出特别确切的价格。在南开区西湖道附近的几家大型中介门店内,记者还发现同一套二手房竟然有不同的挂牌价。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说,这是由于各家中介都没独家代理权,房主在不同的中介门店挂牌后又留有比较灵活的议价空间,只有同一家连锁企业的信息联网才能保证“一房一价”,至于其他家的报价就无法统一了。
(小标二)业内透露明码标价“羁绊”所在
本市一些大型二手房中介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近年来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二手房中介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不断加强,不仅要求中介公示办理流程和服务收费标准,还要求如实标示房源信息。大型中介一般都要求对二手房的楼层、朝向、户型、建筑面积、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供暖等设施配套情况进行登记,不过也存在着一些工作人员在部分信息填写上有遗漏。在房主的配合下,中介一般会将信息补充完备公示给买房人来促进交易的达成,如果中介恶意欺瞒买房人将负连带责任。但是目前明码标价问题确实有一些难解的“结”。
我爱我家、链家地产的有关人士都表示,二手房的价格决定权在业主,而很多业主的报价往往随市场行情而变动,甚至还经常出现业主临时跳价的现象。而不同中介公司信息不联网,如果一套房源在一家中介已售,其他中介公司由于不知情,无法及时撤下该房的信息。甚至有些中介机构还会通过已售的优质房源来吸引消费者。这样就造成了很多买房人对房屋售价仍感到“一头雾水”,而很多卖房人在房源已售的情况下不断被中介和看房人骚扰。甚至还有不负责任的中介公司通过虚假房源来吸引购房者。当前的二手房市场缺少一个监控房源信息的全市联网系统,让其统一各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并对明码标价有统一的界定标准,甚至能对不良中介的虚假标识信息的做法进行及时的处罚。
(小标三)房源展示需要监管部门强势介入
本市房地产业内人士指出,《天津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规定加大了对房价的监管力度,有利于抑制开发商“一日三价”、哄抬房价等行为,对于二手房市场来说,也有利于促进行业进一步规范。不过对二手房定价不能简单照搬监管开发商的举措,只能监管二手房中介发布真实的房源和房价信息。除了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和抽查外,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市二手房信息统一监管。
据了解,在我国香港地区有专门的监管部门联网监控各家房产中介的房源信息。当发现有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或者是未及时撤下已售房源信息时,该部门会给该中介下发重金处罚决定,有的甚至会被吊销营业资格。业内人士指出,本市二手房市场需要把行政和市场的手段结合起来,积极引导买卖房人合理定价,并加强管理中介市场,以便让一些利民的政策更好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