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500强——建设银行,客户至上,注重细节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多种产品和服务(如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在中国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1]

  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营销网络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设有约136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和悉尼设有海外分行,在莫斯科设有代表处,在伦敦设有子银行。建设银行的子公司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被巴菲特杂志、世界企业竞争力实验室、世界经济学人周刊联合评为2010(第七届)中国上市公司100强,排名第7位。

  该金融品牌在世界品牌价值实验室(World Brand Value Lab)编制的2010年度《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十,品牌价值876.32亿元。

  发展阶段

  建设银行自成立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经办国家财政拨款时期。

  1954101日成立原名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设银行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决定成立后,其任务是经办国家基本建设投资的拨款,管理和监督使用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部门、单位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几十年来,建设银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第二阶段为国家专业银行时期。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为适应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建设银行先后开办了现金出纳、居民储蓄、固定资产贷款、工商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国际金融、住房贷款和各种委托代理业务。通过开办各种面向社会大众的商业银行业务,丰富了银行职能,为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为国有商业银行时期。

  1994年,按照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建设银行将财政职能和政策性基本建设贷款业务分别移交给财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从功能转换上迈出了向现代商业银行转轨的重要一步。

  经过近50年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银行已经具备了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实力。到20046月末,资产总规模为37228亿元,负债总规模为35223亿元。资本充足率达到8.17%。按照境内外全口径统计,全行不良贷款余额657.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3.08% ,达到了银监会要求的3-5%的标准。境内外营业性分支机构15401个,其中有6个海外分行,2个驻海外代表处。全行正式员工26.3万人。同时,全资拥有建设银行,并持有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43.35%的股权,持有中德住房储蓄银行75.1%的股权。2004年9月15,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召开会议,决议共同发起设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将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后,名称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建设银行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和权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将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实现股权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将继续全面推进各项管理改革,促进绩效进步,努力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成一家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即商业组织的管理及控制机制。公司治理结构确定了公司各关系人(包括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其它管理人员和其它利益方等)的权利和责任,同时确定了决策公司事务的制度和程序。

  我们一贯信守以诚营商的原则,并力求达到国际先进的公司治理水平,以持续为我行的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我们认为采用先进的公司治理模式是我行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业银行的关键之一。

  作为股份制改造的一部分,我行改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并相应建立了一个新的现代公司管理架构,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权利和责任。我们的目标是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