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同志:
展信好!
我们游全忠、刘俊德、王华清、陈大炳、胡淑华、刘华达、王太荣等人系四川省南充市的西华师范大学(原四川师范学院)退休干部,游全忠、陈大炳参加过抗美援朝、援越抗美,多家媒体作过报道。刘华达、王太荣已病故。学校在贯彻国务院工资改革中对我们搞辞职、降职级,严重违背了国家、四川省有关政策和其它文件规定,请求恢复省上批准的副处级干部待遇,发给副处级退休费,补偿多年来的经济损失。
一.事件概况。我们有两人是1950年、一人1954年、两人(女)1960年参加工作的,一贯表现好,长期任科级职务,有三人是处级部门负责人,其中两人经过二、三十年军旅生涯的营职军官,跟随部队南征北战,经受过生与死考验的有功者。1993年9月前,我们经过“严格履行干部选拔程序和审批任命手续”,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正式行文批准我们为副处级调研员职务(川组宣﹝1993﹞142号)。学院转发省上任职时,免去了中级职称。1994年5月7日,学院梁书记开“党政碰头会”说:“免去副处级调研员,好腾出名额来解决其他人”。邓院长搞辞职,规定写辞职书,梁、邓后来承认搞错了,请现任领导纠正,院人事处领导不展示上级工资改革政策文件,暗箱操作,欺上瞒下,说教、误导中级职称工资比副处级工资高等。学院在上级处级干部特别是副处级调研员任免权未下放情况下,未经党委集体讨论,未报上级批准,竟开个部分干部碰头会,同年6月20日违规以“院人字﹝1994)23号”文就免去了副处级职务,省委组织部行文批准的副处级职务被校行政文件免了,临时聘个中级职称去套工资。二刘已于1994年2月前退休了,他们还搞又免又聘的闹剧。陈大炳1954年入伍,1987年被评为中级职称,1993年被省委组织部批准为副处级职务时已免去中级职称。陈2001年看到1993年国家工改文件,副处级任6年职务工资是310元,中职6年多才285元。可见副处级比中职工资高。他们为“腾名额”,想方设法把陈大炳整了下去,使其受害不浅!学院当年对我们降职,可能“腾出”了7个名额,对他人突击提职务,突击提工资。
二.学校搞辞职、降职、级,严重违背了国家、四川省工资改革政策及其他文件规定,实属罕见。学校对国务院、四川省工资改革文件一直封锁,我们长期被蒙蔽。这些文件(先后于2001、2007年在外单位查到),并没有工资改革搞辞职、高免低聘的规定。一违反了国办发﹝1993﹞85号文件关于工资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条3款,要“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其现有职务”才能参加套改工资的规定。二违反了该文件三(二)条2款,临时聘的职称,又未兑现职称工资、不能按职称进行工资套改的规定。三违反了川人发﹝1994﹞7号文件二条,套改工资的现任职务,均以川府发﹝1994﹞34号文件(1994年3月16日)下发之日本人所任职务为准、任免机关正式任命通知及副处级与副教授相应为同一级别的规定。二刘已于3月16日前退休了,其他几人3 月16日前后至退休仍在岗任副处级职务,应以副处级套改工资,学院5月对我们错搞那套已是“马后炮”了,是根本无效的。四违反了学院《通知》一条二款,晋升一般职务后“不能再变”,不能再任技术职务的规定。五违反了中共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条,干部的任免要经校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开个党政碰头会任免干部是完全无效的,是根本不合法的。
十几年来,学校有的同志把违反工资改革、我们晋级后“不能再变”等文件规定、错误作法抛在一边,专以违心写的白条子作文章、蒙蔽人,把责任完全推在我们头上是太不公平了,试想,如果都以违心写的东西认定,过去好多大小冤假错案也不能纠正。为什么对我们这样苛刻?甚至把学院当年严重违背国家、省上工资改革政策,干的冤假错事说成所谓我们“选工资问题”,把我们只有副处级职务与“双职”带长字号的真正选工资的人,混为一谈。掩人耳目,混淆事非!
三.学校错搞了上述那一套,由副处级干部降为科级干部,损害了我们的切身利益,侵害了我们的身份权利。我国《公务员法》规定,“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职或者处分。”学校没有法规事由,没经法规程序,我们被免职、降职、辞职。学校居然至今不纠正,使我们精神上、经济上蒙受了很大损失。有法律专家著书说,退休费待遇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社会经济权利,退休费待遇是对退休人员前期工作的回报,应该享受的退休待遇。我们任副处级职务,含辛茹苦,勤奋工作,很有成绩,有的人做出了突出成绩,受到国家和省上有关部门的表彰。
我们多次反映未果,恳切地请求领导,解决我们这一切身的实际问题。
此 致
敬 礼!
游全忠、刘俊德 、陈大炳、王华清、胡淑华
于四川南充市
附:抗美援朝老兵的一封信(之二)
我叫游全忠,1935年10月生,1950年12月入伍,1959年12月入党,担任过军医、主治军医、门诊所所长,在部队服役29年,西华师大工作16年,总共工龄45年。
1951年,我随志愿军第60军参加抗美援朝,在朝鲜金城反击占中立三等功一次,1953年10月回国,1958年在浙江军区114陆军医院评为一级先进工作者,并立三等功一次,同年出席军区青年积极份子代表大会,并在大会上发言介绍个人先进事迹,1959年评为二级先进工作者。同年调第54军134师参加西藏平叛,12月在麦地卡战役中又立三等功一次,在西藏军区高原战士报上登报表扬,1979年又随新11军32师参加对越自卫还击战。
1979年12月,我转业到四川师院,先后任卫生科科长、校医院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上万师生员工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1986年被评为先进个人,1988年被南充市政府评为公费医疗改革先进个人。
我近30年的军旅生活,经历过血与火的洗礼,生与死的考验,一生中大部分时间是兵不离枪,马不停蹄,跟随部队南征北战,为保卫祖国贡献了我的青春与热血。我的前半生为保卫祖国,后半生为建设祖国,都作出了我最大的努力。
我因为有着不平凡的经历,在退休后受到了一些报、刊媒体的关注,有的出版社邀我入编他们的书、报、刊。如:国防大学出版社的全国优秀复转军人传略,难忘的1000天,《南充晚报》等都留下了我的战斗生活回忆。最近,《西华师范大学报》共三期连载了我二万字抗美援朝的战斗生活回忆录。他们把我当成20世纪有突出贡献的人。
我这样一个经历不平凡的老兵,在退休之前却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1994年实施工资改革,学院在没有任何政策依据的前提下,把我从副处级降为科级去套工资。他们搞说教、误导并反复作工作,动员我写辞职申请,在当时我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组织”的安排就范了,使我上当受骗!我后来才知道,对我降职降级,是为了腾出指标解决其它人。这样,本应该是工资改革受益者的我,反而成了工资改革的牺牲品。对此,我多次找过有关领导,反映利用工资改革降我的职务没有政策依据是错误的。有的有这样或那样错误的人,也不会轻易降职级,何况我是一个有功无过,曾为国家安危出身入死的战争幸存者!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讲,利用工资改革降我的职级都说不过去。降我职级的原领导也承认搞错了,愿负降职级的一切责任,并希望现任学校的领导纠正。在大讲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纠正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的今天,现学校及省主管部门的领导并无同情之意,长期采取推、拖的态度,将错误坚持下去。多年来,我每月少领了300多元的退休金,一年加起来少得两个半月的养老费,这也许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上前所未有的奇事!同样是国家工资改革政策,我省其它大学均不存在利用工资改革降职级的问题。学校这不是滥用职权、损害我的切身利益吗?
按照我的个人经历及贡献,如果纵横对比一下,在退休之前给我的一个副处级已经有点委屈我了,哪知,不但不像其它干部一样加一级,反而连个副处级待遇都保不住,真是雪上加霜,肉中扎刺,我真是一千个想不通,一万个想不通!有时实在想不通时,我就想我一生经历过这么多战争,没有牺牲,能活到今天也算是万幸了!
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批示,关心关心我这个普通而又不平凡的老兵,一个长期受害的老百姓,在基层多年得不到解决的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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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美援朝老兵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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