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多年来,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明显加大,收入分配格局失衡导致社会财富向少数利益集团集中,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逐步扩大;行业之间工资差距日益明显,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
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国有行业的职工数不到全国职工总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却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的2-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差距可能更大。近年来,高校毕业生争抢“吃皇粮”的有限工作机会,甚至出现数千人竞争一个公务员岗位的现象,就是最好的证明。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产生,这是古今中外政治史证明了的规律。“权利”一词已经表达了一个很明显的道理——权和利是分不开的。5月3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两份关于2010年城镇居民平均工资的统计,似乎再次证明了这一点。这两份统计报告,分别对“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的从业者平均工资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在私营单位年人均工资为20759元,只相当于非私营单位(年人均工资37147元)的55.9%,尽管收入差距比例与2009年的55.6%有所缩小,但收入的绝对差异,却从2009年的1.45万元扩大到2010年的1.64万元。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
当代中国,随着经济的不断现代化,人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政治取向都不同程度发生了矛盾、冲突和震荡。在这样一个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社会转型时期,强烈呼唤着需要培育公民社会。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阻挠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就是源于掌握着大量权力的腐败分子、权贵、既得利益、特殊利益集团,他们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操控”了整个制度体系,他们不但操控话语权、舆论系统、金融系统、政策制定体系,更操控了行政、司法、执法等执行体系,即便有一些有利于屁民,不利于权贵的政策、法规出台,他们也可以将其扭曲、甚至搁置不予执行,这样,现有的制度非但不能有效制约、清除他们,反而会为他们的权力寻租创造更大的空间,导致其继续膨胀。就如同一个大脑被外星异形控制的人一样,不可能自己去清除异形了。所以,现在唯一的出路在于壮大社会的监督力量,依靠公民社会的力量来制约、清除这些毒瘤。
《权力分配决定了利益分配》一文指出,“掌握了主要经济资源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具有垄断地位的权势国企,其职工的人均收入远远高于一般水平,这充分证明了“权力决定利益”的道理。那么,拥有更大权力的党政部门,其就职人员是否享受更多的利益呢?这一点,我们没有最新的数据来求证。在2002年以前的统计数据中,我们还能看到“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的人均工资情况,但之后,这些统计数据皆成秘密。不过,从历史统计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趋势——1995年开始直到2002年,公务员的人均收入以较快的速度超越国企职工。”
自1978年以来,源于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突破了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这一基本社会结构,出现了多元化利益集团,社会阶层逐渐分化。“倾向权力的利益分配,让社会不公的风险不断积累,当政者费了很多心思,试图改变这种局面。但是,如果权力不重新分配,想要重新分配利益,无疑是缘木求鱼。”这也正是为何收入分配等涉及社会公平的进展在中国仍是“长期任务”。
经验告诉我们,公权力在利益面前,稍不谨慎,就会弄得灰头土脸。“对于一个人口近14亿的国家而言,公平的分配利益是最困难的一件事,尤其是这种分配利益的权力掌握在少部分人手里时。人性都有利己的一面,决定利益之权在谁手里,利益就会向谁倾斜。在过去的利益分配中,政府拿得多百姓拿得少,国企拿得多私企拿得少,体制内的人拿得多体制外的人拿得少,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而且,从目前的趋势看,只要分配机制不变,未来的利益还会向‘权利’倾斜”。
国民财富向少数利益集团严重倾斜的事实,这充分证明了“权力决定利益”的道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严重的制度性腐败和资源垄断剥夺了绝大多数国民的发展和竞争机会。维护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合法权利是人民政府的天然职责,只有公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各方利益才可能取得某种程度上的平衡,才会有社会的相对稳定。建立“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和谐社会是中华民族儿千年社会理想,但是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社会两极分化等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
以公民社会的力量制约政府权力与以权力、权利制约政府权力将共同构成一个权力制约体系。以公民社会制约政府权力是对后两种政府权力制约方式的批判继承。以权利制约政府权力给以公民社会制约政府权力以合法性支持;以权力制约政府权力为以公民社会制约政府权力提供效力保障。三种权力制约方式的融合,就可以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权力制约体系,不同的制约方式在相应的环节发挥各自的作用,最终形成一种制约的合力。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全国人大会议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惟有把一切权力限定在特定边界之内,让普通国民获得平等的竞争机会,拥有更大的选择与发展空间,才是解决收入分配严重不公、贫富悬殊问题的根本性出路,才是让广大民众获得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础,才是解决社会稳定问题的治本之道。
公民社会:制约政府权力的第三道防线
规范政府公权力,还民众以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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