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名言”为何难阻止四任交通厅长“落马”
● 陈 宏
据悉,空缺逾半年之后,河南省官方6月10日在此间宣布了新的交通厅长的任命。此前该厅已有四位厅长“落马”。(2011年6月10日 中国新闻网)
清正在德,廉洁在志。戏剧性的是,“落马”的四任交通厅长都有自已的“廉政名言”。而且,堪称一绝,不愧是精典名言,言简意赅,涵义深邃,似足以廉洁自律,警戒世人。
第一任“落马”厅长曾锦城曾以写血书的方式向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1997年10月,曾锦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第二任“落马”厅长张昆桐一上任,便向河南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2001年3月,张昆桐因受贿、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第三任“落马”厅长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结果,在2001年12月中旬,石发亮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河南省纪委调查处理。石发亮案涉案金额之大、涉案人员之多、作案手段之复杂,都远远超过了前两任。
第四任“落马”厅长董永安。熟悉董永安的人都知道,他也有自己的“廉政名言”。“常修从政之德,常思富民之策,常怀律己之心。”2004年4月,在安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市政府市长的董永安,用这3句话概括了自己的从政原则。2010年12月下旬,时任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的董永安被省纪委人士带走。今年的4月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董永安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原因是“因涉嫌违纪违法”。
1997年以来,交通厅长“落马”的黑名单上,已有新疆、贵州、四川、广东、广西、湖南、河南、江苏、安徽等多个省份。交通建设直接推动了地方经济实力的提升,然而,“工程上马,干部落马”,在一些地方,伴随工程完工的是一批领导干部的“倒下”。河南“落马”厅长石发亮直接插手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从中收受巨额贿赂,而且一收就是数十万元、数百万元。据检察机关指控,石发亮采取透露工程开标底方式,累计换取“提成”1000余万元。
近年来,一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马,工程建设资金流量大、涉及环节多,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职务犯罪明显增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拉到项目就是经理。”这是工程建设领域流行的俗语。
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古人以水火为喻,足见其危害之甚。“廉政名言”也难以阻止四任交通厅长不约而同地被腐败所俘虏,说明缺乏监督制约的内部环境未得到有效的综合治理,因为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被滥用,也容易滋生腐败,要从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方面寻求解决办法。
权力最容易被腐败所喜爱。腐败的土壤里盘根错节,一旦得风得雨,腐败就会天时地利般地滋生蔓延。也说明潜伏的腐败利益集团未被彻底摧毁。同时还有深刻的教训未被切实记取,因为腐败暗流汹涌绝非一日之寒。警钟长鸣,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