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宗平:长兴政府野蛮拆迁是侵占我的合法财产


致中国反腐维权网站长葛树春:

我叫石宗平,女,45 岁,苗族,系贵州省松桃长兴镇麻塘村2组村民,在长兴镇九龙街上开诊所。

关于迓大公路的开通,本是为民着想,繁荣社会经济,为子孙后代造福。我是热烈的欢迎和大力支持的,但在补偿和拆迁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完全不尊重客观事实;野蛮拆迁、强行将我辛苦几十年的楼房用挖机推倒。屋内所有的货物以及财产来不及搬离,被毁、被埋、并放火一把烧掉。这惨不忍睹!真无人道啊!!这真是明官暗匪,这与日本侵略中国时有何区别??这比汶川地震还要惨啊!!现将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领导反映。如下:

一: 2008 年 12 月长兴镇政府和县二级办作出不合理的补偿,给我的财产损失补了 5.5 万元,他们没有走访调查,其实我家的财产损失根本不止这些。 2009 年我找到了相关的证据。如:老百姓捡得我的两根项圈,以及床上用品和其它货物 …… 我用相机把它照上,并刻做光盘,送到县领导手里。并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一直得不到解决。到 2010 年 1 月 13 日,我只好进京上访,向国务院领导反映。按照信访条例,又回到了当地政府。 2010 年 6 月 30 日才拿到县人民政府复查意见函,县人民政府只调查官方涉案人员,不敢走访围观老百姓。

2010 年 7 月 19 日,我又到铜仁地区行政公署,申请复核。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同样是走县人民政府的路,没有走访调查。把我当作皮球,踢来踢去,敷衍,等上访程序时间到了,就盖一个公章 —— 复核意见函给我。当我拿到复核意见函时,我气蒙了。我心里暗自选择了三条路:

 1 、要么自杀,一死了之,解脱一切痛苦。

2 、要么就报复,展示弱势群体的反抗精神。

3 、要么去卖淫,找钱来买炸药,炸那些贪官,让那些贪官与我同归于尽。想到这,儿子的声音总在我耳边回荡: “ 妈!你千万不能这么做,你死了我和妹要读大学、还有瘫痪在床上的婆需要你赡养;如果你选择了第二或第三条路走,你将是历史的罪人。我们家(石家和龙家)有史以来都没有谁走上犯罪的道路;妈!!请你一定要相信党和人民,现在是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妈!请你一定要相信党!!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于人民 ” 。想到这,骑着思想的野马,又回到了现实之中 —— 平稳的情绪。

尊敬的领导,政府搞建设,我是大力支持的。但政府搞建设不能损害我个人利益,政府搞建设也要依法进行。尊敬的领导,现在提倡和谐社会建设,但政府搞建设,不能与党的政策相违背。政府搞建设应该给于我们合理合法的补偿、应该给于我房屋现值的补偿、应该是拆迁后生活水平不至于下降吧!!!

尊敬的领导,春去冬来、周而复始、年复一年。新的一年又要开始了,我上有 78 岁的老母亲需要赡养(瘫痪十年),下有两个正在读大学的儿女需要抚养。而我得以生存的商店已经不存在了,没有收入来源,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只有上一级领导反映,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也希望各个媒体关注此事,我的案子错宗复杂,案中有案。我是由于举报党委书记和政法委书记开办沙厂,炸伤民工之事,而招到打击报复。想到盗卖炸药、想到 8.12 案件,都是出现在我县。因为我县有黑社会的保护伞。因此,我遭到镇党委书记杨文元、科级干部杨绍国殴打和报复,并留下终身残疾!!

石宗平

2010年12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