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通知难以叫停公路收费


    交通运输部、发改委等五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已还清建设贷款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要立即停止收费;收费期满的公路收费项目要坚决撤销。同时,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6月20日至明年5月31日,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15日《新京报》)
    从这纸通知的内容看,可谓条条击中公路收费的靶心:一是取消收费站间超标准间距,打破层层设卡的“点状密集”障碍;二是对那些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必须降低;三是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在一年的时间表内,若这些措施得以贯彻落实,公路收费的沉疴当然能够祛除,将使民意得以伸张,物流成本大大降低。总之,有效明智的公共治理将收获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但了解中国政情、社情、民情的人们都明白,这恐怕只是理想主义的想象。因为,人们不那么自信,一纸通知就能叫停公路收费的利益冲动?一个未经证实但流行的数字是,全球收费公路总长约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占总公里数的70%。另一个来自审计署的数字是,今年年初审计署审计18个省份收费公路时,发现违规设置的收费站158个,违规收费、通过提高收费标准多收费231亿元,而且有12个省份的35条公路收费期过长,收费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10倍以上。
    两个数字互为表里,凸显治理公路收费之难。必须指出,这还是交通部自2008年以后陆续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以后的数字。难点所在,在于利益,形形色色的公路收费,无外乎两个两个层面的受益主体,一个是交通管理部门,一个是参与修路的企业分肥者。前者,是官的身份,后者是利益捆绑者。而附着其后的,是庞大的收费者职工群体,他们的身份或事业、或企业,或者晦暗不明,但公路就是他们赖以生存和养家糊口的凭借。
    值得一提的是,恰恰因为有庞大的收费人员群体存在,反而成为利益群体的后盾,也成为公共治理投鼠忌器的难点。毕竟,人员安置,是攸关社会安定的宏大命题,搞不好将动摇社会和谐的基础。
    说到底,这还是一个系统性的利益博弈问题。公路收费乱象必须治理,市场物流成本必须降低,但是收费者的利益也必须得以适当保全。多元社会的中国,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任何舆情聚焦社会难题的解决,都面临着相当复杂的解决过程。一是舆情不能漠视,必须正视,而且必须有行政措施;二是又不可能用简单集中的整治方式或执法运动一劳永逸地解决;三是对于公众反应急切的既得利益行为,在对其不当谋利或者特权坚决褫夺的同时,还必须将其引导至正常的市场渠道。譬如公路收费,违规的、超范围的,必须要取缔,但是合理的,有序的还要规范起来。
    总之,需要一个良好的制度设计,更需一个常态化、可监督的社会环境,以确保公路收费合理,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值得一提的是,叫停公路乱收费的行政意愿是好的,但是一纸通知恐怕难以达到目的。通知虽然严厉,但过于原则,而缺乏可执行的具体举措,因此很容易让收费者用“对策”来轻松破解“政策”。
    故而,解决公路乱收费的乱象,其实可以更加淡定一些。先从信息公开做起,将那些超期、违规、超限的收费站曝晒在阳光下,将其收费项目、数额、用途、投向也给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账单。在此基础上,才施以行政力,予以整治,那才是治本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