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屡审屡犯最需要外部监督


王石川

据新京报报道,针对审计署报告披露的多项违规事项,南方电网公司近日称,职工薪酬管理问题公司已根据审计署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在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被查出违规动用工资结余,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企业职工持股问题依然存在。
  
审计风暴年年刮,每次都能出不少问题。被出问题的企业,就应该整改,如此,方能彰显审计效果、释放审计意义。南方电网被审计署审出了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改,且反应速度挺快,这说明相关人员并没有把审计报告当作耳旁风。不过打量南方电网的整改表态,还得弄清楚几个事实。有没有全面清理整改,自己说了不算,其动用工资结余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等,且涉及金额巨大,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违规行为,不能止步于一改了之,应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另外,整改不是终点,避免故伎重施,才是关键,因为从国家审计署的报告看,不少企业是屡审屡犯、边改边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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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如医生,挑病为治病,这是国家审计署前署长李金华的一句名言。南方电网暴露的问题,其实只是问题的一个缩影,最近有关央企的负面新闻接连发生,也再次提出了一个严峻的现实问题,一些央企为何敢于乱花钱?又为何能够随意乱花钱?
  
同时,如果没有深喉揭曝,如果不是审计署审计,这些央企的问题也许就会沉没,不被公众知情,更不要说整改了。可以说,这些整改都是在审计署审计之后、社会舆论强烈指责之后进行的,由此便不能不逼人反思,采取什么措施,才能管住一些央企乱花钱的手?
  
首先,这需要央企加强内部监督,自己最了解自己,相关负责人有没有权力自肥,企业领导有没有违规给职工发奖金、购买商业保险,内部人最先知道。但是,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因此更需要强化外部监督,强化外部监督的前提是,各项信息阳光化,否则打造阳光央企就是一句空话。
  
此外,同级人大也可以发挥监督职能。诚如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所称,应该由人大来对央企资金使用情况实行监督,并每年刊发报告,接受公众监督。
  
从整改问题入手,避免屡审屡犯;以承担社会责任为落脚点,再造自我形象,南方电网公司作为央企,有责任把清理整改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