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在阅读赵学军所著的《中国商业信用的发展与变迁》所做的读书笔记,并不代表个人观点。
社会信用问题也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关注。2002年3月5日,朱镕基总理在全国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自重的良好风尚”。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而且,2005年、2006年、2007年连续三年,温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政府报告工作中,都是提到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充分表明了政府对信用问题的重视。
经济学范畴的“信用”指经济活动中的借贷关系,是借贷行为的总称。……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让渡货币或商品的有偿性;二是让渡货币或商品与得到价值补偿的时间间隔性;三是交易行为的契约性。
马克思考察了19世纪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信用后,将商业信用定义为“从事再生产的资本家互相提供的信用,这是信用制度的基础”。6
……商业信用是经济行为主体在商品交易中发生的、商品使用价值的转移与商品价值的实现非同时进行的一种交易方式,商业信用既是一种提前支付货款或延期支付货款结算的交易方式,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商业信用是一种制度。第一,商业信用是一种关于预付货款或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方式的行为规则……第二层含义是一组制度安排总和,即一种制度结构。商业信用制度结构由赊销、预收预付货款、分期付款、延期付款、补偿贸易、商业汇票等多项制度安排构成。而商业信用制度又是信用制度结构中的一项制度安排,信用制度又包含于金融制度结构中,是其中一项制度安排。从这一逻辑链条来看,商业信用制度是社会金融制度结构中的一项制度安排。
商业信用是在商品交易中自发形成并不断进化的,是一种有利于商品交易的商业习俗,是一种商品交易习惯,显然是一种内在制度。[2]
……商业信用是非正式内在制度与正式内在制度的混合体……非正式的内在制度主要是挂账式、口头式的商业信用。如赊购赊销、预收预付货款、分期付款等商业信用,主要由传统的商业习惯、内化规则及习俗发展而来,也是靠这些习惯、规则、习俗维持运行的,违反这些规则所受的惩罚是由群体内的成员实施的,比如别的成员拒绝与违反规则者再度交易……正式的内在规则,如票据化的商业信用……如果商业汇票的发出人、持有人或贴现人违反规则,则由第三方比如司法机关给予强制处罚。
……商业信用是一种直接融资。商业信用是交易双方以货币或商品形式进行的借贷行为,是一种融资活动……不同于金融机构的借贷行为……商业信用提供者授予信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商品交易,而不是获取利息。商业信用的直接融资性,体现为交易双方直接发生信用关系。
……商业信用具有融资双向行。商业信用与银行信贷不同,银行信用是一种单向性融资,由银行向经济主体提供信用(贷款),或经济主体向银行提供信用(存款),而商业信用则可以双向融资。发生商业信用的双方可以互为对方提供信用……商业信用的双向融资特性,把多个债权债务关系联系起来,形成了债权债务锁链。
……目前新中国商业信用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有待开拓……对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我国商业信用存在的形式、发生的领域与规模等基本问题,尚无有价值的成果……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第452页.
[2] 内在制度是从人类经验中演化出来的,体现着过去最有益于人类的各种解决办法,如习惯、伦理规范、良好礼貌、商业习俗等,违反内在制度通常会受到共同体其他成员的非正式惩罚。外在制度是被自上而下强加和执行的,有一批代理人设计和确立,如司法制度等。外在制度配有惩罚措施,这些惩罚措施以各种方式强加于社会,并可以依靠法定暴力的运用来强制实施。——参见[德]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35页。
以上皆出自 赵学军.《中国商业信用的发展与变迁》.[M]. 北京:方志出版社,2008年6月.
并不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