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遇袭一案成功告破,了却了我们天大的满腹狐疑和陡生的愤怨。否则,不知方舟子在“是非颠倒”之间,背负多大的“委屈”之痛!从中,我们也不难看到,“打假”斗士的人身处境是多么的极其凶险——生命就在“危在旦夕”之中!
毋庸讳言,国家为“打假”斗士该有一个“说法”的时刻到了!试想:“打假”人士一不向国家领取打假工资;二不要荣誉、赏房、配车;三不要人身保护,只是为社会尽一点责任和义务罢了。说白了,就愿趟这“浑水”。然而,国家并未规定“打假”就是公民必须的“义务”。说到这里,建议国家应设立一个“打假”基金,用来奖励“打假”有功人士,还可为他们办理一个人身安全险等。我敢说,只要国家提倡,就有正义贤达之士捐助“基金”,不用国家操心。方舟子遇袭后,不就有“乐善好施”之士资助其雇佣保镖的吧?
诸君何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