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师和“大师”们,“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办公室的墙上挂着一张范曾的画,是数年前一位老领导给我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我对书画知之甚少,前几年才在人民日报的阎礼先生及青年学者虹历女士的熏陶下开始关注书画,并且很敬畏的知道了很多书画大师。

    2008年那场巨大的灾难后,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晚会上,范曾先生当场捐出1000万元,我真正知道先生的德艺双馨,那张在书柜里沉睡了近十年无法验真伪的《仁者拜仁兽》被我郑重其事的找出来手裱后悬挂于壁整日观赏,期冀自己从此“雅”起来。

    几年过去了,涛声依旧,“雅”之于我如同美国总统一样遥远,但我从此却开始关注中国的书画市场和书画大家了。

    这个大家可不是每天都可以见到的芸芸众生,而是大师的另外一种通俗称谓,既然是大师,那作品的价格一定是不菲的,是可望不可求的,就如同范老先生的润格好像已经每平尺17万元了,难道为了一张画纸让老婆孩子去磕西北风?

    所以,我对大师及其大作是高山仰止景行行之,但现实中却敬而远之,“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本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范曾起诉郭庆祥案,大师胜诉,老郭败诉。2010年10月,范曾起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称:2010年5月至6月间,郭庆祥等先后在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文章主观武断,捕风捉影,随意攀比,不负责任,使用侮辱、诋毁、刻薄的语言,直接攻击原告。文章先后被众多主流媒体转载,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并给原告造成极大精神痛苦。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文汇报》登报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要求被告郭庆祥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万元;要求被告谢春彦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0万元。 
    郭庆祥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谈到大师现象时称,中国近几年出现的乱盖“大师”帽子现象,我们看看xxx、xx之流,就会知道,正是因为他们“胆子大,不要脸”,就可以当“大师”了!

    原来如此!只要“胆子大,不要脸”就可以做“大师”,我不知道也不敢妄评老郭这句话,因为怕吃官司更不敢有所指,但我的生活中某些装神弄鬼的“大师”的确因此而吃香喝辣了。
   老郭告大师一审败了,说明我是对的。想那大师既然能成为大师,岂能没有几瓦刀?正如老百姓讲的那样,“没有三下两下怎敢在派出所打架”?

    所以说,对大师和“大师”们要敬而远之,“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