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子云:公民社会的光荣之路


注:信孚大学吴祚来老师作品阅读月,学员们积极参与并交来了后感,经导师吴祚来评选出一等名,三等奖一名,评选结果如下:

一等奖:郭子云   公民社会的光荣之路

——读吴祚来先生《通向公民社会的梯子》

王能斌   自我意识的理性成长

                   读《通往公民社会的梯子》

三等:刘     现代农民与现代医疗体制

——吴祚来读书月读书感想

 

 

公民社会的光荣之路

——读吴祚来先生《通向公民社会的梯子》

 

信孚大学学员  郭子云

历史将会记录,在这个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马丁.路德.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范仲淹《灵乌赋》

历史的三峡

近代史学家唐德刚先生一直坚信,一部中国近代史便是一部近代中国政治社会文化的转型史。他说:在政治制度上, 我们要从三千年未变的帝王专制制度, “向今后三千年也不会有本质上变动的民主政治制度。这是个历史上的必然; 是任何人和事都不能逆转的历史上的必然。只是这个转型运动, 有两个严重的属性: ()它是一转百转的。这种政治制度一旦转变, 其它社会文化制度, 也随之转变, 随之或前或后作不同速度的转变, 以相配合。()从帝制到民治的转变, 需时至少二百年。这变动的两百年, 他称之为历史三峡

驶出历史的三峡,实现民主和宪政的政治制度,需要直面自秦以来的专制集权的政治制度。分权、制衡、自治是中国的必然选择。但如何将权杖从旧制度的手中夺回,还给民众?用利剑还是思想,摧毁还是改造?孙中山等先驱选择用革命的方式推翻帝制,可共和并没有实现,宪政在百年之后仍是一种向往。实现宪政,需要在政府的车轮碾过的草丛里,播下公民意识的种子,靠着公民的自我觉醒,繁衍成蓬勃的公民社会力量,以公民权利,制衡政府权力。我们需要伟大的思想,也需要自发的公民行动。

网上流传一段据说是美国前总统布什的话:人类千万年的历史,最为珍贵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师们的经典著作,不是政客天花乱坠的演讲,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实现了把他们关在笼子里的梦想。因为只有驯服了他们,把他们关起来,他们才不会害人。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

 驯服统治者是一个宏大的目标。脑袋里塞满了国家主义、集体主义的革命者会渴望毕其功于一役,通过先烈们的抛头颅洒热血,建立一个伟大的王朝,由道德无比崇高、敬畏民意的人来做国王。可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国会,谁能阻挡统治者建立世界帝国的野心?阻拦诸如成吉思汗的铁骑或拿破仑的步兵?但国会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权力,谁又能制约希特勒这样借民意上台、又奴役人们的枭雄?

一个领会了自由主义思想的人,绝不会相信以暴制暴会带来美好未来,也不要求统治者流着道德的血液,做自由和人权的守护者,他会理智的希望通过公民社会的诉求,以上百年制度的演进,来慢慢实现公民权利对政治权力的制衡。

法兰西与美利坚

虽然目前同为发达的民主国家,法国和美国走过的道路却截然不同。法国是大革命式的,可以简单的用广场政治来概括。所谓广场政治,就是由革命群众或者暴民在广场上引发并完成的。

法国走过的道路恰似雨果的《九三年》,一波三折。历史是怎么推动的?是第三等级的民众在广场上振臂一呼改写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旧制度的残酷和不公正最终导致了大革命,大革命带来了自由、平等、博爱这些观念的普及,却诞生了更多的恐怖和残忍,国王、贵族、平民……各阶层纷纷被送上断头台。以至于最后革命导师马拉被一个女子暗杀,罗伯斯庇尔和丹东也被送上断头台……法国人沉浸在大革命的杀戮和暴乱中,最终一个军事独裁者拿破仑结束了大革命的内乱,但接下来法国就滑向征服欧洲的深渊。尽管拿破仑战败,但拿破仑留下的《民法典》却一直庇佑着法兰西。这部法典继承了大革命的观念与先贤的理性,在制度上保障了公民权利,在充分的言论自由下,法国人终于开始有了公民意识,公民团体不断涌现,在社会和政治的各个细节监督和制约政府,政府权力之手才不断后退,法兰西才终于迎来了宪政,实现卢梭、孟德斯鸠这些先贤的预言。

拿破仑在编写回忆录时曾说过:我的伟大不在于我曾经的胜利,滑铁卢一战已使它随风而去,我的伟大在于我的法典,它将永远庇护法兰西的人民享受自由。他曾在政变结束后自豪地宣称:公民们,大革命已经回到它当初籍以发端的原则。大革命已经结束。

翻开法国的《民法典》,我们发现,除了用语的些许不同,它的核心价值观与美国的《独立宣言》如出一辙——对自由的向往,对天赋人权的尊重,对政府的警惕和限制。它们都取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约翰.洛克的《政府论》……我们不禁要问,为何美国没有走过那么长的血腥历史,而在独立战争之后在和平中实现了宪政呢?

答案是美国的宪法、制度建设和公民自治力量。从暴乱夺权走向制度建设、法庭辩论是一个民族进步的标志。美国的故事远不如法国精彩,却实现了宪政——堪称“光荣革命”。

这就是美利坚。它发轫于英国在北美的十三块殖民地,由一批酷爱自由的叛国者和政治犯组成。众所周知,要追求自由的生活,就必须解决权力来源问题与权力制约问题,否则,那种自由的生活就只能够是镜花水月,画饼充饥。因此,他们继承了英国古老的议会制度:一个包容贵族与平民、监督与制衡,有多党平等参与的民主政治,每一个公民都可以找到愿意为他/她代言的代表,确保有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那一份政治权力。 同时设置了三权分立的权力制衡模式与新闻自由的最后监督机制。这样不仅保护了公民的权利不受政府公权的侵犯,同时也保护了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与利益的边界。

经历了英国殖民者独裁压迫的痛苦,美国的先贤们一直将人权保护贯穿制宪整个过程之中,这群制宪先锋深刻的认识到,人权保护、英国普通法的传统、民主自由至关重要,不可忽视,于是有了《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的核心,就是以公民权利来限制政府权力。即使政府结构存在着制衡,但是,由于权力本身必然带来腐化的诱惑,很难防止立法、行政、司法官官相护、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那么,公开的监督就是对政府总体最好的制约。《权利法案》就是要用宪法所保障的言论、结社、请愿和出版自由来制衡和约束政府的官权,最终与宪法的原文一起,构建用权力制衡权力、借舆论监督权力、以权利限制权力的制衡、监督和限制权力的宪政体制。

在《权利法案》所保护的自由中,最重要的无疑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使代表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包括社会主义者能够尖锐地批判资本主义贪婪的本性,也可以让当权者的政敌,为了自私的目的,无情地揭露(或者相互揭露)政府的腐败与无能。

著名学者资中筠教授对美国新闻界追逐丑闻曾有过精彩的评论:由于人性的弱点,每个社会都无法摆脱丑事的发生,但是,丑事能否成为人所皆知的丑闻,进而通过制度的建设,来减少丑事的概率,却是衡量一个现代政府透明的程度、一个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的标志。

正是这样的舆论监督和竞选政治,使美国的当权者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不得不推行一定的社会改良。而公民感觉权利受到政府侵犯之后,就会根据普通法系的规则,寻求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和平的解决。黑人的公民权、妇女的选举权,这些公民社会努力争取来的任何一点进步,几乎都是靠冗长的官司,法庭上的唇枪舌战来决定的。

因此,美国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取得,呈现了与欧洲大陆不同的图景,它不是在牺牲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的激进革新中实现的,而是在保护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的渐进改良中实现的。胡适在1920年代感慨道:美国不会有社会革命,因为美国天天在社会进步之中,这种革命是渐进的。”

公民的光荣之路

透过厚重的二十五史,我们看不到有什么阶级斗争的迹象,地主、乡绅,并没有与普通农民仇深似海,但是权力与权利,高墙与鸡蛋,个人与组织的矛盾却始终如一。合众国当初是由成千上万的欧洲移民,在北美大陆托起的一个崭新世界;而我国的宪政主义者,却要面临以几千年来中央集权的传统、常识和逻辑的的缺失以及被漠视的财产权和言论自由。有人不禁会问:在中国,以暴制暴不足取,可如何用权利来制衡权力?

实际上,自由、财产权这些我们生命中必不可少的权利,从来不是某个极权主义的国王突然有一天大发善心赐予的,也不是编写一本三天两头修改的宪法就能保障的。确如钱穆指出:民权的表达和实行不能单靠一纸宪法和几个代议士,关键在于形成下情上达的有效机制。一个可行的政治社会制度之诞生,原是智慧与机运相结合,经过反复的长期试验,才能慢慢地磨练出一个定型来。没有公民社会不懈的争取与妥协,民主和宪政又怎会从天上掉下来?

专制者喜欢说人民一旦被抽象为人民,就成了可以任意雕塑的大理石,可以把它雕塑揉至高无上的神,顶礼膜拜;也可以把它雕塑成铺路石,踩在脚下。说得直白一点点,我们过去所说的人民实际指的是臣民。臣民只有服从,没有权利。这是几千年皇权政治造就的意识形态。而反抗专制,也要从对人的认识开始。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的法律规范承担义务和享有相应政治经济社会权利的自然人。自然人是活生生的人,再不是抽象的幻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我国的公民 。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见、语言,在法律在前人人平等,都享有同等政治权利。权利和责任对称。凡享有公民权利的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了全民责任,才会有相应的全民素质。

 以天下为己任,是有志向的中国人不移的传统,这与现代社会所提倡的公民责任似乎有暗道相通,当不失为一种可资利用的本土资源,但两者也有微妙的差别。

 中文之吾民与外文的‘my people’不同,有帝王口气。换句话讲,以天下为己任其实并非人人可以说得。说这话的人,要么已经是帝王将相,要么就是与帝王将相周旋或不周旋的士子。

事实就是:在传统中国社会当中,政府无疑是有能力承担公共责任的最大平台,有意愿服务社会的个体,以加入这个平台最能实现其理想。在这种一元型的社会架构中,做大事做大官成了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没有做大官的资源,做大事的抱负便无从施展。而这一点和公民社会的责任观大相径庭:政府之外的天地恰恰才是公民的舞台,每一位公民都有其责任。

 所谓天下之责公民之责的内容似乎也不太一样。儒家先哲自许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继往圣绝学,开万世太平。基本的精神是保障老百姓吃饱穿暖、安身立命的基本需求,以维护一个稳定的社会秩序,内容主旨仍然是一元导向的,而且这些事一听起来就是特别大的大事

而公民之责强调社会每一个个体在他所擅长的领域、为他最贴近的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做出贡献。这贡献未必威震四方,未必青史留名,但是必定惠及这个社会的其它某些人,也惠及自己的内心。[1]

吴祚来先生说:公民社会,尊重每一个公民具体的权利,公民的本质却是私民,国家保护每一个人的私有财产,个人私权得到宪法保护,漫长的非公民社会,使中国行政体系痼疾深重,所以,在准公民社会时代,人们通过维护私权,来体现公民的价值,通过参与政治,来促进社会进步,通过自由表达,来拓宽言论空间,通过社会公益,来倡导博爱精神,通过公民组织,来平衡社会利益关系,通过文化创新,重建人文生态,公民社会使人们回归常识、回归人性。公民社会没有神话,没有经典,没有英雄,这个社会的进步靠每一个公民的社会自觉,因此,每一个都可能是英雄,都可以创造出经典,都可以成为传奇。

我们期待着有更多的普通人,把其个人的生涯与历史的嬗变、时代的进步融汇到一起。这是个人的幸运,更是公众的福祉。

 [1]邓地《这是你的光荣之路》,南方周末,2010930

 

导师点评:

写得相当好了,达到发表水平了。

思路明晰,历史知识娴熟,文笔流畅。

——信孚大学校长吴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