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执行楼市调控的力度酷似伪娘


    谈到全国各地在执行房地产政策的时候,我已经不止一次的说,执行效果就像伪娘般,软蛋。

    我们不谈什么“楼脆脆”、“楼歪歪”、“楼超超”以及“楼裂裂”等等曾经的恶作剧了,就在今天,我打开网页,有两个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标题,让我再次要情不自禁的感叹一番。

    一个是《广州日报》的:《广州4个楼盘未明码标价被罚5000 市民称太低》;

    另一个是《新京报》的:《杭州开发商湿地建百余栋别墅 政府监管6年无效》。

    先来谈谈第一个。

    国家发改委明文规定,楼盘未明码标价的,是每套处罚5000元,而广州方面恐怕不会乘法,只是罚了5000元/个楼盘,难怪市民嫌开发商的违规成本太低,低得犹如嫖娼卖淫被罚一样轻飘飘。

    我想说,就是哪一天国家要让开发商公布开发成本,事情是好,90%也会被地方办坏或办成伪娘,何况公布成本比明码标价要难得多啊!

    再来谈谈第二个。

    你看看,国家早就对别墅用地三令五申的禁止,可是以西湖为城市灵魂的杭州,监管违建别墅足足用了6年,还是监管无效。

    简直是无语!!!

    一群什么东西!!!

    诚然,全国各地要能以卖地收钱百分之一的激情和魄力,来治理和执行楼市的调控,我想,万事大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