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刚从北京Intel总部回到家里,在“谈“永中”系列注册商标的由来”一文的读者留言里面,发现一条跟帖(第4条),内容让我感到非常震惊,以此文作答。
我要事先声明一句,那位留言者自称是“Yozosoft001”,不论是真,还是假,也不论在职员工,还是离职员工,在本文中,我暂且称其为“永中软件001号”(或永中“小毛头”),无意干预公司内部事务。该留言声称:”永中科技的员工进入永中软件,都被要求与永中科技签署一份自愿辞职的协议,然后永软才会把一份新的雇佣合同交给我们。“我很纳闷,那些“不愿意与永中科技签署一份自愿辞职的协议”的永中科技“小毛头”,该怎么办呢?从上下文来看,这句话应该改为:“(凡是)永中科技的员工进入永中软件,(一律)都被要求与永中科技签署一份自愿辞职的协议,然后永软才会把一份新的雇佣合同交给我们。”那么,我要问一句:“凡是不愿意与永中科技签署一份自愿辞职的协议”的永中科技“小毛头”是否被要求自寻出路?或者,算是自动辞职(或是离职)?或者,被勒令走人(辞聘)?请你给我一个说法。
至于,你所说的:“当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时,我们年薪的30%作为绩效奖金被公司扣留,每个季度考评后再根据成绩来发放。”我要再问你一句:在你提交那份“与永中科技签署自愿辞职协议”之前,你是否被事先告知,你将要与永中软件签订的那份新的雇佣合同的具体大致内容?比如:年薪的30%作为绩效奖金被公司扣留,待每个季度考评后根据成绩来发放?也就是说,工资扣不扣30%,我管不着,我只是想知道一个事实:在你提交与永中科技自愿辞职协议之前,你是否事先被告知将来与永中软件签订的雇佣合同的大致内容(比如,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这些要点,你不说清楚,叫我如何回复?
看起来,你也算是一个可爱的永中“小毛头”,是男,是女,我不管。
我要事先声明一句,那位留言者自称是“Yozosoft001”,不论是真,还是假,也不论在职员工,还是离职员工,在本文中,我暂且称其为“永中软件001号”(或永中“小毛头”),无意干预公司内部事务。该留言声称:”永中科技的员工进入永中软件,都被要求与永中科技签署一份自愿辞职的协议,然后永软才会把一份新的雇佣合同交给我们。“我很纳闷,那些“不愿意与永中科技签署一份自愿辞职的协议”的永中科技“小毛头”,该怎么办呢?从上下文来看,这句话应该改为:“(凡是)永中科技的员工进入永中软件,(一律)都被要求与永中科技签署一份自愿辞职的协议,然后永软才会把一份新的雇佣合同交给我们。”那么,我要问一句:“凡是不愿意与永中科技签署一份自愿辞职的协议”的永中科技“小毛头”是否被要求自寻出路?或者,算是自动辞职(或是离职)?或者,被勒令走人(辞聘)?请你给我一个说法。
至于,你所说的:“当时签署新的劳动合同时,我们年薪的30%作为绩效奖金被公司扣留,每个季度考评后再根据成绩来发放。”我要再问你一句:在你提交那份“与永中科技签署自愿辞职协议”之前,你是否被事先告知,你将要与永中软件签订的那份新的雇佣合同的具体大致内容?比如:年薪的30%作为绩效奖金被公司扣留,待每个季度考评后根据成绩来发放?也就是说,工资扣不扣30%,我管不着,我只是想知道一个事实:在你提交与永中科技自愿辞职协议之前,你是否事先被告知将来与永中软件签订的雇佣合同的大致内容(比如,实行绩效工资制度)?这些要点,你不说清楚,叫我如何回复?
看起来,你也算是一个可爱的永中“小毛头”,是男,是女,我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