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地制”实际上就是一种期权运用


勾地制源于香港,香港的勾地制度始自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当时,受金融危机的冲击,香港的楼市泡沫破灭,楼市进入低迷时期,开发商停止购入土地,地价一泻千里,香港政府担心土地被“贱卖”,便暂停了“卖地”转而采用“勾地”制度,以避免在市场低潮期土地被贱卖,这是勾地在香港实行的最初目的。

从2006年7月1日起,中国内地出让制度将出现重大变革,除了“招、拍、挂”外,勾地制度也将成为土地出让的一种重要方式。中国地方国土厅局陆续接到了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出现了“勾地”这一概念。据国土资源部的解释,所谓“勾地”是指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宗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勾地”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及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政府实施“勾地”制度后,对于出价并未达到政府评估价格的土地,政府可选择“不出让”。如果地产商“勾地”成功,随之进入“招拍挂”阶段,如有人竞价,出价高者将得到土地;若无人竞价,按规定“勾地”成功者“必须以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买入。这样,政府可以规避土地出让时面临的“流拍”风险。

香港土地拍卖的流程:

 

  1、每年年初香港地政总署进行前期市场调研,了解开发商和房地产市场的土地需求情况;

 

  2、地政总署根据开发商和市场的需求,结合政府意识制定年度土地出让的勾地表,并公示勾地表的所有土地;

 

  3、开发商对有需求的土地进行勾地;

 

  4、政府提前一个月对成功勾出的土地进行拍卖公示;

 

  5、土地拍卖,以勾地者最初勾地价为底价,价高者得;

 

  6、如无应价者,土地由勾地者以最初勾地价成交;

 

  7、土地购入者签署土地使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实际上,勾地制本质上就是一种期权工具的创新运用,政府先是作为土地挂拍的期权卖方,而开发商作为土地挂拍的期权买方,政府锁定了土地出让的最低价格,避免了地价下跌的风险,通过竟拍又让土地价格上涨利益最大化,而开发商则锁定了竟买土地的权利,承担着地价下跌的风险,但同样享受土地价格上涨的利益.因此此制度并不能遏制"地王"的产生.

但随着河北燕郊土地“内定”中兴通讯集团、广州广氮首幅住宅地“内定”中石化、广州万达广场“未婚生子”等事件的上演,政府有可能通过人为地设置拿地条件而圈定开发商,当前的勾地有可能成为地方政府内定开发商的手段,或将形成土地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