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车位挤占行人纳荫,不妥


 
 
 
道路两旁停车位挤占行人纳荫,不妥!
 
高级审计师    张政斌
 
 
“唉,现在是‘娇车’比行人会活呀!”这是无数个行进在城市道路上的赶路人,面对道路两旁“轿车乘凉,路人挨晒”的场景发出的感叹。
道路两旁植树、植大树,不仅是美化环境的需要,而且更是给人以遮荫蔽日的需要,更是人类利用自然、造福他人的杰作。随着轿车的增多,在城市里给轿车留个“歇脚地”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因为有给轿车留足了乘凉空间的前因,才落下没有行人纳荫的后果,这实乃有本末倒置之嫌。
市政道路的“三块板”规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行人便道,可谓是泾渭分明,互不干涉,更互不侵犯。记不清从何时起,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的树荫地行驶“纳荫”,甚至占领非机动车道的树荫地停车“乘凉”,也成了合理合法的事情,令许许多多挥汗如雨的劳工们多日不得其解。本来非机动车道就不比机动车道宽敞,本来非机动车就不比机动车强悍,本来人体就不比车体好保养,本来非机动车的驾驶员就不比机动车的驾驶员财大气粗,将机动车“挤占挪用”非机动车道行为,特别是“挤占挪用”非机动车道上的本来就不多的绿荫地作为停车场合法化,实乃有桲于“以人为本、保护弱势、崇尚生命”的原则。
为还原道路的行驶功能,不应该再在非机动车道的两侧为机动车“划拨”专门停车位,为此建议:
1.合理规划与需要规模匹配的停车场,让机动车的合法停车位“驻扎”在停车场,白天不要在本应行驶的道路上随处“搭营歇息”。
2.考虑到夜间停车位增大的需求,可以根据各个路段车流、人流量的大小,合理安排非机动车道的夜间临时停车位(22时或23时至第二天6时),其他时间禁止停车。
这样,将机动车的“运动场与休息区”分离,至少有四大好处。一是因机动车不再占领非机动车道下有限的绿荫地,有利于消除“轿车乘凉、骑车人挨晒”的不和谐场景,二是机动车不再在非机动车道停车开门,有利于消除开门一刹那恰巧与行进中的自行车相撞的不该发生的一幕,三是因机动车不再占据道路右边,有利于骑自行车人遵守“靠右行驶”的交通规则,四是机动车族不再侵占非机动车族与步行者的生存空间,有利于倡导并普及“低碳出行,运动健身”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