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鲁士的教育》说了什么


  2400年前,希腊哲学家色诺芬(Xenophon c. 430 – 354 BC)在他的《居鲁士的教育》中讲述了古波斯佞主居鲁士(Cyrus c. 600 BC or 576 BC –530 BC)一生的故事。居鲁士把波斯从一个小小的共和国变成了一个强大的帝国,成为佞主制度,(也称“暴政制度”)在历史上最成功的创建者和维持者,但他的专制帝国在他死后,几乎一下子就令人诧异地崩溃了。《居鲁士的教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历史,而是一个“故事”,正因为它是一个故事,它让读者看到的并不只是历史人物的居鲁士,而是所有那些很像是居鲁士的专制暴君们。二千多年过去了,暴君专制以许多变化的形式延绵不绝地存在,不断以新的创意和形式得以建立。它们以为可以就此稳定地存在下去,但每一次又都突然地土崩瓦解,动摇和衰败的景象与先前的强梁和稳定形成令人惊诧的对比。

  这样的事情于2011年2月11日在埃及又再次发生,独裁者穆巴拉克在人民的和平起义中轰然倒台,应验了色诺芬所说的,世界上所有的政体都希望维持稳定,但没有一种政体能够免受不稳定之苦的,而专制暴政则尤其如此。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教授艾哈米(Fouad Ajami)在《独裁者们的终结》中问道,在突尼斯和埃及剧变之前,“为什么阿拉伯人民的怒火没有爆发出来呢?”[i] 他认为,这是因为,成功的“阿拉伯模式”和它的暴政专制似乎已经把阿拉伯人民引上了一条通往“永劫”(perdition)的不归之路。这个“永劫”,艾哈米说,就是“今天人们奋起摧毁的那座大监狱。”但是,在埃及发生的事情,连同这一年1月在突尼斯发生的事情,都让人们看到,无论这个“永劫”的大监狱看上去多么牢固,它都是会崩塌的。专制的“永劫”是可以颠覆的,一旦这个“永劫”被颠覆,独裁也就会随之被终结。

  

  一  人是最难统治的动物

  人是最难统治的动物,其他的动物都比较好对付。色诺芬写道:“我们看到,牲口都比人更愿意服从统治,更愿意服从看管者。牲口会按看管者的指引到任何地方去,看管者把它们赶到哪里,它们就在哪里吃草;看管者不带它们到哪里去,它们就不到那里去。至于从它们身上得到的好处和利益,牲口总让看管者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牲口联合起来反对看管者,牲口不会不服从,或者不让看管者随意支配从它们那里得来的利益。牲口还特别亲近那些统治它们,从它们身上得益的看管者,而对陌生人则抱以敌意。与牲口不同,人类一察觉有人想要统治他们,就会团结起来,进行反抗。”[ii]

  牲口避弃陌生人,喜欢自己的主人,只要主人管它们的食宿之需就行。它们不会阴谋串联为害主人。人类与牲口不同,当他们察觉到有人要统治自己的时候,就会联合起来对抗,破坏这种企图。人还知道,当统治者比当被统治者舒服,所以都宁愿当统治者。所以,那些当上统治者的,尤其是像暴君那样成为绝对统治者的,也就成为大多数人眼里成为特别有运气、有能耐、值得羡慕的佼佼者。而那些成为统治者的,他们不仅也这么想,而且还觉得,就该他们成为这样的佼佼者,他们最盼望的便是维持现状,尽可能地保持它的稳定,或者至少是相对稳定。

    色诺芬的这一思考,不过是一番铺垫,因为他说,人类的难以统治并不是问题,问题是如何找到做成功这件困难事情的办法。古代波斯帝国的暴君居鲁士就曾将这件难事做得非常成功。色诺芬说,专制困难不困难,全靠事在人为:“当我们考虑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们会这样以为:由于人的天性,统治人要比统治所有其他的动物都要困难。但是,当我们想到,以前曾经有过一位叫居鲁士的波斯人,他曾经拥有许多人民,许多城池,许多国家,全都顺从听命于他,我们便会不得不改变原先关于人类难以统治的想法,就会相信,统治人类,这本身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只要知道如何去做,甚至不能算是一件难事。”[iii]

    历史上的暴政者和现、当代的暴政者有所不同。古代的暴政又称“佞主制”(tyranny),是一种政体。亚里士多德把政体按两种不同的标准各分为三类。第一类标准是以德性的高下分配权力,计有三种,当统治者为一人的时候,叫作“君主政体”,当由少数人统治的时候,叫作“贤人政体(贵族政体)”,当由多数人统治的时候,叫作“共和政体”,前两种是更优秀的政体形式。第二类方式以财富多寡为标准,按统治者的人数,也分为三种,少数人的统治叫“寡头政体”,多数人统治叫“平民政体”,这两者分别是贵族政体和共和政体的蜕变形式,一人统治叫“佞主政体”,这是君主政体的蜕变形式。亚氏认为,在现实中,不宜取君主政体,因为君主政体很难实现,且一旦蜕变则会成为最坏的一种状态形式—佞政。

    在西方,到了17世纪,中世纪的一些小共和国失败之后,发展出一种与古代“佞主制”同样具有暴政能力的“绝对君主”(absolute monarchy),君王不再只是掌有国家大权的人,君王变成了国家,君王就是国家,法国的路易十四是绝对君权的代表,他的名言便是“朕即国家”。

    无论是古代的还是17、18世纪的暴君,他们都是有“君主”名分的统治者。居鲁士小的时候,他父亲Cambyses的波斯国是共和国,而他外祖父Astyages的亚述帝国(Assyria)则是佞主制。在波斯,统领国家大军的统帅是长老们选出来的,不是由国王任命的,居鲁士因为他的贤能成为波斯大军的统帅,他同时也是国王的儿子。他战功显赫,又善于权术,后来成为大权独揽的帝国暴君,临死前,将他的高贵王位和权力一起交给了他的长子。

    所有的君主,他们最重要的权力资本也都是他们的血统,血统是君王制保持稳定的不二法术。血统使得没有血统的强人,无论如何贤能,都不能名正言顺地与有血统的权力继承者争夺权力。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不稳定,因为一切政体的不稳定,皆由权力争夺而起。作为一种伟大的理念,现代共和彻底颠覆了君主制权力的“血统统治合法性”,代之以“人民主权”。但是,血统统治的权力传承仍在以各种不同形式延续:前现代的,现代的,或者这二者的某种混合形式。“文革”时的血统论和现在的某某后代,也都属于此类血统观念。血统使得那些血统纯正、出身高贵的少数人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攫取权力和特殊利益,并利用权力维持一种能让他们永远高高在上的等级秩序。

  

  二  二十世纪以来的暴政

  

    每一种政体的建立、设计和调整,都是以保持永久,或者至少长久稳定为目的。处于鼎盛时期的每一种暴政,无论是古代的佞政,还是17、18世纪的绝对君主制,都曾十分有效地保证过大权独揽的暴政专制,但是,它们也都没有能成功地永远维持下去,在 色诺芬的故事里,居鲁士那安定昌盛的波斯帝国,在他死后旋即崩溃,而历史上的路易十四,他的孙子路易十六被送上断头台,波旁王朝也就此结束。

    二十世纪以来,暴政专制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无论是希特勒的纳粹德国,斯大林的前苏联,还是皮诺切特的智利(1973-90),马科斯的菲律宾(1965-86),苏哈托的印尼(1967-98),蒙博托.塞塞.塞科的扎伊尔(1965-97),齐奥塞斯库的罗马尼亚(1967-89),米诺塞维奇的塞尔维亚(1989-2000),杜瓦利埃的海地(1971-86),昂立克的东德(1971-89),班阿里的突尼斯(1987-2011),乃至穆巴拉克的埃及(1981-2011),虽然各有特征,但都是现、当代暴政专制的体现。从80年代以来,在中东的阿拉伯世界形成了一种十分成功的暴政专制模式。80年代几乎所有领域中的变化—科学、技术、政治、军事、经济—似乎都是在朝着对这一暴政专制有利的方向发展,使人们似乎有了充分的理由相信,一种固若金汤的稳定专制统治形式已经形成,并将会长期维持下去。色诺芬说过,只要能找到恰当的办法,暴政治理的困难本算不了什么。而且,也像色诺芬评述居鲁士时所说的,暴政只要成功,就会自然而然出现领导英明、路线正确,甚至德性超越的光环。二十世纪以来的中东和别的专制模式,因此也就成为让专制者可以自鸣得意,让御用学者有理由大肆吹捧的“创新发展”。

    艾哈米在《独裁者们的终结》中向我们展示了“阿拉伯暴政”模式的一些特征。这个“阿拉伯模式”曾经被宣扬为一种符合民族文化特色,具有独创性的发展模式,它以维稳为压倒一切的目标,成功抵制了西方民主化普世价值的引诱,坚持走自己的道路,以它的成功向世界证明它的合理和非凡“应变能力”。然而,就在这个模式的合理性似乎已经被许多人当作一种“真理”来接受的时候,在实现这种统治的突尼斯和埃及却一下子爆发出惊天动地的人民反叛。这些“动乱”似乎又在重新应验色诺芬的不详预言,无论暴政多么强大,它是一切政制中最不稳定的,最容易顷刻崩溃的一种。

    在突尼斯和埃及的“动乱”爆发之前,这两个国家中的专制都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改变的“永劫”。只要不惜一切代价的手段,只有不害怕流血镇压,只要把坦克开上大街和广场,就一定能能够保证专制维稳,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屡试不爽的铁律。这种铁血维稳形成了一种二十世纪后期以来的新独裁暴政模式。

  在中东,这一模式的形成可以追溯到1982年的叙利亚。当时,叙利亚的一个逊尼穆斯林集居地区的人民起义反抗哈费兹·阿萨德政府的统治。阿萨德对反抗者进行了血腥镇压,有2万人丧生,而他们居住的哈马(Hama)城内则被夷为平地。阿萨德不仅对残酷的镇压毫无歉意,而且还鼓吹自己的英明决策。 他的蛮横和骄枉打破了传统政治尚能固守的道德文化禁忌底线,把暴政推向了一个新的极端。

    从此,哈马城便成为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名词,它的含义是,“那些胆敢挑战权力的人,等待他们的就是这种恐怖的下场”,“它向全叙利亚,乃至别的阿拉伯国家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造成混乱的街头政治和示威……就此结束。”哈马屠杀20年后,阿萨德寿终正寝,把权力传给儿子,就像安详死去的居鲁士一样。(在历史记载中的居鲁士是被杀死的,头颅被抛进了泥潭里。)暴君不仅安享天年,而且在死时还能太太平平地把权力交给他选定的接班人,这就更证明了暴政的合理性,就叙利亚而言,“暴政和国家恐怖为王朝权力带来了丰厚的收获。”

    从此,阿拉伯世界的政治异见几乎完全消失,社会中的思想观念呈现出一片和谐的景象,“男男女女都躲藏着寻找安全,为的是逃避统治者的狠毒,秘密警察的残忍,还有那些无处不在的告密者。”人们因为孤单而懦弱,而统治者则因为残暴而强大:“那些脱离臣民的统治者建立了一种极为精巧的政权,足以保障暴政的全面完整。国家电视、报纸、群众政治、涌入城市的农村人口都在帮助加强专制独裁。”人民之间原子孤立,既不能自由交流,又不能结成组织,这使得国家控制的宣传能够更高效地对他们进行洗脑,也使得专制暴政变得加倍地逞强施虐、有持无恐。

    现代专制是一种远比古代专制有效的暴政,因为它具有能使它变得无比强大的技术、军事、警察、官僚、政治、经济和文化手段。但是,比起古代专制来,现代专制又有一个天然的弱点,那就是它的统治者缺乏天然合理的血统权威。他们的权威来自他们所依附、所利用的高度组织化的机构,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军队”和“政党”。所有的现代独裁者都在从这样的组织机制中“冒尖”或被“提拔”出来的。艾哈米注意到,“(现代)暴君,无一例外地是从寒微的社会背景中冒出来的”。出身寒微必使他们更亲近人民,却又一定使他们在使用暴力和残忍时更无所顾忌。君王统治是在传统中形成运用权力的方式的,它专制武断,但毕竟还有传统的顾忌,例如害怕史书记载他们的恶行,有辱他们的祖先,或成为遗臭万年的桀纣之君。

  

  三  “皮鞭共和国”里的独裁者们

  

   新的专制国家不再实行君主制,而改行“共和”,但这是一种以暴力、残忍、恐怖和秘密警察来维持的“皮鞭共和”(republic of whip)。在历史上,共和制曾经是君主制的对立面,“共和”一般是指一种政体形式,一种由人民,或者相当大一部分人民对政府拥有控制权的政治制度。“共和”也指一个国家,一个法治的,而非大权独揽的人治的国家。从一开始,共和用以区别的便是由君主、国王、皇帝一个人乾纲独断的君主制。因此,共和往往是以君主的缺位来定义的:共和没有君王。然而,没有君王不就等于没有君王式的人物或君王式政治。但是,大权独揽、专断横行的专制极权领袖毕竟不再拥有君王和皇帝的头衔。

  正是由于国家的“元首”、“主席”们实际拥有的无上权威不再来自旧式的君主制度,他们的权力形式因此也不再显现为共和的对立面,而是可以冠之以共和的称号。从政体名称上说,君主制是第一性的,共和是从属性的,共和是因与君主制的不同而被区分确定的,因此,如果不把不民主的专制考虑进去,共和就会成为一种方便的涂料,它可以涂在任何一种与君主制看起来不同的政体之上。由于“共和”缺乏明确的内涵,那些自称是共和的国家和制度往往需要添加它们所要的定语,如一党专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人民共和国”,还有像朝鲜这样已经传位3代的“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中东那些不再有君王的共和是一种专制共和,艾哈米称之为“皮鞭共和”(republics of whip)。“皮鞭共和”是一种涂上共和外色的,比许多君主制更可恶的暴政。皮鞭共和的统治者,用艾哈米的话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支撑统治权力的“种姓”(caste特殊阶层)制度。13世纪巴格达的哈里发(caliphate)衰败后,马木鲁克们(mamluks,军事统治的成员)靠枪杆子里出政权,各自瓜分一块土地,建立一个王国,成为实际统治者。他们与被统治人民之间有一种与传统君王或酋长不同的关系。他们靠的是刀把子和枪杆子,而不是神授天成的统治权威,他们不在乎人民的痛恨和鄙视,只要人民害怕他们就行。艾哈米认为,现代的“皮鞭共和国”独裁者们就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统治的。

  相比之下,传统的君王或酋长统治却要温和得多。对于国王来说,百姓是他的子民,如果他对百姓施以苛暴之政,百姓造反,就会断了他子子孙孙的后路。为子孙积德着想,君王在行极端暴政之前,至少会三思而行。而且,君主的尊严、荣誉和传统也会使他们在某些事情上有所不为。例如,在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阿联酋“出来没有出现过个人崇拜的事情,萨达姆的伊拉克和叙利亚的卡扎菲实行的那种斯大林式的个人崇拜,在(国王和酋长们看来)是丑陋可恶的,”因为君王有自然的权威,不需要靠建造高大的人工神像来宣示其伟大英明。君王的陵寝更是圣神的地方,不可能设想死后会让民众“瞻仰遗体”。(27)

  可以说,中东出现的那种对君王制的拥护和对君王的爱戴,在相当程度上,不是因为君王制的优秀,而是因为“皮鞭共和国”和它的独裁统治者太残暴,太恶劣。共和未必就成为一种比君主制优越的政体,共和是非常脆弱而且极易腐败的,中东的一些国家在民族独立以后,在“国家主权”高于普世价值的幌子下,蜕变为艾哈米所说的“恐怖共和国”(republics of terror)。“统治者的极其污秽的富有”与众多下层人的贫困形成了触目惊心的对比,仇恨和愤怒像地火一样在看似平静的地表下流动。相比之下,反倒是那些君主制的国家里的统治者更能得到人民的好感(虽然并不都是如此)。沙特国王Abdullah生病的时候,普通沙特人所表现出来的由衷关切,与突尼斯的班阿里和埃及的穆巴拉克遭到人民的痛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科威特的萨巴赫(Sabahs)王室从18世纪中叶就在统治这个国家,人民对王室没有恐惧或仇恨。在成为一个石油王国之前,科威特是一个航海者和采珠人的国家,“萨巴赫们的任务是留在后方治理,人民尊敬他们,他们也有特权,但他们并没有太大的野心和权势。商人们以前自行其事,如今还是这样:商人家庭的财富远远超过了萨巴赫们的收入,也超过了要人。国家恐怖是没有的事情。”

  “皮鞭共和国” 受惠于当代国际功利化和非道德化的“现实政治”(realpolitik)。它们不仅可以用“主权高于人权”来维护以主权之名行的压迫统治,而且还可以利用美国的战略利益或者其他西方民主国家的利益需要,迫使它们在人权问题上让步,伪善地实行双重标准。美国虽然以“民主”的名义推翻了伊拉克的萨达姆,但一直依赖一些专制独裁的政权来维护自己在世界一些地区的力量平衡。美国更是以少提或免提人权换取另一些专制政权在国际事务上的合作。

  “皮鞭共和国”使用的是暴力和宣传的软硬两手政策,所以总是垄断了国家的电视、广播和报纸,严密控制与互联网有关的公共交流。专制统治者和他们的御用文人一直在规劝人民维持稳定,不要轻试民主。他们说,民主太不可靠,一定会带来动乱。这种恐吓手段往往会奏效。人民因为害怕民主会带来动荡,而变得愿意放弃民主要求,于是,在国民性中形成了一种可怕的“低期待偏执”(bigotry of low expectations), 那就是,对自由、尊严的未来保持冷淡,无所期待,现状固然不好,但求变而来的未来还会更糟。

  营造这样的“低期待偏执”,是强硬皮鞭暴力所使用的的巧妙“柔性”统治手段。埃及人民的起义冲破的不仅是统治者的皮鞭暴力,而且也是他们自己的“低期待”心态。在埃及,由专制造成的普遍犬儒主义心态曾经已经似乎成为一种顽固的心理习惯,但是,它终于没有成为一种再也没有办法改变的永久的奴隶国民性。专制政体必须以彻底改造国民性,永久地塑造奴隶国民性为其永续长存的条件,在埃及,这样的专制努力最终还是失败了,至少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如此。

  

  四  残忍、腐败的现代专制暴政

  

    现代的暴君都是靠军队和政党崛起的“成功人士”,他们没有知名的祖先可以辱没,更不在乎后世的骂名。为了在活着的时候能牢牢掌握权力,他们可以将残暴推向极致,无所不用其极。艾哈米说,像利比亚的卡扎菲、伊拉克的侯赛因、叙利亚的阿萨德这样的人,“都是在逆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因此也就格外凶残。”俗话说,好不与恶斗,未必是因为好者的能力不如恶者,而是因为好者往往被传统的道德顾虑和禁忌束缚住了手脚,而政治的胜负却恰恰总是在这种不平等的禁忌中决斗出来的。现代暴君没有真正的君王名号,但却有一种叫“独裁”的暴君权力。这种“独裁”之权,有的掌握在少数家族和亲信的手里,有的掌握在一党的少数寡头手里,用艾哈米的话来说,“虽然具体细节不同,但讲述的却是同一个故事:一个暴君崛起并随他自己的心意重新布置了权力的宇宙。”

    实现暴政的国家一般都有威权政治的传统,“独裁”会使一般比较温和的威权政治转变为艾哈米称之为“苏丹王制度”(Sultanist system)。威柏将“苏丹王制度”定义为一种极端的权力继承统治(patrimonialism),行政和军事权力成为“主人的私人工具”,而统治则“首先是以任意的方式实行。”权力的继承可以在一代一代的权力执掌者之间传承,也可以在父子或其他亲属关系中递交。正如政治家柴甘可夫(Andrei Tsygankov)所说,虽然“苏丹式统治”并不是我们所熟悉的极权主义(如希特勒或斯大林式的统治),但“和极权主义一样,它是压制性的,对反抗不留下丝毫的政治空间,这和(温和)的威权是不同的。和极权主义不同的是,苏丹王统治仅限于个人崇拜,并没有一套精巧的意识形态支撑。正因如此,苏丹王式的统治在运用权力时更少有节制,也更容易腐败。强暴、腐败和鲜有“主义”支撑(包括只是口头说说,其实没有人相信的主义)构成了苏丹王统治式暴政的基本特征。[iv]

  现代暴政的创建者都可以说是“天才”人物,他们各自创建了有自己“某国特色”的暴政制度,这样的制度建立在用恐惧来保证所有臣民绝对顺从,或者至少在表面上全体热爱和一致拥护的基础上。在权力传递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面临代代退化的窘境,因为在这种权力近亲繁殖,以奴性顺从为挑选接班人原则的机制中,贤能的素质是被逆淘汰的。在这种情况下,父子或亲属间的血缘相传便体现出它的相对优越性来。儿子对父亲的顺从与奴才对主子的顺从有较大的自由限度,而且,身份特殊的“权二代”还可以到暴政王国之外去接受教育,开阔视野(当然不能被外部的民主思想给腐蚀了),增强能力。古波斯的居鲁士之所以成为一个比其他波斯青年(他们在国内是一起接受同样教育的)更优秀的统帅,是因为他小时候有机会到他外祖父的王国里接受了其他波斯人没有机会接受的额外教育。暴君可以禁止所有的臣民接触外界思想影响,而同时却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国外却接受教育,让他(们)获得其他同胞所没有的额外见识和能力。所有,现代暴君倾向于把权力传给儿子,其实还有一种单单血缘传承之外的制度维稳考量。

  

  五  警察国家中的“叛民”

  

  当然,暴政的权力王朝并不总需要在父子之间传递。穆巴拉克是从纳赛尔和萨达特的军人统治那里继承来权力的。萨达特亲自挑选了穆巴拉克担任第二把手,看上的是穆巴拉克的忠诚、顺从和低调行事。纳赛尔和萨达特是军人统治制度的创建者,穆巴拉克是第一代和“第二代”之后的第三代领袖,比他们年青许多。纳赛尔和萨达特在1930年后1940年代积极参与国内的意识形态和政治纷争,都有过光荣的革命历史和政治资历。

  穆巴拉克没有这样的光荣革命历史,他是被很幸运地提拔上去的。纳赛尔和萨达特从来没有想过要把权力传给自己的儿子。艾哈米说,这是因为他们“对埃及的政治历史怀有敬畏”,而恰恰是继承他们的穆巴拉克对这个政治历史,也对这个国家“不当一回事”。穆巴拉克出生在一个中等富裕的农民家庭里,自己是行伍出身,他“具有农民的那种精明和鬼祟,渐渐地编织了一个警察国家的罗网。据估计,(在这个人口8千万的国家里)为埃及内务部服务的人有170万。”

  警察统治使埃及变成了一个因恐惧而沉默无声的国家,“在一个以人民喜欢聊天、说怪话和幽默而闻名的国家里,人民像那个沉默寡言的掌舵人一样变得阴郁而沉默。”在这个警察国家里,最有权势的是穆巴拉克的夫人和他的儿子加玛尔(Gamal),他的另一个儿子阿拉(Alaa)掌握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命脉。穆巴拉克有一张很少有笑容的扑克牌面孔,“和这样少有表情的面孔般配的是一个越来越沉闷的国家”。有思想的埃及人流亡国外,“老一辈的大作家们要么已经死了,要么快要死了,而再也没有年青人去继承他们”。整个社会弥漫着一种末世的犬儒主义,一种以为再也不可能摆脱专制“永劫”的绝望感。

  对抗的双方永远不可能只是一方害怕另一方,一切暴君和独裁者都有很强的危机意识,因为就在人民害怕他们的同时,他们也害怕人民。色诺芬说,民主政体是由那些想建立任何一种其他政体的人所改变的,而君主、暴政和独裁则是由人民所推翻的。穆巴拉克有许多亲信,但他还嫌自己的独裁王国不够固若金汤,所以他在悄悄准备把权力传给他的儿子。他从来没有明确地表明这一心愿,但他一直在拒绝

  任命一位副总统。直到埃及的人民起义形势已经失控,他才将自己的长期盟友、埃及前情治首长苏雷曼任命为副总统,而加玛尔这位“王储”也才宣布退出政坛。叙利亚成功的父位子承曾为穆巴拉克提供了一个诱人的权力王朝模式,他没有成功,不是因为不想这么做,只是因为运气比较差一些罢了。

  暴君和独裁者总是在提拔亲信,但最终能够信任的却只有他们的家人。埃及75%的高级军官都是穆巴拉克亲自提拔的,但在关键的时刻,他们并没有全力,更不要说舍命去捍卫穆巴拉克。虽然坦克开上了广场,但是军人并没有对人民开枪。这是埃及革命能够这么快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穆巴拉克最能信任的是他的妻子苏珊(Suzanne Mubarak),她一个贪图势利的女人。许多内阁成员都听命于她,这在埃及是一个公开的秘密。穆巴拉克小朝廷里有消息说,让加玛尔当王储,也是苏珊的主意。暴君和独裁者总是以“爱国”来强迫国民无条件的服从他们的专制统治,但是,他们真正关心的是自己的权力和财富,他们和家人早就在国外秘密置下了产业,当末日降临到他们头上的时候,他们逃生,更是一定不会忘记带上所有能够攫取的国家财富,突尼斯总统和家人席卷了国库,带走1.5吨黄金。穆巴拉克带走的财富和在海外的产业据说有几十亿美元。

  自古代的佞政到近、现代的独裁,只能相信裙带关系上的少数亲信,这已经注定要成为一切暴政制度的宿命,即使在专制者的暴君权力最强大的时候,也不例外。居鲁士带着他的波斯子弟兵南征北战,但他并不能把个人的安危信托给这些子弟兵同胞。在他征服了巴比伦,威望和权力如日中天的时刻,他组织了专门保卫他的太监卫队。在他吃喝、洗澡、睡觉,而不是呈现威风的时侯,恰恰是他觉得最不安全的时刻。在这样的时刻,他需要依赖全然可以信任的卫士。居鲁士选择了那些无亲密他人,尤其是无妻无儿的人,来充当他的贴身保镖,他们就是阉人太监。

  居鲁士这么做,是因为知道,无论谁,只要他爱任何一个其他人胜过爱他的主子,就不能成为一个可以全然信任的卫士。居鲁士是个精明而富有心计的人,他不会不知道,就是太监,他们爱自己也胜过爱他们的主子。甚至可以这么说,正因为太监们没有亲近的人可以去爱,他们比常人更爱他们自己。但是,这些太监的利益是与他们的主子一致的。如果没有主子的保护,如何一个人都可以欺负这些被鄙视的阉人,所以只有主子安全了,他们自己才能安全,更何况还能分沾主子的威风。然而,只有在独裁的专制制度稳定时,贴身奴才才能成为主子的有效护卫,一旦这个制度崩溃,再强大的私人卫队也不再能保护独裁者。所以,败落后的独裁者几乎无一例外地只能亡命他乡,逃离他们曾经在那里作威作福的国家。突尼斯的班阿里和埃及的穆巴拉克也都是这个下场。

  专制独裁制度一次又一次地被重新设计,重新巩固,但是,最终却无法防止出现反对它的“叛民”,并避免在这些叛民的反抗中崩溃的命运。专制制度的崩溃并不是从“叛民”上街的那一刻开始的,在出现“叛民”和有“叛民”上街之前,专制就已经因为它的腐败、暴力、不公正、非正义而金玉其外、败絮其内了。“叛民”是挣脱了专制桎梏的人。人的奴性顺从是专制制度训练的结果,不是天生的,不存在于人的基因之中,所以并不遗传。人天生是自由的,人不仅要吃饭、住房,还要用头脑自由地思想,用嘴巴自由地说话。不能自由思想和自由说话的人是被阉割过的。

  现代的暴政当然已经不可能像居鲁士或其他专制君王那样,只是信任那些身体上的阉人,但他们仍然需要思想上的阉人,而且想迫使尽量多的人成为思想上的阉人。只有当一个人失去了自己的信仰和尊严,不能与他人结成价值观或道德判断的联系时,他才会按照主子的意图,要他有什么想法就有什么想法,要他怎么说就会怎么说。但思想的阉割和身体的阉割是不同的,专制者永远不能用体检的办法去确定一个人的思想是否真正已被成功阉割,所以他们永远不可能对人的自由进行充分的阉割。阉割人的自由有多么困难,维护专制独裁也就有多么困难,这并不奇怪,因为正如色诺芬在2400年前就说过的,人天生就是一种比其他任何动物都要难以统治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