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欺骗与危害


  自从医疗市场化以来,由于利益的驱使,个别医疗机构与个别医务人员,出现了见利忘义,医德滑坡的现象。因本人长期从事医务工作,对医务界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耳闻目睹,深有体会。我曾于2006年至2008年,先后三次向国家发改委及全国两会,以网上和信件形式提过一些医改建议(后附)。当然,近几年国家为改善医药环境和医改工作,做了大量的实事。不过也有许多问题,尚待改进。

  我觉得一个人在他的心灵还没完全麻木的时候,遇到了某些难平之事,总想向朋友一吐为快,这样起码能预防抑郁症的发生。另外,本文对一些患者择医就诊能起到一点帮助作用,也是我的欣慰。

  据我所知,当前医务界存在的主要欺骗行为,常见的有以下几点:

  一、广告欺骗

  医药虚假广告时有发生。除夸大其辞的内容以外,有的医疗机构或医生,常通过媒体编写“软文”(编故事),说专治某种疑难病,疗效快,能根治云云、、、还经常雇医托上电视宣传,诱骗患者去就医。一般医药费都比较昂贵。例如,某医院通过媒体到处做广告宣传,说专治癌症。甚至病人已经死亡,却还在电视上做治愈宣传。真的能治吗?大部分人都心知肚明。按这位“名医”自己的话说:“要发财,就治癌。”他们是发财了,有的早已成为亿万富翁,但却是通过骗取病人的钱财,是建立在千百万病人痛苦之上的富翁。还有一位专治皮肤病的“名医”,也是广告满天飞。岂不知这位医生配制的治癣药,内含大量激素。病人服一个月的药需花四、五千元以上。服药后是有好转,可一旦停药,病情反弹比原来还重。而且还出现了激素副作用:满月脸,腰背肥胖,多食,甚至发生胃溃疡,股骨头坏死。也有的医生认为,做广告必须专治那些难治的病,这样才有吸引力。不管疗效怎样,只要有1%的病人来就诊,(每人宰一把)就把自己成全了。                                                                                             

  还有常见的推销中成药的广告,要知道,服中药是需要中医辨证施治的。比如广告常作的“六味地黄丸”,似乎人人皆宜,但如果是阳虚寒盛者服用,岂不是雪上加霜吗?还如,广告经常宣传的“逍遥丸”,也是诱导妇女常用,此药是治疗血虚肝郁证的,如非此证,岂不是适得其反吗?不知医药广告法何时能出炉,如何监督?

  二、开大方卖贵药

  现行赢利性医疗机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国营医院是按处方金额的一定比例向医生发放奖金;非国营医院除基本工资外,多以处方提层作为医生的计酬工资。基本都是以经济效益作为激励机制。因此,部分医生就产生了只顾开大方多卖钱,而不顾疗效、也不管患者是否能够承受的做法。更有甚者,药商向医院行贿后,把某种药品投放医院药局,按月统计各科医生开药数量,为医生提取10%以上的销售回扣。所以有的医生为了追求高额回扣,不管是否对症,大开特开其有回扣的药品。规模较大的医院,有的医生光开回扣药品,月收入数千元或上万元。

  非国营医院医生,主要挣处方提层工资。因此,有的中医医生为了挣钱,忘掉了基本医德,专开大方卖贵药。如果对症还好,开完方总觉得不够劲,再加上几味贵药,如西洋参、鳖甲、甲珠等。我就见过这样的医生,每方必加羚羊丝、鳖甲,而且因为不对症,事后还要背着患者告诉药师不要投了。

  也有的医生为了挣钱,经常超量用药。例如,给小儿静点抗菌素,不仅喜欢开贵药,而且用药量已达到成人量。为了赚取昧心钱,不惜损害小儿嫩弱的肝。肾(因为许多抗菌素尤其是超量使用,对肝、肾是有损害的)。

  三、不必要的辅助检查

  现在一般医疗机构,辅助检查(如化验、CT等)收费,为开方医生提层5%。有的医生在利益的诱惑下,昧心给患者开一大堆不必要的检查项目。必要的检查是应该的,但不必要的检查只能给病人增加负担,也浪费了医疗资源。有许多疾病,不用辅检,通过临床望触扣听(中医望闻问切),是完全可以确诊的。

  我曾遇到一位农民进城到某医院看病,首诊检查费就花去六、七百元,药还没吃上,因钱不够了,就“打道回府”了。

  四、诊断造假

  有人因为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一下,本来没病或小病,个别医生为了赚钱,非要把没病说成有病,把小病说成大病。我曾遇到这样一位妇科医生,为一妇女开了一张阴道分泌物涂片化验单,病人刚走出诊室,医生就给化验室打电话,告诉化验单必须标明支原体/衣原体阳性。然后再给“病人”开一周的静点消炎药。

  以前通过媒体得知,上海某家民营医院,在为病人做手术时,经常在术间向病人及家属谎称“又发现了新的病灶”,还要进行较大的复杂手术,迫使病人家属补交昂贵的手术费。

  五、假药

  国家通过整治,药品公开的造假售假现象减少了。但仍有个别药商或医院,为赚取暴力,特配制了一些所谓的中成药。本来药内含有西药成份,却标明是“纯中药”。常见的有治疗糖尿病的“中成药”,其特点是,服了血糖就降,停服很快血糖升高。还有某些抗风湿类的“中成药”,药内混有止痛药,甚至是激素类药。这些所谓的中成药,其疗效与西药成份基本是一样的,但药价却高出很多倍。

  还有专搞骨伤疼痛的专科,用一些止痛、麻醉、激素类药物注射(相当于封闭或神经阻滞疗法),把药品商标撕掉,骗病人说是进口的高级药,价格昂贵。用上药当时疗效很好,出院停药后,病情马上复发。

  六、对患者的健康、生活质量不够负责

  个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了赚取高额利润、奖金,也有的为了提高名望,缺乏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态度,而不惜给病人的健康造成损害。比如,冠心病患者,出现心绞痛,本来用保守疗法是可以改善病情或治愈的。却要动员病人放支架(真正心肌梗塞患者,是应当上支架的),吓唬病人,如果不上支架就会大面积心梗乃至死亡。病人不懂,只好听医生的,付出了高额的治疗费,还要终生每天服用价格不匪的抗凝药。有的病人反复发作,反复上支架。

  还比如,较轻的Ⅱ型糖尿病,通过中医药、饮食、运动综合疗法,一般是可以治愈的。但是,有的医生却极力动员病人注射胰岛素治疗(当然,有合并症的或老年患者是可以用胰岛素的),当时效果是不错,可是却不考虑一旦用上胰岛素,时间长了,就会把自身胰腺分泌胰岛素的功能废置了。患者只好终身注射胰岛素,给患者造成了一生的生活不便和经济负担。

  比如还有的由于神经障碍,膀胱失约发生的遗尿症,西医无法医治了,就给膀胱造漏下个永久的留置导尿管。据本人经验,一般这类遗尿症病人,中医辨证治疗还是可以治愈的。当然,这是个例。

  以上例举的个别医疗事例,不一定完全正确,见仁见智吧。只是希望我的同事,在为病人制定医疗方案时,尽量多为病人的健康和以后的生活质量考虑一下。下。

  医患之间不同于其他商务交易,比如顾客花钱买商品,可以一目了然,还可以讨价还价,而医患之间则不然,因为相互信息不对称,一般患者只能听信医生的,甚至上当受骗仍全然不知。

  历来医生被称为白衣天使。因为医生的天职是治病救人,为促进人类健康服务,因此,医生才会获得白衣天使的美称。但是,个别医生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已由天使变成了魔鬼。这是多么可悲的事情。我们知道,由“文革”对道德理论的破坏,至今还没完全修复。那么,医德的滑坡,还要几代人的努力才会得以恢复呢?

  真希望个别重利忘义的医生,有朝一日良心发现,能够将心比心,待患如亲。比如病人是你的孩子、爱人,是父母或兄弟、姐妹。你将会如何等待他们呢?

  附:《为国家医改方案提一点管窥之见》

  卫生与文教事业,同属于福利事业。换言之,都是回报/受惠于纳税人的事业。近年来,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如免费普及九年教育;扩大医保覆盖面等。但就目前医疗卫生方面来看,仍以赢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为主流,仍以经济效益为激励机制。

  以己愚见,医疗市场化机制不利于医保的健康发展。首先应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这样可遏制经济利益的驱使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并可大量节约医保费和减轻患者负担。

  医药流通领域必须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国家应重点扶持公立医疗机构,废止以赢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享受医保经营权。

  尊敬的国家发改委领导:

  借此医改争求意见之际,本人主要有以下三点建议:

  一、关于医药管理问题

  自从改革开放药品市场化以来,虽然搞活了市场,但也存在一些弊端。主要是药品市场比较混乱,造假制劣现象时有发生,经销渠道五花八门。药厂、中间商、药贩们为了牟取暴利,施行销售回扣,层层加价,使药价高企不降。即增加了患者负担又浪费了医保金。药品管理不同于其他商品管理,应视为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我建议,对厂家生产药品监督应常抓不懈,落到实处。对常规药品应由国家统一合理定价。药品经销管理应恢复到八十年代前的模式,即制药厂直接对口医药批发公司,批发公司直接对口医疗机构或药店。决不容许任何单位或个人插手药品经销。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应施行公开透明招标。这样可减少采购腐败和偷漏税发生。

  二、关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问题

  建议国家重点扶持公立医院,因为办医院是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而非以赢利为目的。这样的话,医疗机构的生存发展,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和医保有偿收入(非药品收入)。应废除现行的以药养医的商业模式,实行医、药收支两条线。

  医疗保险应由公立医院负责实施。医院正常支出不足部分,应由国家予以财政补贴。

  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建立社会效益(含预防)和节约指标的考核机制。坚决废止现行的市场化经济效益为激励机制。

  许多赢利性医疗机构,要想获得医保定点资格,是要付出一定的经济代价的(此可意会不可言传)。个别赢利性医疗机构,为了赢利是不择手段的。如变象抬高医药费,搞假诊断、假住院、造假病例、增加不必要的诊疗项目,并通过经济手段,激励医生开大方卖贵药等。即浪费了资源又坑害了患者。

  建议国家必须设立对医疗保险机关和医疗机构的常设监督机构。

  三、关于医保金的保障问题

  医保金应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企事业单位按适度比例缴纳为辅,个人按其收入情况的比例缴纳一小部分。其中财政拨款应向弱势群体倾斜。医疗机构扩建和购置昂贵设备,应由上级主管严格审批。

  另外顺便提一个设想,就是关于医务人员的选拔、培养和教育问题。这件事应当从学校开始。选拔那些有爱心和同情心的,热爱医务工作的高才生。这样他们在日后临床工作中,才能真正成为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而不至于去图财害命。

  此    致

  国家医改办

  一名普通医生 乔喜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