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责岂在“听证专业户”?!(7月24日)


罪责岂在“听证专业户”?!(7月24日)

 

关键词:听证专业户  民主政治  被代表  贿选  决策机制

 

2011年7月中旬,网络上晒出成都有四名“价格听证专业户”,其中一名名字叫胡丽天的老妇竟然19次参加过各类听证会,引起网友疯狂转帖拍砖,直呼“被代表”,人称其为成都听证会的“最牛群众演员”。

针对这位随机抽签次次“被选中”,七年里一共参加过19次听证会的最牛演员,网上骂声一片,所骂者无非是民意代表们那种并不代表(甚至违背)民意的表态与言论。

 

比如“人活着就是占用、消耗资源,所以政府收任何费都有理。”

胡丽天说出这样的“名言”,不知道是的真实想法,还是被收买之后的违心之言;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样的说法不仅毫无理性,而且根本不具有代表性。

倘若她偶尔一次被抽到去“代表”消费者,那还有情可原,没有来得及表达自己代表消费者的观点,也是正常的,毕竟没有做好准备,机会来得很突然。

可她19次被抽到,先后支持过涨水价、涨的士价、涨停车费、摇号购车等等,那就恐怕只有暗箱操作一种可能。机会有19次之多,居然依然坚定地站在管理者的立场,这就不是消费者的代表了。

即使依然被贴上消费者的标签,也是对基本常识与逻辑的践踏。

——消费者的代表不为消费者的利益而奔走呼号,哪怕只是弱弱的表态,都不能做到,而仅仅是给对方提供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理由,这样的人还能代表消费者吗?!

 

一名老妇可以在七年内连续参加19次听证会,并乐此不疲,称自己的成就感得到了极大满足。我们就此很容易会让这样的人成为众矢之的。

我们习惯于把怨气撒在细枝末节上,似乎他们为了实现一己私利的成就感,就引导我们原本“清明廉正”的政府制订出违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成为社会不和谐,出现社会不稳定的隐忧的罪魁祸首。

假如我们把指责的矛头直指这些“听证专业户”,就很有可能会错杀一些好人,放走更多的坏人,只观其表,不顾其里;只看现象,不顾本质。

 

但是罪责并不在于这些“听证专业户”个人。

因为参加听证会的这种固定的“群众演员”并不是只有这位胡丽天老太太一个人。即使成都的这四个听证专业户的代表由于被曝光而难以延续,而更重要的是,可供选择的群众演员又何止千万?这些群众演员哪个可以与强大的“有关部门”公然唱反调呢?假如那些指责别人的人,自己身处如此境地,又将用什么样的行为去面对强大的“有关部门”呢?

所以,我们可以认定的是:所谓参加听证会的群众演员并不是特定的人,而只是一个个符号,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表决器。按下表决器的任何一个手指头都是早就被操作的了。

 

但似乎我们应该宽容一些。

毕竟贿选之风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两会代表之中真正能发表民意,为民请命的人都是凤毛麟角,那么小小的价格听证会的民意“被代表”,专门去做举手表决,为有关部门顺利制订游离于国家富强的歌功颂德者,提高决议的制订与执行效率,又何罪之有!

——不仅无罪,而且有功!

如此符合中国特色的常情与基本常识,虽然匪夷所思,却总是会让我们感觉滑稽可笑!

 

既然选票都可以购买,那么被任命为听证会代表,自然更是一种殊荣,如明星一般地受到追捧,并得到内心的成就感,而听证会就像是一出剧本早已成熟的舞台剧。

相比于中国意识形态与政治思想的高度统一,相对于中国数千年流传下来的大一统的历史传统,相对于儒家那种忠君爱国的生存原则,相对于忍辱负重的美德,这种违背良心地举几次手,表决忠心又何罪之有?

绝大部分中国人是理性的,说话是需要过大脑的,知道祸从口出的道理。所以,他们敢于站出来作为代表,并支持政府的决策。这并不是不可饶恕的罪恶,而更多的是一种明哲保身。

 

但是,似这种民意被代表,这种决策流程与规矩,民众的意志在这种已经在毫无悬念的剧本中被导演,又怎么能真正体现中国民主政治的精髓呢?

特别是与当今民主政治呼声越来越高涨,周边国家关注国民意志与利益对比的情况下,如何能保发展促和谐呢?如何能保证我们的政权长治久安呢!

 

贾春宝

2011年7月24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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