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证监会宣布保荐信用监管系统上线。证监会称,该系统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的功能,通过系统可以查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做过哪些项目,所做项目中哪些成功发行,哪些被否决,哪些在审核过程中被撤回等。系统还设有内部信息发布平台,专门用于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内部信息交流,从而提高审核质量。
应该说,在保荐信用监管方面,以前发过不少条文,但对保荐机构作假行为的威慑力有限。保荐监管不力的原因主要在于: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发行保荐机构中存在如下问题保荐机构内控制度流于形式;发行申请和信息披露中对问题叙述不到位;对发行条件的把关不严;未能在申报材料后持续追踪信息披露;辅导期流于形式,走过场;不重视媒体和舆论监督等。
如何加强保荐监管,才能使保荐信用监管系统不再成为纸上谈兵?笔者认为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加强后续监督和处罚力度。新股发行改革以来,监管部门已对20名保荐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采取了“谈话提醒”措施,对7名保荐代表人、1家保荐机构采取了“一定时期内不受理推荐”的监管措施,撤销了14名保荐代表人的保荐资格。但是,面对众多被怀疑的项目以及涉及其中的保荐代表人,监管的范围和处罚力度还有待提升,以形成高压态势。在加强保荐机构内部控制的同时,还应加强外部监督,现阶段发现的新股、准新股造假,大多是通过外部举报、媒体监督的形式被曝光的。因而,应以外部的压力促进保荐机构的内部控制。
其次,核准监管不能再对重复保荐“高抬贵手”,要严把“二进宫”公司的审核关。证监会规定,拟上市公司IPO申请首次被否后半年内,保荐机构可再次报材料上会。多数公司被证监会否决审核后,都会要求保荐机构制作材料时对照证监会的要求“量体裁衣”,然后再次申请上会。2010年以来,有25家公司二次上会,通过率高达92%。这样高的通过率背后隐藏着多少风险?绿大地在“二进宫”后,露出了造假上市的马脚,已沦为戴帽公司,教训不可谓不深。
综上所述,监管部门要想确保上市公司质量,除了要强化保荐和核准的“入口关”外,还需更强有力的法律手段配合。
如何把好上市“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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