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会费缴纳,以及大企业,尤其是央企的捐款。这些资金性质以及红会“官本位”特点,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红会不透明的现在
文 | 本刊记者 朱汐 编辑 | 杜亮
7月8日,基金会中心网成立一周年。按惯例,来自全国的几百家NPO(非营利组织)成员,以及世界各国公益从业者代表汇聚北京,今年讨论的主题是“打造透明口袋”。
与会者们在发表主题演讲和论坛讨论环节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郭美美,甚至也包括来自美国福特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费约翰。他说,“没有透明,慈善就会缺少公信力,因此一个美女,一点点流言蜚语就可以引爆整个网络,一个小事情几乎抹煞中国几代人所做的所有善行。”
在颁发“透明倡导者”授牌仪式前,主持人袁岳开玩笑道,“这个奖其实最应该颁发给郭美美,因为她,我们才有了一场空前的全民对于公益组织透明度的讨论。”
作为公益界目前最为重要亦是亟需推广的理念,透明已是多年来逢会必论,此刻的出现则显得有些戏剧般的场效。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在其发言中称,“以往的中国公益,透明不透明由政府和机构说了算。如果这些人这些机构不选择透明,那么你就没有办法让它透明。可是,现在大众等不及了,一条郭美美的微博,蝴蝶一扇动翅膀,扇动出来的是公民大众为主导的新公益时代。”
有趣的是,中国红十字总会于7月6日下午17时在新浪微博发表的一条关于“感谢监督”的博文,已经被转载了20余万次,由于被认为言辞空洞缺乏诚意,很多网友不约而同地用一个“呸”字作为评价。
郭美美事件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政策法规处处长丁硕开始进行第一轮危机公关,此后中国红十字会一直在努力地尝试挽回局面,包括召开记者会,接受著名媒体采访,广泛发送通稿,破天荒地开通了微博账号,召开红十字系统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系统内自查并审计商红会,报警以期撇清自己和郭美美的关系,甚至保留起诉有关传播单位的权力,但显然他们的努力与网民所呼吁的“透明公开”相距甚远。
层出不穷的证据表明,红十字会特别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在运作中存在着种种不规范的操作。在网民不断揭发出来的真相中,红十字会应接不暇、狼狈不堪,越来越多的人在微博或私下里表示,“再也不捐钱给红十字会了。”
红会“官本位”
如果你真的不捐钱给红十字会了,真的会对它有影响吗?一位曾与红十字会合作项目的公益界人士告诉记者,“影响不大。”来自群众的募款对于红十字会,尤其是就总会而言,除非大灾大难发生之后,否则比例并不大。
在很大程度上,红十字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会费缴纳,以及大企业,尤其是央企的捐款。而在郭美美事件爆发之初,记者联系到商红会李庆一时,他也表示商红会的募款情况并不会因为民众的反感而降低,“系统内的单位还是会相信我们的。”他说。
对于公众而言,红十字会一直是个“熟悉的陌生人”。熟悉在于其在各种大灾大难发生后的反应迅速和媒体广泛宣传,不论你愿不愿意,一生中总有那么几次主动或被动地成为了红十字会的捐赠人;而陌生则在于捐了款以后,红会甚少会向捐赠人说明善款的使用情况。
如果没有天价午餐发票,很多人还不知道中国红十字会原来每年都可以从财政拨款中获取行政费用,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由税收收入运营的政府部门。如果没有郭美美事件,在很多人心目中,中国红十字会将继续保有一个慈善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形象。
从全球来看,红十字会成立的初衷是进行人道主义援助,要与政府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另一方面他们又需要得到来自各个国家政府乃至军队的支持。
在很多国家,政府代为管理红十字会,或行使监督权都是常见的。在中国,由于政府的强势,对红十字会的介入范围则更加深入而广泛。
20年前,中国红十字总会是卫生部的下属单位,现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属国务院直属的副部级单位,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由此赋予了中国红十字会准政府的权利。
除此之外,各省、县乡级红会也与当地政府关联紧密。通常由当地政府一把手担任其名誉会长,由主管文教的行政副手担任会长,并由政府任免各级红会的负责人。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红十字会获得了各种在文化、教育等系统内通行的便利,譬如方便红十字会在学校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运动。
“如果这事发生在一个非公募基金会,根本不可能引起如此关注。”一位公益圈人士这样告诉记者,“但因为是红十字会,具有公募权,有行政地位,有极大的影响力,而且往往与行政劝募结合,尤其是在大灾大难发生时对善款使用的垄断地位,因此遭到了更多人对其行为的质疑。”
红十字会与慈善总会“垄断”的另一端,是民间慈善公益组织的生存空间相对狭窄,因为找不到业务主管部门,很多组织没法在民政部门注册,只能以工商注册代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表示,民政部门将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组织履行登记管理和业务主管一体化职能,这对民间组织的发展应是一个福音。
红十字被商业滥用?
郭美美在接受北京警方询问时表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名头是其贪图虚荣杜撰的。虽然警方最终宣布,郭美美与红会“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并不等于没有关系。
根据郭美美发出后迅速删除的那条微博上所提供的信息显示,郭美美所在的公司与红十字总会下属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有着紧密的联系与合作,将商业广告与红十字的便民服务站捆绑在一起售卖。而在随后的网民调查中,有更多“将红十字作为特殊社会资源与商业广告一起进行搭售的企业”浮出水面。
最初被爆的是深圳天略集团。2006年,天略集团董事长丘振良就曾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副会长王树民见面,商量一个与郭美美所述情况十分接近的项目。但这个项目最终被红总会否决。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提及这个项目设计的初衷时,丘振良说,“红十字会这么好的品牌要好好利用。”这一句话引起网友对于其“利用红十字会公信力从事商业活动”的质疑和炮轰。
接下来,香港民丰集团、圣华杰广告有限公司,与商业系统红十字会有着诸多人员重叠的王鼎公司,以及由圣华杰和王鼎一起出资成立的,以“博爱小站”专门运作上述项目的中红博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纷纷被挖了出来。
而在《中国企业家》杂志记者的调查中,还包括了一个叫“红十字青少年视力关爱工程救助基地”的项目。该项目存在利用慈善谋取暴利的情况。
此外,还有被风传为中国红十字总会募款办公室主任的张赢方。两家分别名为心动传媒和中基传播的公司,代理着红十字总会、青基会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公众募款箱业务,张赢方是中基传播公司的负责人。
记者联系到张赢方时,她否认了自己在红十字会总会任职的身份,并否认有这个办公室存在,“当时我作为志愿者参与‘蒲公英爱心大使’项目,满文军是潜在代言人,他出事(吸毒)以后有记者找到我,我就回应了这件事。”
据张赢方介绍,其公司的募款箱项目需要设计制造一批上方为广告展示板,下方为募款箱,具有免水洗手部清洁功能的综合广告展示产品。募款箱中的募款所得为公益组织所有,募款箱的制作费用由其公司承担,而广告位则销售给广告客户。
“我们要的广告价格并不高,主要还是做公益。收回来的广告费用也只是平面广告的制作、维护费用,以及进驻某些场合的运营费用等。”张赢方说。她同时表示,她所在的公司经营范围甚广,募款箱不过是其中极小的部分,“是用做公益的心态来做的。”按照心动传媒网站公布的价格,每幅广告价格为3000元/月,30幅起售,联想、七喜等均曾为其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规定,在非保护性使用,即非武装冲突中使用时,红十字标志仅可用于“红十字会使用的建筑物;红十字会所属的医疗机构;红十字会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场所。”除此之外的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均需通过红十字会总会批准。
问题并不在于与商业机构合作,而在于机制是否公开公正。“(与商业机构)合作的过程会很严格。”国际美慈组织中国主任陈一梅向《中国企业家》表示,作为一家操作型的国际性救援和发展组织,其善款不会用以对外投资,但仍面临选择商业机构作为合作伙伴的情况,“我们所有的采购都会有严格的招标程序,价格和过程都公开进行。”
而在上述商红会的“博爱小站”项目中,进行过程却一直未对外公开,商红会没有网站,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也未对该项目的执行机构选择进行过任何的公示。
公开透明是底线
在公益界内,人们有一个共识便是“对于一个从事慈善公益事业的组织而言,公开透明是其生存的底线。”
据2007年的数据显示,红会一年接受的财政拨款近3亿元,与其接受捐赠收入相当。但是其经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仅需“每年向红十字会理事会报告”(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接受审计署的审计,并没有公开财报或税务报表的明确规定。
据王振耀回忆,1998年的特大洪水前,我国救灾的捐赠主要来自于外部捐赠,例如港台地区的善款。1998年后国内捐赠开始增加,到2008年汶川地震时达到新的高度。但是在这个时候,能够出现在中央电视台募款救灾晚会上的劝募账号也只有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华慈善总会。
“透明并不是说法律规定了才要去做的。”德恒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陈小敏是美国CommonFund证券公司的法律顾问,后者是在美国专门从事公益投资理财的组织,为美国的诸多公益组织打理各自的财富。
据陈小敏介绍,在美国并没有关于慈善专门的法律,“公司法、税法中都有关于捐赠的条款设置,公益组织要遵守的法律已经非常严格。而且美国的慈善组织更讲究自律,行业协会自身就有非常严格的道德审查,其年报和信息如果不披露,尚不需要动用法律,其行业协会就可以对其惩罚。”
登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网站和各省、市级红十字会官方网站,我们能够看到的信息分类却往往是这样的核心模块——“关于我们、法规文件、红十字知识、捐款方式、新闻中心、大事记、联系我们”。关于善款的进出情况,均以滚动新闻的方式进行报道。“数字还要自己去找?”王振耀说自己还真没研究过红十字会的年报,但是这种方式显然“需要改变了”。即便是被媒体报道为“公开信息工作做得很不错”的佛山市红十字会,其年报也难觅踪影。
更为可笑的是,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作为一个看得到摸不着的行业分会,与商业机构操作了如此众多的项目,却根本连网站都没有,遑论信息公开。
“对公众公开,要用公众看得懂看明白的方式,否则公开的效果就不会好。”王振耀认为,“其实老百姓对慈善的态度是很宽容的。但你一定要能公开数据,坦坦荡荡地去跟捐赠人沟通,这样才能有信誉。”
好在红十字会还没有丧失亡羊补牢的意识。7月5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王汝鹏在回答记者采访时提及,“捐款管理信息网络平台,最晚将于7月底上线。”这个网络平台的开发事实上始于天价午餐发生之后,但直到郭美美事件发生才得以对外公布,并将上线时间确定在了7月底。
此举固然可喜。但是对于红十字会与商业机构的合作,目前仍缺少规范管理的办法和公开透明的机制。在慈善与商业的合作中,何时能还慈善以本来面目?仍需拭目以待。
香港红会的信息公开
香港红十字会理论上归中国红十字总会领导,不过由于香港的特殊地位,香港红会是在香港的法律制度框架下运作。
让我们来看一下香港红十字会的网站是怎样的吧。
登陆香港红十字会网站,其分为“输血服务、营舍服务、社区健康及关顾、赈灾及备灾、急救及健康护理训练、造血干细胞服务、心理支援服务、特殊教育及康复服务、寻人服务、青年发展”几大板块,每一个人需要帮助或提供帮助的人,在登陆香港红十字会网站后,能迅速找到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并且获得有效的沟通方式。
以营舍服务为例,这是香港红会将自己名下的培训基地对外开放并收取费用的一个项目,接纳团体活动。在其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其宿营的房间价格、提供哪些服务、联系人的方式均一一标明。
在这里,即便是报名参加一个香港红会举办的急救培训,培训的证书发放情况都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得到。在香港红十字会的年报和税务报告中,市民可以获悉其参加培训所交的培训费用最终成为了哪一笔开支进入账户。这样的透明度,即便有质疑,也可以从其“联系我们”链接的13个不同服务部门的电话号码和电邮中得到迅速的反应。
也许仅仅从网站设置上就判断一个机构是否真心为民有失偏颇,但从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有效性角度来看,香港红十字会的传播效果是远远高于内地省市红十字会的。
红会:何以畸形?何以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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