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访的路还在延伸……


2011年,上访的路还在延伸……
                                 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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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和人民充满新的希望、新的期待的一年。
    而2011年春天垦区一位女农工冒着风险给我发来控诉!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的心在颤抖,我的心在哭泣,我的心在燃烧!
    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的女农工张桂荣发信给我,原文如下:
    农场下发的1号文件规定:2011年每亩收费477元,其中包括肥料款、种子款(117元/亩,价格高)、筹资筹劳款10元/亩,利费、水利建设费、水田基础建设费、道路建设费、社会事业建设费,这些具体怎么分的,我们也不清楚。此外收保证金30元/亩,私家农机具被强迫集中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500元。在个人家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300元,小型收费50元。基本亩(即生活田)每个在职职工分8亩(作者按:总局规定15亩),2010年每亩收25元,今年涨到40元,连队却收320元,说是等国家补贴回来再“多退少补”。从国家有补贴开始,农场的利费就快速上涨,中央的惠民政策我们根本没有享受到。农场最初说,让农工把自家地里的低洼地都整平种上,5年不收费,却从第一年就要钱,不管地好坏,都一样收费,这也太不合理了!
……
    这几年,我们签的都是空白合同,上面没有亩数、钱数,并且合同也不给我们。今年还是这样,农工拿不着贷款(贷款卡必须交给连队,扣完利费再把卡给农民,卡的密码只有扣完利费,才告诉农民)。这样我们就无法购买生产物资,无法备耕,没办法只能让农场快点扣完各种费用,好把卡拿回来。“两会”刚开完,温总理在会上说,一定要关心民生,以人为本,让“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农场的政策与党中央背道而驰,根本没把百姓的生活当回事,我们农工的血汗钱不知跑哪去了……
    据调查,张桂荣今年承包土地900余亩地,贷款42万元,全部被农场扣下作为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她只收到一张贷款票据。今年生产所需的资金,她不得不以1分5的高利从民间“抬钱”了。
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唐维君也发信给我,称该农场2010年每亩地承包费为190元,2011年又涨到220元,并继续实行“上打租”。
    一些基层干部欺负老百姓到了这种程度:货款卡不给本人,签的是空白合同,承包费和种种苛捐杂费年年疯涨。垦区的管理者,这些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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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1月7日上午,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部分农场的农工,踏过冰天雪地,从遥远的北大荒奔赴北京,要求向我反映情况。他们是:
    薄义——1957年生,七星农场农工;冯义龙——1967年生,前进农场农工;杨金辉——1956年生,洪河农场农工;张振学——1959年生,洪河农场农工;姜宝贵——1961年生,大兴农场农工;刘艳——1954年生,女,大兴农场农工;赵成凯——1954年生,大兴农场农工;杨志国——1969年生,大兴农场农工;李金柱——1958年生,共产党员,前哨农场19队原队长,2004年因不满农场“土政策”,愤然辞职;盛永成——大兴农场16队原队长,因同样原因辞职。
     当天下午,他们离开北京,没有一人上访,各自返回农场。访谈中,奔波在告状路上整整17年、4次被拘留的薄义说了一句令人感到沉重的话:“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他们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简要汇总如下:
    一、骗走家庭农场的《土地证》
    建三江分局洪河农场于1997年、前进农场于1996年分别向全场家庭农场开发户发出通知,声称将要以旧证换新证。现将洪河农场通知摘录如下:
    “洪河土地科根据建三江土地局的指示和要求……将统一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原有的土地科发放的国有土地证由各场土地科收回作废。今后统一使用由建三江土地局地籍科发放的国土证,如有拒不执行土地局指示的,或者以种种理由拒绝换发新证的,洪河土地科将视其为违法占地,由土地科代表土地局收回其所开发的土地,交给农场或者作业区,重新发包给他人……”
    但是,农场撒了个谎,他们在收走省土地局下发的有效土地证后,至今已经过去13年,仍然没有下发新证。他们显然怕打官司。
    二、高价强卖农机具
    创业农场黄培川、青龙山农场袁洪胜反映,农场强行要求承包土地5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购买日本产的插秧机(俗称“大洋马”)。国家对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是有15%以上补贴的,因此在农场购买大型农机具,理应比市场价格更为优惠。但是,2010年,前锋农场张丽英在市场上直接购买的“大洋马”插秧机为6.4万元,并直接送货到地点,而农场农机科的卖价为8.4万元,青龙山农场卖价为7.9万元。
    三、国有农场机构臃肿,加重农工负担
    以大兴农场为例,全场人口约1万余人,场部拥有一座办公楼,公安局有一座楼,其它一些科室不是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就是在外租借办公室。这个农场仅公检法人员就有数十人。据农工们反映,现在生产队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也大大超过“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前锋农场的文件规定,“对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提前和超额完成的管理区,农场将增发全员年薪40%的风险收入。”也就是说,凡是足额和超额完成本区“上打租”收费的管理干部,都有提成。
    前锋农场有:场部5层办公楼,公安局4层楼,法院、工商、阳光保险等4层楼,种子公司4层楼,仓储、基建科、林业科等5层楼,土地科3层楼(上有家属房),交通科客运站2层楼。
    此外,洪河农场农工、共产党员杨金辉反映,他先后投入160多万元,开荒4000亩,创办起家庭农场,2004年与农场签订了为期10年的承包合同。但第二年农场就撕毁合同,大幅提高了承包费,并要求杨金辉签订新的“合同”,不签就不许卖粮,并派人堵在路口,强迫杨金辉按新的承包价卖一车粮,交一车钱。杨金辉坚决拒绝,结果被作业区主任杜某派人把他的左腿打成粉碎性骨折。当年杜某竟然被评选为该农场“先进工作者”。后经杨金辉上访告状,黑龙江省纪委强力干预,杜某做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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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6月4日,建三江分局前哨农场包地农民王恩江进省入京上访途中,专门来见了我。他原是黑龙江省富锦县农民,1987年看到前哨农场公布的招商文件,他雄心勃勃购买了70头牛,办了一个养殖场。没想到那里地势低洼,牛烂蹄子,最后死的只剩了5头。2002年,王恩江又开荒1820亩,与农场签订的合同规定为:每亩地上交10元农业税和45元的承包费,以后按每年每亩5元递增。这期间他通过继续开荒拓片,承包耕地面积达到3000亩,总投资近150万元。
    但是,2005年,前哨农场撕毁合同,要求每亩地承包费增加到120元。王恩江当然不能同意,于是被迫到省政府上访,其结果是王恩江被前哨农场公安局拘留10天。2007年,农场擅自把王恩江承包的3000亩耕地包给农场之外的于姓人家,包地的人欺负到王恩江家里,把他78岁的老母亲打得多处外伤。自此,这片耕地的承包权就归了于姓人。2007年当年,于家就以每亩120元的价格,把765亩地二次发包给别的人。王恩江的妻子患了癌症,生活雪上加霜,他的大女儿考上大学后,弃学不念去打工了。
    迄今,王恩江进省入京上访十余次,每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拦回。
    2011年5月25日,前哨农场场长刘某给在京的王恩江发来一条信息,这条信息现在还保留在王恩江的手机上:“恩江:你好,我是刘XX,快点回来吧,在外面解决不了问题,不要给王书记(指建三局分局领导)添麻烦了,我给你解决。”
    5月31日,王恩江返回前哨农场。回去以后,他的诉求照例无人理睬了,王恩江又一次踏上漫漫无期的上访之路。
    有多少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反复上访,又反复被“好言好语”拦阻、劫持回来,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农工们只好“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始终不服,坚持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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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访谈的有些农工的一些遭遇值得一提:
    ——2011年3月18日,曾被重伤双腿的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遭到管理区干部李某纠集的一伙人痛殴,李某挥拳将白文革左眼打出血,经诊断为“视网膜破裂,眼底出血”,住院治疗20余天。
   ——2011年3月18日,前锋农场将张丽英名下的近千亩耕地外包他人,那些人将张丽英的10栋育秧大棚砸烂,张丽英的儿子对现场进行录像时被打伤。4月下旬,管理区强行禁止张丽英抽水泡地(以备种植水稻),致使她的2000余亩耕地全部过了种植节气。5月6日,经我向总局宣传部高先生反映,第二天前锋农场赶紧派人播撒稻种(本该插秧的),说“见绿就行”。据张丽英说,他们播下去也是浪费,节气已经过了,不是绝产也很难再有收成。农场管理者还鼓动新的承包农工起诉张丽英,遭这些农工拒绝,他们说:“不是张丽英不让我们种地,是你们不让我们种地!”
    因今年育秧毁弃,大棚遭砸,没种上地,张丽英欠债60余万元,全家生活将陷入灾难。
   为防止张丽英继续上访,前锋农场对其实行严格监控。5月4日晚10时许,第四作业区干部给一位司机打电话问:“你把我那位‘张奶奶’拉哪去了?”司机答:“我不仅拉你‘张奶奶’了,还拉你‘杨爷爷’了呢!”干部说:“以后你拉‘张奶奶’去哪儿了,告诉我一声。”司机笑答:“那是不可能的!”
    ——2011年4月11日,北安分局龙镇农场于德清、刘玉云、王义峰、王宏彦、傅继生5人到黑龙江省政府上访。省农垦总局“信访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此下发一份正式通知,摘要如下:
    “龙镇农场公安局:
     2011年4月11日,龙镇农场刘玉云、于德清、王义峰、王宏彦、付继生5人未等待省调查组关于退耕还林问题诉求的答复意见,集体越级到省信访局,且此信访问题已三级终结,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其上访行为一是违反了《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是违反了黑公通【2009】8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黑信联发【200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三是违反了农垦总局黑垦政发【2006】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议龙镇农场公安分局对刘玉云等5人依法进行处理。并落实好信访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复越级集体上访。
此建议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看来,垦区信访部门已经给刘玉云、于德清等5人定了“三级终结”的铁案,“草根族”的声音再次成为“沉没的声音”,被蛮横地拒绝倾听!
     一切情况都表明,在2011年初黑龙江省调查组到达垦区之后,上访农工的诉求不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而且事态愈演愈烈,接受我访谈的众多农工继续遭到蛮横的打击报复,我不能不表示强烈的愤慨和疑问:
国务院红头文件所要求的“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这件事情办了吗?
    垦区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这件事情办了吗?
    各农场“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这件事情办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