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皮条客”,何以五个月“拉红”一个洗浴中心?


  不足5个月,郑州新密市一洗浴中心组织卖淫达5000人次,非法获利20多万元。

      而与该洗浴中心有“合作”关系的部分出租车司机,拉来的客人如果嫖娼,就可以得到十几至几十元不等的“提成”。

      这家名为“五月天”的洗浴中心位于新密市南密新路,位置比较偏僻,平时客流量较小。自去年底开始,这家洗浴中心突然顾客盈门,生意红火起来。原来,当地男子李峰承包了这家洗浴中心,并新开设了“特色服务”项目。为出租车司机提成,招募大批“小姐”,很快,生意就打开了局面。忙不过来的李峰又聘请了李炎召、周海亮、王新庄三人来协助自己。他规定,凡是出租车司机送来的客人,只要嫖娼的就给出租车司机提成,一个人提25元,两个人提35元,三个人提45元。

      为了落实这项“政策”,凡是有出租车送客人来的时候,李峰就安排周海亮专门负责登记出租车牌号,并依此结算。李峰说到做到,“商鞅树木”的效果很快在出租车司机之间传开,只要客人说去洗澡或住宿,这些司机就直接把客人拉到了“五月天洗浴中心”。很快,“五月天”客源猛增。(2011,6,30“大河网”《新密一洗浴中心利用的哥拉客源5个月获利20万元》)

      看到这则报道时,我脑子里跳出的是“触目惊心”四个大字。但当我特意为此而查了一下此前的报道之后,却发现“的哥”之成为“皮条客”,已经不是新闻,此前就有过。2010年6月7日“齐鲁杂谈”的《的哥成了皮条客聊天聊来援助交际花》和2010年8月17日“中国法院网”《北京特大卖淫集团揭底:专门培训小姐对付警察》,就有这方面的专门报道。而且在后者的报道中,竟有“收买上千的哥招揽客源”之事实存在。

      为此,我又查了相关文章。但我发现,那些文章对于“的哥”何以能“拉红”黑店的原因,往往牵强,并未触及本质,所以也想来谈点自己的看法,以利于有关方面决策。在我看来,这则报道中的“的哥皮条客”只用了五个月的时间,就将那家名为“五月天洗浴中心”拉得红红火火,原因多多。

      第一、不少“的哥”的素质,本身就十分低下,成为了一个思想突破口。比如在我们这里,由于出租车起步价和公里价已经8年没有变动,有关部门只不过是以发补贴的形式对“的哥”予以“安慰”(因为提价又怕涉及公众利益),所以互相搭乘司空见惯。在好几次搭乘中,当那些在“天上人间”之类场所的女孩子下车之后,有些出租车司机便会自然而然将她们作为谈资。有好几次,那些“的哥”就跟我谈起过他们自己如何做嫖客的经历。在他们的口中,那叫“快餐”。记得其中的有一位是以“很爽,但也有点怕,怕万一被抓”作为总结,可见有的人本身就素质十分低下。而自己都是这样的人,为别人拉拉客,岂不正常之极?

      第二、“的哥”收入越来越低,且其中有的恶习不少,成为了一个经济突破口。价格少动,油价猛动,使现在的出租车生意越来越难做。收入越来越低本来就是一个事实,但有的“的哥”却还在那里嫖、赌不停。前几天因为自己的车在保养,不得不去坐出租车,便从出租车的对讲机中听到一事。是时,另外一位“的哥”,在向我坐着那辆车里的“的哥”借钱。而这位“的哥”的回答是,前几天刚打牌输了一千多元,身边借不出钱。以这样的情况,当然会发生“堤外损失堤内补”的恶性循环。

      第三、“的哥”长期往返于这样的场所和此类女孩子的经常坐车,成为了一个联络突破口。道理很简单,对于“供方”的这两个人群,他们熟之又熟,“拉客”岂不成为易事?

      第四、“黑店”的利欲熏心、来钱太快太容易,让他们主动以提成来诱惑“的哥”,成为了一个拉人下水突破口。因为钱,而有些“的哥”又基于存在各种原因,很容易“下水”,这难道不是事实?不然,何来京城千人“的哥”加入这一行列之事?

      第五、在打击卖淫荡嫖娼的行动中,打的只是“黑店”、卖淫女和嫖客,因为缺乏证据而总是打不到“的哥”,使这样的违法犯罪行为总是得不到遏止,而使“的哥”毫无风险意识,甚至可以说他们有点“有持无恐”。这样的情况,难道不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有上述那么多条件存在,“黑店”拉拢“的哥”做皮条客和“的哥”的“默契配合”,岂不成了自然而然之事?以这样的情况存在,又因为相关部门在监管上存在的许多漏洞,5个月时间“拉红”一个洗浴中心,不成了“小菜一碟”?

      我们的相关管理部门,是不是该从存在的事实和上述种种原因中,理出一条思路来?是不是得对其中的所有环节,都来一个狠狠打击?不然就会如以前那样,这个报道绝对不会是诸如此类的最后一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