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日前发布了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社会上强烈关注。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应对外部冲击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存在底数不清的问题,债务规模有多大、债务风险有多高等都是未知数,由此也引发很多观点不一的猜测。《人民日报》发文疑问:10万亿地方债风险有多大,靠什么还债?
10万亿什么概念呀,国民每人8万元的债务啊!
审计表明,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67109.51亿元,占62.6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23369.74亿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16695.66亿元,占15.58%。数据显示,1998年和2009年债务余额分别比上年增长48.20%和61.92%。2010年的债务余额比上年增长18.86%,但增速下降了43.06个百分点。
其实,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不是今天才有的。早在1979年就有第一笔地方债,而这一年是改革开放的第一个年头。历史地看,以往债务往往以其他形式出现,不是直接以债务形式出现,2008年以后,趁着反危机操作的浪潮,各地开始搭建融资平台,地方债问题开始变得特别突出。追根溯源,政绩观、财政主体多元化和地方财政不健全是地方债产生的体制性因素。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就财政收入定出了各自的范围和比例,确立”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分权财政体系,各级地方名义上享有事权与财权。但事实上,改革的结果却变成事权重心下移,地方承担更大的发展责任;财权则往上移,中央更有力地进行操控,并通过分税制约地方的权力。
地方融资平台发展的体制问题,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不管自身财力状况,不顾民生,为了自身的政绩,为了自己的仕途,拼命贷款。反正不要自己还,能贷到款是本事,自己没有丝毫风险,自己既有名又有利何乐而不为呢?评级机构穆迪前几天指出,债务规模估计较之前中国审计署公布的10万亿元人民币还要大,如果中国政府缺乏明确处理方法,或会把中国银行系统的信贷展望降至负面。
新华社在6月2日题为《警惕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违约叠加风险》的述评中也提醒,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违约风险有可能在今后两年被叠加和放大。报道称,由于地方政府建设性债务暴涨出现在2008年下半年后,因此,以3到5年的平台平均还款期计算,融资平台真正的还债高峰将出现在2012年至2013年左右,加之届时地方政府换届等因素影响,在未来两年,一些“本届借钱下任还、借了新钱还旧钱”的平台风险或有所加剧。
“由于当前相当数量的平台贷款是以抵押质押为主,而土地抵押又占有相当比例,很多还款主要依靠土地出让收入,在今后一段时间楼市低迷的情况下,如果土地出让收益出现缩水,这些信贷资产的质量和平台的债务还付能力都有可能大打折扣。”新华社特别强调。
著名财经评论人士叶檀也指出,可以非常明确的说,如果土地财政出现问题,链条断裂的话,地方政府它偿还它的负债是完全没有指望的,我们知道虽然说他在负债里面只有1/3是用到了土地储备这一块,但是事实上不管是投融资平台也好,或者它的其他地方财产也好,它最重要的抵押品是土地,所以土地这一块是绝对不能有问题,但是资产品的价格是有涨有跌的,也就是说土地价格它是不可能一直维持在高位的,不断加息的时候土地的价格一定会往下走,而你当初在利用土地质押去贷款的时候它是按照很高的价格去贷款的,所以在这中间出现了一个裂缝,这个裂缝如果说土地价格下降他是无法弥补的。
如今在地产市场“降温”的阴霾下,10万亿元人民币债务炸弹更显得险象环生。一旦债险升级,银行信用评级下降,势必掣肘银行的信贷能力,冲击经济增长前景,甚至引发金融市场的非理性恐慌,会直接导致中国财富资源分配再次出现一次大转移,这是中国政府不愿意看到的,更是13亿中国人民唾弃的!
10万亿地方债会导致中国财富分配再次出现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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