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宜同届再选 补从缺应交市民投票


  去年,社民连与公民党借辞职补选,搞变相公投。建制派不敢正面应战,以不派员参加补选的方式进行抵制。由于民主党不愿与社民连合作,是次补选的投票率非常低。政府认为这代表市民不赞成议员以辞职的方式搞变相公投,所以急急推出替补机制,以免议员故技重施。

  

  可惜,政府推出的替补机制不伦不类,矛盾百出,反被反建派逮着,处处捱打,无力招架。这套方案之不济,已令一向同情建制派的边缘分子也不好意思站在建制派一边。政府可能要面对自零三年以来的最大一次宪制危机,若是处理得不好,这届政府的余下年半任期也不易完成。

  

  以我自己的接触,社会上大多数人都觉得辞职搞变相公投是「玩」,浪费公帑,不值得支持。政府若果想修例堵塞漏洞,应该不乏支持者。但政府应该做的,是阻止辞职的议员同届再出来竞选。既然是自己选择辞职的,就不应反口覆舌又来参加补选。

  

   因此,若果政府剥夺主动辞职议员在同届的被选权,情理上是说得通的。但今次政府不去惩罚出尔反尔的议员,而去处罚没有做错事的选民,要剥夺他们在补选时的投票权,这就很难说得通了。

  

  或许,政府是担心要阻止辞职的议员再参加补选并不容易,因为这是他们的基本人权,所以想用不补选的方法找人替补就算了。但这样做何尝不是剥夺了市民以投票的方式选出替补人选的机会,一样有违人权,而且所影响的人更多。

  

  政府的替补方法,最初是让上次选举得票次多者补上;后来修订为由同一名单内的紧随者递补。第一种做法,等同找一个不同阵营的人来替补,逻辑上很难说得通。第二种方法虽较为合理,但解决不了有人以单一身份获选的问题,一样不是完美的方法。

  

  当然,即使是重选也并非完美的方法,因为一样有违比例代表制的原意。比例代表制的原意,是让各类市民的代表都有机会进入议会,只要他们的人数达到一定的比例就可以,所以采用多议席单票的选举办法。但一到补选,就变成了单议席单票制,效果自然不会一样。变成有部分选民,自己原先选出来的代表还在议会,今次又可投多一次票,可能会有双重代表。但对那些自己的代表过身或辞职的选民而言,他们的人数虽达一定的比例,在单议席单票制下一样会输,变成再没有代表在议会。这样的补选一样逻辑上说不通,一样有违初次选举时选民的原意,没有真正发挥替补功能,如果有人要做文章,一样有得做,关键只是看搞手的能耐吧了。

  

  由此可见,替补无论用甚么方法做都难完美。白高敦接替贝理雅做首相时,何曾让英国人投票选择?只是特区政府应该明白:自己并非处于强势,宜守不宜攻,一个连「自己人」也未能完全认同的方案就不应拿来犯险,结果只会弄巧反拙,让自己余下的日子更加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