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仅仅只是通过囤地就捞到数十倍利益的典型,按理说,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出现的,国家早就明确规定,并且三令五申过,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之后,超过一定期限还不开发的话(记忆中,规定好像是二年),就由政府无偿的收回,而且始于去年年初的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出台之后,全国也确实收回了个别的土地。印象中,那些个被收回的土地,也绝对没有像汤臣这样的拖了17年之久的。这实在让人非常的费解,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汤臣公司可以囤地这么多年?难道汤臣是个例外,可以搞特殊吗?
自从土地招拍挂以来,土地领域的违法乱纪,贪污腐败行为就日甚一日了,最近那两个已经被枪毙的“天堂”之地的副市长不就是因为与土地有关的腐败问题吗?可见这里面的水是非常的深的。
既然国家有明确的规定,而且一再重申,应该说有关部门做起来就是非常简单的一件事情,超过时间立即收回,不管你是何方神圣都不行。那样的话,我想绝对没有哪一家公司敢于顶风作案,毕竟那土地当初可都是数以亿元计才好不容易拿到手的,搁谁不心疼?然而,明明法规就在那里却没有人去认真执行,这也就难怪那些个企业敢于藐视法律法规而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了。试想,如果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的话,汤臣还能把这地一直拿在手中7年而不开发吗?
我们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到底是谁纵容了它呢?又为什么要纵容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