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疫苗:中国式管理境界(56)


  又叫去利管理。所以又叫“去利管理”,是因为根据的、借用的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去活疫苗”之原理而创立起来的管理门类。

  大家知道,在生物学、病毒学上有一种叫“去活疫苗”的。“病毒去活”后为何还有“疫苗”的性质?我的回答是,因为给“病毒去活”后其结构、程序还在,生物细胞仍然能够识别,但它又没有了毒性。当然,如果不“去活”便无“疫苗”性质而只有“病毒”性质了。除非肌体有超强抗病毒能力,否则能够战胜其者不多。

  《腐败疫苗》是我伟大的中华民族的又一伟大发现、发明、创造,我甚至认为,其贡献绝对不亚于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而从经济社会的角度去看,它亦不亚于其他一切中国式管理、西方式的管理、程序。

    作为管理者又如何设计、编制、掌握、使用这种程序?

  笔者以为,对于任何一个人类说,最重要和需要首先做到的“不病”;对于任何一个管理者来说,最重要的首先是能够令其经济体“不病”。没有一定抵抗病毒的力能成吗?不熟悉广义病毒结构、程序成吗?大家知道,所谓病毒,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就是一种结构、一种程序也。自然界中的病毒如此,人类社会中的腐败病毒亦如此。正由于如此,我常常把《腐败疫苗》称为《广义腐败疫苗》,因为从结构、程序上看,异曲同工。

  而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之所以要为一个肌体注射“疫苗”其实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事先给肌体“接入”或“接种”一种“病毒程序”,以供固有生物体能够事先对其加以识别。如此笔者也就自然解释了病毒被“去活”或“灭活”以后,为什么还具有“疫苗”性质的问题了。

  那么,我们给“腐败病毒”“去活”或“灭活”后是否也具有“抵抗腐败病毒”的性质与作用?回答是肯定的,否则笔者也就自然没有在这里涂鸦的必要、必须。

  不过,我在这里采取的不是“去活”或“灭活”,而是“去利”或“灭利”。

  研究发现,之所以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社会腐败现象不是因为别的,而由于有一种叫“利益”的东西在作怪。就是说由于“利益”在作怪,所以我们有事先把“利益”这种“病毒”给“去掉”或“灭掉”的必须。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利益”失去滋生“腐败”的性质与作用。这也是笔者为什么把《腐败疫苗》称为《广义腐败疫苗》,而又把《腐败疫苗》称为“去利管理”的原因,因为腐败均源自不当趋利,是“利益”使其乱了性。

  或许有人会说,有道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追逐名利是万物皆有的本质。如果作者把“利益”都给大家“去掉”或“灭掉”的话,那不就违反了万物的本质特征?否。因为《腐败疫苗》发明人“去掉”的不是“适度赢利”和“应当得利”而是“不当得利”也。

  什么叫“不当得利”?简单地说就是,本来应该是企业的、国家的、人民的利益而被我们其中的某些人通过一些不当的手段给得了去。比如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的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却在“得利”的过程中,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换言之,如果我们能够事先把某些组织和个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机会提前就给他们“去掉”或“灭掉”的话,他们自然也就无法再“不当得利”了。这就是“去利管理”所根据的“反腐败原理”。

  研究发现,一些组织和个人之所以能“不当得利”,不是因为其缺乏智慧,也不是因为其害怕劳动,而一定是由于其身上事先携带了一定的“利益因子”,或者说是由于其身上事先携带了一定的“利益电荷”造成的。就是说由于其所携带的“利益因子”或“利益电荷”是有性的,与同样有性的管理对象存在着一定的引斥关系,而又无法摆脱这种关系,所以才会产生、形成“不当得利”。

  如何去掉他们身上的“利益因子”或“利益电荷”?

  诚然,只有实行去利管理。可以肯定,一些所谓的资本主义经济管理学家做梦也不会想到在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地球上,在我们年轻而有古老的中华大地上,还能够产生这种具有全新意义上的管理模式。这又岂是泰勒管理、绩效管理、危机管理、彼得管理和所谓公司治理所具有的功能?当然,这更是一种能够另那些极力想否定“中国式管理”的“假洋鬼子”们应该去“见鬼”的管理方式、管理方法、管理程序。

  要实行“去利管理”需要首先了解利益是怎么产生的。那么,利益是怎么产生的?我以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利益、广义利益均产生于人们追求利益或利益空间的过程中。什么意思?就是说由于万物均对空间有绝对的需求即均在追求空间,所以才产生了各种利益。

  追求空间怎么会产生“利益”?难道“利益”就是“空间关系”?是的。这是因为,空间不仅是万物产生、存在、发展的场所,也是万物可持续产生、可持续存在、可持续发展的增值场所。没有一定的、必要的空间有所谓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经济资源吗?没有自然资源、社会资源、经济资源有产品、商品吗?没有产品、商品有资本和资本的增值与可持续增值吗?没有资本增值与可持续增值有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吗?企业为什么要生产与销售产品?为什么非要开拓国际国内两大市场?一些国家又为什么非要时不时地发动侵略战争?而一些人又为什么总想把官当得大点再大点?毫无疑问,他们和它们统统是为争夺利益空间!

  这是因为,没有了空间也就没有了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利益。大物质为什么要吸引小物质、小物质为什么要吸引比它更小的物质?为了争夺利益空间也;同性为什么相斥,异性为什么相吸?为了争夺利益空间也。

  诚然,上述讲的利益是广义的,但又把“狭义利益”即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形式与意义上的利益包含了进去。为什么要讨论“广义利益”而不专门阐述“狭义利益”?

  第一、人们必须得认识到,利益不是物质,而是隐藏于有形物质之间的一种非物质(关系)。何谓非物质?如在上述文章中所讲,凡不属于物质的都属于非物质(非客观实在,而是客观虚在)。

  凭什么说利益不是物质而是非物质?不因为别的,就因为任何一种人,无论他们曾经是多么有权势的人,统统不能将各种利益带进自己的坟墓里——虽然有许多帝王将相已经将许多珍贵的珠宝、神器带进了坟墓里,但他们带进坟墓的一定不是利益而是一定是一种非物质遗产。

  凭什么说珠宝、神器不是利益而是“非物质遗产”?因为珠宝、神器均不能当饭吃,占得多者其身体未必能够承受的了,搞不好还有成为珠宝、神器牺牲品的可能。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可以说举不胜举,数不胜数。秦始皇获得的财富最多,在其坟墓中下葬的珠宝也最多,还不是早就被盗墓贼们给盯上了?其寝陵就算没有被盗过,对于已经死了2千多年秦始皇来说,又有什么利益可言?

  第二、人们还必须了解到,作为非物质,利益是一种具有奴性的东西,虽然其生不能带来,死不能带走,却像一个幽灵一般,时刻都在腐蚀着一些人的灵魂,而只有极少数人才能摆脱其诅咒,才能看清利益不是“似曾相识燕归来”而是“似曾相识燕飞去”。

  第三、人们还需要搞清楚,利益其实也是一切麻烦的导火索,谁获得的多给谁招惹的麻烦就越多。是否可以这样说,一切统治阶级、剥削阶级之所以会失败,最终走上自取灭亡的道路,统统是由于他们攫取的经济社会自然利益忒多,得到了不该得的利益。

  第四、人们亦需要认识到,不仅我们在追求利益,我们的朋友、敌人无不在追求利益。生物为什么要繁殖?资本为什么要增值,经济社会为什么要发展?全都是利益的问题,但最终又都成为了“增值的奴隶”或“利益的奴隶”也。

  人们,如何才能成为“利益的主人”而避免成为“利益的奴隶”?有没有从根本上避免成为“利益的奴隶”的方法?当然有,而它不是别的,正是实行“去利管理”。因为人们之所以会变成腐败分子,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在其身上有忒多的“利益电荷”或“利益因子”,而之所以造成上述现象,又无疑不是由于其拥有过大、过剩的权力,为其创造了拿“权力与利益交换”的条件,而又缺乏对其实施监督的条件,最终走上了贪污腐败之路。

  为此,为了避免因携带了过多的利益电荷而无法从同样“有电”的经营管理着的经济事物中解脱出来,我们就有事先为其去掉“电性”的必要——去利管理由此而产生。

  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我以为,就得使“利益分配者”和“利益获得者”不能“同为一人”。这是很难办到的事情,因为就目前我国和世界而言还难以做到令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利益彻底地脱钩的方法。更重要的是,如果让管理者失去了分配利益的权利,反而有管理不好集体、国家财产的可能似的。其实,这一种十分错误的认识,错就错在,一个人、组织的利益越多,其管理水准就越差。

  为什么就不能让人民来参与监督?为什么就不能让无关的“第三人去分配利益”?如果东城区的案子采取抽签的方式都拿到西城区去审判,北京的案子都拿到天津或河北去审判,而且由谁审判都必须采取“抽签”的方式来“最后确定”的话,法官和当事人还有相互勾结的可能和必要吗?为什么财产拍卖由法院确定而不是由非司法部门、审计部门、纪律监督部门或人大代表确定、参与?为什么一出了问题各职能部门便相互扯皮、推诿而不能赋予无关联部门?为什么新闻部门、记者代替职能部门监督而我们的职能部门却视新闻、记者监督为“敌人”?

  诚然,要实行“去利管理”需要有一套完整、科学的程序,还需要有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核算与管理法》与之配套才成,因为资源不仅是资本之母、经济之母,也是利益之母、腐败之母。

  需要这方面知识、原理的读者,不妨参阅一些《反制管理》、《资源核算》、《亏损疫苗》、《危机疫苗》等系列文章。而在这里,我只是将《腐败疫苗》的根据、原理加以阐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