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wdsourcing(公众资源,众包),brander认为:crowdsourcing与outsourcing(外包)是完全不同的两层概念,外包本质上是一种公司形式之外的雇佣,一般是将一些非核心的业务与环节(如生产环节)委托给另外一个(或几个)企业,以图降低人力成本或取得资源优势等;但公众资源是指赋予那些非特定的人员以更广泛的、或者是完全的参与权,与其共同创造价值、共享股权等,甚至我们还可以认为:crowdsourcing方式的应用,完全可以不基于一个既有的公司或是别的什么组织形式,当然,它所赖以运行的规则是现有的概念多无法定义的,我们且还是叫它作:crowdsourcing方式。而现今大多数人对crowdsourcing方式的理解正是基于了一个既有的公司架构,也就相当于是更加开放与自由地实现对公司外部资源的利用,因为在他们的逻辑中,更加开放的外包将带来更低的成本。
现代企业的大规模生产之所以高效,其根源在于在企业的内部以规则代替了市场。而在讨论前,我们需要认同的是市场是自由的,公司在内部消除了市场就意味着将更多的约束力作用到了生产上。大规模生产是不公平的,在于资本作为了社会层面上的一种驱动力;而资本因为种种的原因是分配不均的,这造成了社会成员的机会不均等,而这是不可忽略的一种对社会稳定性的威胁。大规模生产还太多地替代了人的作用,那些真正的匠人们,再也无法从产品中找到那种自我实现感;在工厂里,人成为了流水线的辅助工具;普遍相同的产品上,再也找不到了精雕细琢的痕迹与产品精神……
而crowdsourcing将再一次赋予人以主动权。我们将专注于自己所长的领域并充分合作;我们将为产品找到真正的归属,就是他们的使用者;我们将更多地从资本驱动的社会进程中解脱出来……请相信,crowdsourcing将是一种更优秀的生产方式。在此方式下,规则设计者(创业者)的收益将会透明;团队中也将有更明确的权责与专业领域的归属;团队将真正实现“无为而治”,成员也将在此环境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他们的“匠人”品质。 (更新日期:2011年4月19日)
crowdsourcing方式的未来与可行性分析
当然,在我将crowdsourcing方式与大规模生产方式放在同一个层面上思考的时候,我就一直在提醒着自己这种方式是理想化的。如同社会化大分工越来越明晰、深入,理论上的行业间无缝隙的协调却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达到最佳……但即使是这样一个例子,也无法阻止我们看到:分工的细化是实实在在地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的。
我们可以设想,crowdsourcing方式意味着:
1、我们可以更加自由地以团队的形式来做任何工作,而不再需要一个既有的公司形式,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在之前没有任何关系的群体可以通过或参照未来将形成的一个形式或规则迅速地协作并分享收益,他们可以即时地成立一家公司或是做一个项目、也可以以个人或是团队的形式参与到完全开放的公司中去;
2、我们将按照一个透明、公正的规则来分配所有的股权以及收益,这将使得股权、利益与劳动(指广泛意义上的劳动)的关系更加的明晰与顺理成章,而各个完全开放的公司将制定一个公正的股权与收益的分配规则以使更广泛的公众资源参与进来;
3、行业间的壁垒将因为收益的公开而被完全打破,从而实现公众完全参与的可能性;
4、产品的使用者将成为设计者与制造者。
我们的现状是:
1、企业几乎都已经确定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为消费者提供价值,而它们之间有所不同的仅是所处的环节而已,并且它们已经开始充分地合作,这就意味着我们已经证明我们是可以形成一个在某一领域内透明、公正的利益关系;
2、不管我们承认或是不承认,互联网已经将诸多的壁垒完全打破,而正是这些残存着的壁垒阻碍这行业与环节间的沟通,但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壁垒的消除仅是一个时间问题;
3、我们很早已经开始在做产业链、供应链等的管理与整合等,而这就是在慢慢地接近。(更新日期:2011年5月28日)
crowdsoucing方式与匠人精神
在继续我们对crowdsourcing方式的探究前,我想先请大家仔细地考虑一下这两个词语:outsourcing与opensourcing,按照我们既有的中文翻译,两者的意思是外包与开源。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我并不表示此两个词的翻译有什么不妥之处,毕竟译者在翻译这两个词语的时候是加上了自己对特有情景的体会的;而如果我们直译的话,两者的意思分别是,外部资源和开放资源。
两种翻译有什么不同吗?有的。至少“外包”和“开源”无法将outsourcing和opensourcing全部的情景包容进去。以这种方式再来考虑crowdsourcing的话,我们将轻易地明白,“众包”和“公众资源”相去甚远。至少,在对外包有认识之前,我们是无法理解“众包”的。这就意味着,中文的意义上,众包就是更广泛的外包。
事实上,如果单单从一些企业对crowdsourcing方式的成功应用上进行发掘的话,我们很容易步入一个认识误区,就是crowdsourcing必须要基于一个既有的企业架构或是组织形式。而笔者坚信,如果我们将为了同一个梦想或者是爱好聚集到一起的人们看作是一种资源的话,他们是足够完全自主的。
可以确信的是,互联网正是将我们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联结到了一起。逐渐地,它就成为了我们生活的另外一个空间,出乎任何人的预料。只要给我们一个平台,我们本身就是不能被定义的,我们将自由的在这一平台上尽情地阐述与展示。
而所谓的企业对crowdsourcing方式的运用,其本质不过是将我们一个个个体联结到了一个具有特定功能的社区里而已。一切就是这么简单,因为参与者才是主体。
他们因为相同的兴趣或者是梦想走到了一起,从而与自己的伙伴一起完成某件对他们来说很有意义的事情,具有极大可能性的是,他的伙伴也许离他有千里之遥,甚至远在大洋的彼岸,使用着另外一种他之前从没有听到过的语言,分享他们共同的成果。
我相信,这就是梦想。他们都以完成某件事情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他们认为为自己的这一梦想奋斗就是在自我实现……他们或许不求什么现实的回报与收益,他们大部分都是业余的,他们会因为自己有如此的一个实现自己梦想的机会而无比欣喜。
对于当前我们普遍缺少梦想的关注点的现状来说,crowdsourcing方式无疑是一剂良药。
之前,我参照价值中国网的股权共享模式,认为股权即代表着共享收益的准入权,提出完全透明地在crowdsourcing团队中分享股权,脱离任何的设计,完全自由地发展。
如果深入考虑这个问题的话,这个论调即意味着,在展开crowdsourcing方式合作的领域,将会对现有的大规模生产形成一定的创造性破坏……或许是当时我对公司的概念的理解还是不够深入,而现在我认为:公司本来就是社会的(如果一个公司足够优异或是足够的承担的话,我们很容易会这样认为,而不单单是公司上市)。社会化的生产以及消费成为了整个社会的一部分,不管是开创一个企业或是加入到一个公司,我们都是参与到了某项社会活动中,从中,我们获得报酬,然后再去消费……这是社会运行的一部分。
而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梦想才是全部,我们将自身的全部精力放在我们梦想的关注点上,为之奋斗,这才是自我的实现。这就是匠人精神。
crowdsourcing方式与匠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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