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来自山东省教育厅的信息显示,山东全省目前共有公办高考补习学校93所,今年将是招生最后一年,明年将全部撤销。明年秋季起,高考不理想,复读只能选择民办补习学校了。(齐鲁晚报8月12日)
不知道山东的公办高考补习学校是哪种类型,是专门为复读生举办,还是公办高中举办复读班。但不管是哪种类型,都与此前教育部发布的“复读班禁令”违背——2007年,教育部要求,2008年起,全国所有公办普通高中禁止办复读班,招收高三复读生。其理由是,公办高中办复读班,是利用国家资源收费,不利于教育公平。而此前,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发布《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七条规定:“为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从2003年秋季开学起,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山东省的消息表明,教育部发布的禁令,在地方并没有得到执行。而就在前年,媒体还报道了河南多所省级素质教育示范性高中却公然违规举办高复班,其中,商丘市一所示范高中共开了24个高三复读班,平均每个班招收学生80多人。因为刚上完高三,又回到原来的学校复读,不少复读生都被戏称为“高四学生”。这所学校则被网民发帖称为“全国最牛四年制高中”。(中国青年报2009年8月10日)这种局面,令人感慨。
记得教育部当初发布禁令时,舆论其实是持质疑态度的,认为造成高复班现象的原因在于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如果这一制度不改革,禁止公办学校举办高复班,不会消除高复现象,而只会进一步加大一些选择复读的学生的负担。现在看来,似乎就连教育部门也没有真把禁令当一回事——发布禁令或许只是表明一个态度,具体执不执行,并不会认真追究。舆论为着这本来就没有多大执行力的政策,白白费了那么多口水。而山东在此时才宣布执行禁令,也耐人寻味,或为拉开时间差,来制造地方政绩(当初根据上级规定,立即响应,无“亮点”可言,而现在大家忘了上级规定,主动宣布,貌似很积极,这与《义务教育法》类似,在《义务教育法》颁布多年之后,一些地方才出台有关细则,将取消重点班、重点校作为当地的“新发明”),或因为近年来的复读生持续减少(据教育部的数据,今年全国复读生比2010年减少15%,减幅达局面,令人感慨。 记得教育部当初发布禁令时,舆论其实是持质疑态度的,认为造成高复班现象的原因在于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如果这一制度不改革,禁止公办学校举办高复班,不会消除高复现象,而只会进一步加大一些选择复读的学生的负担。现在看来,似乎就连教育部门也没有真把禁令当一回事——发布禁令或许只是表明一个态度,具体执不执行,并不会认真追究。舆论为着这本来就没有多大执行力的政策,白白费了那么多口水。而山东在此时才宣布执行禁令,也耐人寻味,或为拉开时间差,来制造地方政绩(当初根据上级规定,立即响应,无“亮点”可言,而现在大家忘了上级规定,主动宣布,貌似很积极,这与《义务教育法》类似,在《义务教育法》颁布多年之后,一些地方才出台有关细则,将取消重点班、重点校作为当地的“新发明”),或因为近年来的复读生持续减少(据教育部的数据,今年全国复读生比2010年减少15%,减幅达28万),于是有了实行禁令的“良机”。 其实,只管制订、颁布政策、规定,却不监督、检查政策、规定执行,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比如,有关校园安全的通知、规定,教育主管部门不知发了多少,但这些通知和规定,却一直难以落地,每遇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总有措辞相似的通知再次下发。这无疑把政策、规定当“文字游戏”,不但耗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制订28万),于是有了实行禁令的“良机”。
其实,只管制订、颁布政策、规定,却不监督、检查政策、规定执行,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比如,有关校园安全的通知、规定,教育主管部门不知发了多少,但这些通知和规定,却一直难以落地,每遇校园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之后,总有措辞相似的通知再次下发。这无疑把政策、规定当“文字游戏”,不但耗费大量的公共资源(制订政策时调查、起草、讨论所耗费的人力、物力成本,以及颁布政策时耗费的媒体资源等等),也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长此以往,上级政府部门,制订政策、规定时并不严谨,而是采取“应景”的姿态十分随意,因为根本没有想到这些规定、政策要执行;地方则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用想了,直接把规定、政策扔到一边,也相安无事。
当下,就连去年7月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也似乎面临同样的命运,至少在地方教育部门和基层学校那里,没有多少是把这一文本所描述的改革当真的。对此,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启动独立的调查,调查所有教育法律法规,究竟得到怎样的执行,并根据调查结果,追究政策制订者(因政策制订不科学、合理导致执行难)的责任和违规者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