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文化部获悉,2011年,国家将继续对动漫产业实行税收扶持政策。文化部近日发出《关于动漫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一方面要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已认定的企业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另一方面严格把关,对企业提供的合同、发票、收入证明及专项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应结合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核对,防止弄虚作假。
通知要求各地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产品、重点动漫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上报全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2012年起,办公室将于每年3月31日前接收各省级认定机构报送的通过当年初审的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产品、重点动漫企业认定申请材料,并在当年进行一次集中公布。
据悉,2010年,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文化部对经认定的重点动漫产品知识产权登记进行了补贴;经认定的重点动漫企业是2011年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重点。
动漫企业认定严防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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