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网友的第一反应仍将矛头指向医院,不少人认为,一定是医院和医生有错在先,才迫使患者家属“闹医”。我们当然不能纵容对无辜者的骇然伤害,但网友的反应,却又实实在在地反映出医患矛盾之激烈。南昌第一医院事件是一个个案,尽管目前还没有任何调查回应,但回溯近年来全国日渐增多的闹医事件、还有数起演绎至患者刀捅医生的极端事例,以及网络舆论的习惯性反应,我们不得不沉思医患纠纷应如何求解。
由于利益的关系,全国部分医闹已由专业的“医闹团队”着手打理,他们先与患者家属谈好利益分成,然后纠集人群拦堵医院门口通道、阻碍交通、抢夺病历资料和侮辱、威胁、恐吓甚至殴打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设置灵堂、停尸、摆放花圈,一些医闹行动已有涉“黑”性质。
当然不是所有的医闹事件都笼统划归为专业性的医闹行为。事实上,不少患者在面临医患纠纷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通过医闹来引起重视也实属不得已为之的自救行为。
按照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操作惯例,当前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患者和医院之间协商解决;二是患者将纠纷提交到卫生行政机关处理;三是患者诉诸司法渠道。
在这三种处理方式中,由于医疗工作的专业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医院与上级卫生行政机构之间的利益纽带关系,以及患者诉诸司法渠道时所面临的取证难、鉴定机构的公正性存疑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较低等原因,患者始终处于医患关系和利益博弈格局中的弱势地位。调查显示,有80%的医患纠纷是由于医患双方协商沟通不畅,导致矛盾升级,最终引发医闹事件。
有些地方,想通过成立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来改变医患双方直接对立局面,为处理医疗纠纷提供一条新渠道。中心将是由政府出资成立的具有第三方独立性质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代表政府调解医患矛盾。
事实上,我们的调解机构并不少,有司法调解、信访调解等等,现在即便成立上述调解机构,对于化解医患矛盾也顶多是治标而已,并且只是多一个机构而已。既然是由政府出资支持,该机构如何确保第三方的独立地位?如果异化为类似于信访机构的政府附属部门,又能否真正代表患者的利益呢?
纵使第三方调解机制发挥功效,也终究只是被动地解决医患纠纷。化解医患矛盾的根本方法,还是要回到百说不厌的医疗体制改革上。
医改既是市场行为,又与政府医疗政策密切相关。现在医改的方向存在争议,是由政府提供公共医疗服务,转变医院的牟利倾向,还是全面放开医疗市场,通过竞争改变医疗服务模式。无论是在上述哪种机制下,医患纠纷的数量都可能少于目前。简单地说,如果患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如果医生始终靠盯住患者的钱包来养活自己,那么患者永远不会信任医生,对医务人员的尊重更是无从谈起,医闹也将不可避免地持续下去。
另外,医患纠纷反映的是社会矛盾深层次的原因,其实就是官与民之间的纠纷,医疗机构一贯来是政府举办,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官方机构,现在患者出了钱病没有治好甚至死了人,平常一肚子怨气没处出,这下找到了出处,漫天要价,停尸闹医接憧而至。再则有些医院、医师职业道德确实很差,出来医疗事故不能及时得到赔偿,不闹就没有,其实谁想闹?再就是新闻媒体不是中立的进行报道,推波助澜为一方宣传,这样的社会环境不闹就不正常了。
据某地级市卫生局最新通报的数据显示,该市医闹事件逐年递增,2007年发生医闹35例,2008年发生医闹42例,2009年发生医闹50余例。2004年至2008年,发生医患纠纷共540宗,其中闹医事件123宗(占22.8%),共计赔补金额2197.94万元,年均4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