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为《变3》被“绑价”是不应被辩护?


  下面所有讨论,都是针对问题,不针对任何具体某个人。

  核心问题:这次《变3》”绑价“是院线、影院在政策裹挟下,单方面暴力行为,片方、观众全程未参与,没有发言权,是赤裸裸的强盗行为。

  即便如此,还有人举着各种大旗,道貌岸然为之辩护,而且理由之荒谬,实在无法认同,在此一驳。

  1、中国电影行业迄今没有一部法律颁布,只有《电影管理条例》,广电总局下发的。

  如果有《电影法》则要经过人大审议,投票通过。

  所以,中国电影本来就是一片法律空白地,遇到问题,只能用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来维护权益。

  正因如此,一方面用任何“法理”说辞,试图为“绑价”辩护,都是落空的,论点本身就不存在。

  好比,面对一个失去双臂的人,你问他:不同意的同志请举手。。。你这不就是欺负人吗?

  然后再解释“绑价”票房,跟“透漏瞒报”票房性质不同,这本身就在玩文字游戏而已,这种辩解跟前一阵红十字会新闻发布会在细致的跟记者解释“红商会”和“商红会”一样。

  在“黑白”面前,文字游戏有作用吗?

  说到底,中国没有《电影法》,没有《新闻法》,就是担心这些需要被重头“审查”的行业,如果有了法律,会带来“审查”难度。。。

  结果,正好,为了一些“投机、功利”分子,提供了可以狡辩的空间。

  2、在讨论这个话题时,完全不考虑行业事件背景,歪曲事件性质和根源,转移视线

  这一点,不是有点犬儒,真是太装孙子了

  最近一直愈演愈烈的透漏瞒报票房事件,一方面是因为影院投资行业,压力越来越大,团购出现,更加让情况变得严重,很多影院已经薄利、微利经营,甚至有个别影院已经在赔本赚吆喝了,“逐利”让人变得疯狂。

  但《变3》绑价这种更加疯狂的举动出现,最后一根稻草是主管部门对国产电影放映比例的强行要求,行业内都知道,如果达不到某些国产片放映场次和票房指标,很多奖金就泡汤了。

  对这个话题,如果要进行批评,一是要探讨电影院行业高速发展,靠投资带动发展的模式,已经内伤严重,如不行业发展战略进行调整,还会出更大问题。

  二是对主管部门不顾市场规律,一味用政策大棒指挥院线和影院,这批评应该也同时针对相关政策指导。就像这次动车事故,所有老百姓肯定是要让铁道部出面解释清楚,这叫冤有头,债有主。

  对影院来说,80块算到哪个片子上,对他来说分成差别并不大,但某些国产影片票房排场次数和票房成绩如果太丢人,影院和院线是交不了差的,这不是面子问题,这是政策问题,这是是否能拿到相关返点和奖励的问题。

  结果这个问题的讨论完全模式上面两点本质问题,或许是真不懂,或许面对主管部门政策性问题时的习惯性装孙子。

  做为行业内从业者,对政策进行讨论和批评,如果这个都自我阉割,那就继续当阉人吧,又不是在讨论推翻谁,搞得那么风声鹤唳。

  3、居然能制造出片商“偷”影院收入这种自创概念,佩服

  明明一个基本的影院自身的投资营收管理问题,居然能扯到所有片方身上,实在太有想象力了。

  一家影院在投资建设之前,要做详尽的调查报告,不二群里太多搞影院建设的,应该比我专业。

  我自己经手过很多影院投资论证分析报告,一家影院是否被投资建立,是经过严谨的市场分析的,比如一些基本数据:周边人口、人群特点、消费习惯特点、物价水平、交通状况、是否在商圈之内、周边竞争对手等等。。。。

  这些是影院投资者要考虑的问题,我从来没见过一家影院投资是否赚钱,把理由归为片方。

  这有点无知的过分了吧。

  然后搬出了“最终还是要依靠法律来界定某种商业行为的性质”。。。真行,又让美人维纳斯举起双手表示反对,然后默认人家是同意的,你真行。。。

  4、关于所谓商业伦理

  既然说到影院有自己的商业伦理,magassa在豆瓣上文章和群里小北都说了,当年好莱坞的双片放映,放映影院是要和发行商、片商共同坐下来讨论确定的。

  商业伦理也是建立在基本商业规则之一──商业谈判基础上的。

  这叫双方彼此基本的互相尊重,不然何谈伦理?

  请问,你卖80块,给《变3》算20,给国产片算60,这事提前跟发行方中影华夏,跟人家片方派拉蒙提前打招呼、讨论,论证,几方最终达成共识了没?

  一个水费涨价,还假装听证一下呢,虽然没啥用,好歹装装样子,报纸报道下,糊弄下老百姓。

  您到好,所有事院线、影院自己直接全干了。

  然后,坐那讨论什么“商业伦理”,你也配!

  我当然知道院线和影院,面对着尚方宝剑,有自己的苦衷,如果偷偷摸摸干,别声张,我用最大的包容心努力去理解。

  但现在情况是,当婊子还要立牌坊,这种马屁拍的,是要进电影局当公务员吗?

  中影华夏是官家单位,这种事他们当然无所谓,睁一眼闭一眼,派拉蒙又能怎样?告哪个院线或影院吗?他们肯定想告,结果律师告诉他们,中国没有《电影法》,你看,又绕回去了。

  还好意思说“派拉蒙尚且没说什么”,这话都能拿出来说。。。你扇了人家一耳光,旁边有人拦你,结果你还说,你看人家挨耳光的还没说啥的。。。真有你的。。。

  任何拿着“法律”“法理”为透漏瞒报票房和“绑价”行为辩护的人,你们就躲在黑暗的角落里自鸣得意吧,事情的“黑白”不会因为你们而颠倒。

  5、所谓“观众利益没有受到损害”,所谓“公众利益没有收到损害”

  《变3》如此“绑价”,无论是说“结构票价”,还是其他名称,有跟发行商、片方协商确认,有告知观众吗?

  观众知情权是否有得到尊重?现在放个片前广告,时间长度都需要告知观众,这样的事,怎么就躲躲闪闪,观众不问,影院就不说?

  而且,知情权是其次,最重要是观众失去了对自己喜爱的电影的“投票权”。

  一个观众喜爱一部电影,喜爱一个导演或明星,掏钱包买这部电影的电影票,是支持这部电影、这个导演和明星,但现在观众自己却不知道,其实你投出去的这一票,真金白银跑到别的片子那里去了。

  院线和影院在政策裹挟下,直接篡改观众投出去的票,在眼下这个走向开放、开明、公平、公正、民主、进步中的中国来说,没有什么比这个对社会伤害更多。

  院线和影院或许得到了相关实际利益,但失去的更多,因为对片方、观众来说,如此做已无“诚信”可言。

  一个没有“诚信”的行业,是没有未来的,这是在我看来,很多行业内人对此事除了麻木之外,更自我蒙蔽的悲哀之处。

  然后避重就轻,谈什么“崇洋媚外”“民族主义”都是多么的自high啊。。。

  “绝对的公平和自由从来都不存在,以后也不会有,能够在镣铐下跳舞,并且把舞跳好,这才是本事。否则,就只能是砸碎一个枷锁,再套上另一个枷锁而已。”

  看到这里,再看上面这两句话,如果不知前因后果,单独看,说得多漂亮。

  但如果这两句话是在为《变3》绑价做辩护,是多么的道貌岸然,真是岳不群再世。

  “知行合一,有经有权。写下这些字,我不脸红!“

  有脸的人,才配说这句话。

  6、别拿对中国电影的热爱当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