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行办法》,其中有关“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的规定,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该《办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8月30日《人民日报》)
中国早就引进听证制度,本来是一项彰显民意的好制度,却随着一些人为的操控,使得听证会出现了异化,只有听证之形,而无听证之实。所以广州市的“听证试行办法”,特别是“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一语更是引起广泛关注。
在一些人看来“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是非常符合民意的举措,因为公务员往往掌握一般市民不曾掌握的权力资源,同时代表强势一方说话,他们做听证代表只能让听证会变味,不利于听证会公平制度的建立。这种意识有几分道理。不过,在笔者看来,“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只不过是一种文字游戏,最多是对公众的精神抚慰,而不是解决听证会现存问题的根本办法。
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有什么用呢?那么多涨价之举难道仅仅是因为里面有公务员的缘故?那么多听证会,又有几个可能会有公务员参与其中?比如,广州出租车调价听证,从根本上来说,不论有否公务员成为听证代表,都不会动摇相关部门的调价决心。而且,从事后公布的听证名单中,公众又看见了几个公务员的身影?可惜,公务员听证代表没几个,出租车调价却是肯定无疑。而从“逢涨必听”或“逢听必涨”就可看出,公务员是否做听证代表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让涨价成为现实。
“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本就对听证乱象起不到什么作用。以成都听证专业户胡丽天为例,她参加了多起听证会,而且听证会上几乎都是持支持态度。而且,胡丽天等听证专业户也否认自己是“托”,声称自己也曾提过反对意见,只是最后在会议记录里都变成了“支持”,他们也很冤枉。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听证代表的身份并非主要问题,真正重要的是听证会是否规范。要知道,胡丽天他们并非公务员,而是早就退休在家,可依然无法改变逢听必涨的结局。
听证制度引自国外,博弈双方在听证会上进行充分辩论,以使民意得到充分表达,进而影响最终的决策。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这里的听证会反对的声音几乎发不出来,声音都是由强势一方或者涨价一方控制,最后的结局也只能是“逢听必涨”。
这条规定其实也在告诉我们,不要让一些文字游戏蒙蔽双眼。因为这样的文字游戏会分散我们的关注点,把实质问题掩盖起来。听证会想要上正轨,必然要从根本上解决,即不能“儿子涨价要听证,老子过来当裁判”。否则,把代表换成谁都没用。
问题在听证规范而非听证代表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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