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京的一句名言说起
普京有句在中国广为流传的名言:“谁不对苏联解体感到惋惜,谁就没有良心;谁想回到过去的苏联,谁就没有头脑。”这是作为一个“过来人”的肺腑之言,对我们有那些启迪呢?
1. 不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不能削弱国家政权的力量。
2.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一步一步地来。
想当初,正是因为戈尔巴乔夫搞什么“新思维”,在公开性、多元化、民主化的思想指导下,取消了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取消了党对军队的领导,以致后来面对此起彼伏的强大的独立势力无可奈和,束手无策,致使我们这个世界上一个不可一世的超级大国在一夜间崩溃。现在我们国内有些人也对西方式的民主津津乐道,不可否任的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也是爱国的,也是想革除社会上的弊端。然而在这竞争激烈的国际环境中,面对猖狂的台独、藏独、疆独势力,谁也不能保证我国不会成为第二个苏联,要真是到了那一步,悔之晚也。退一步讲,即是象泰国那样也够戗的。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从崩溃的边缘建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现在我们正朝更高的目标前进,这个一百多年来多少仁人志仕为之奋斗了多年的梦想就要在我们手里实现,这个大好时机我们要珍惜呀!等我国强大了,什么事情都好办。
那我们就不要政治体制改革?还回到文革时代里去?文革时代过的是吃不饱饿不死的生活,谁还愿意再过那种生活的人,谁才愿意回到那个时代里去,就象普京说的那样——谁就没有头脑。
有句话叫做:“法无禁止即合法。”这句话用在这里也是合适的,就是只要不违背上面这两条,都可以去做,而且要尽最大可能地去做。根据此:
a. 我们现在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要尽快落实。官员财产申报是反腐败的良方,反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反腐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我们现在不是实行平均主义,老百姓的收入有高有底,官员的收入也有高有低,这丝毫不奇怪,官员的性质决定了官员要出让自己的部分隐私权,把财产公布出来。我们要把它当成一条政治纪律来执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监督执行之。对不执行的,要视为政治上不合格,以后在选拔时要打上疑问号,我们可在已经公布了财产的人员中选拔官员,总之,我们要在两届政府的任期内完成官员财产的申报、公示。
b. 关于县级主要领导人民主选举即差额选举的问题。我国的县级人大代表的直选已经搞了三十年了,基层直选也有二十多年了。2008年7月23日,贵阳市8选4,差额票决出2名区委书记和2名县委书记。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这就是说差额是常态,等额是例外。然而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们的地方政府执行得怎么样了呢?现在的情况刚好相反,变成了等额是常态,差额是例外。我们要修改地方组织法,县级政府一律实行差额选举,我们要逐步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县级政府五套班子俱全,是我国政府的缩影,我们要把县政改革当成下一轮政治体制改革的新的突破口。党管干部的原则决不能丢,但党管干部的方式要改变,由过去的管“人头”,改为管政策,即由过去的推荐具体的人选,改为制定侯选人的条件,凡是符合侯选人条件的,都可以报名参加选举。侯选人的条件要包括以下两条:⑴.须是同级党代表;⑵.要有一定的执政能力。为了体现人人平等的原则,党组织的大门要敞开,只要是要求进步的,愿意为了祖国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而奋斗的,并通过一段时间考验证明是合格的,都可以批准其入党。特别是要解决流动人员入党难的问题。现阶段我国还不适宜搞大规模的竞选,我们可采用渐进式的普选的办法,即由本级人大代表差额选举本级政府领导人,等条件成熟了,再由本级人大代表和下一级人大代表共同选举本级政府领导人,直至全民普选。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在三届政府的任期内,完成县级政府的民主选举(这里特指渐进式的普选,下面相同)。再在两届政府的任期内完成省级政府的民主选举。最后再用十五年的时间完成中央政府的民主选举。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国的改革没有现成的路可走,我们摸着石头过河已经摸了三十年了,我们现在可把我们的远景蓝图和近期规化公布出来,这样,广大人民就不会徬徨,就会满怀信心、昂首阔步地向着我们的共同的目标前进!
c.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西方一些国家能够监督得执政者不敢有腐败的行为,我们同样能做到一剑封喉。解铃还须系铃人,我国没有在野党、反对党(台湾地区另当别论),执政党的监督主要靠党内监督。只有党内监督得八九不离十了,才能发挥权力机关、监督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各参政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进一步监督的作用。我们要借鉴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成功的经验,纪委实行垂直领导,独立行使监督职能,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负责。在党内引进竞争机制,这就是非政党性、非对抗性竞争,谁搞腐败谁下台。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县委书记有腐败的行为,县纪委书记举报给上一级纪委,结果县委书记下台了,那就由县纪委书记来担任县委书记;排名在前的县委常委发现由县纪委书纪升任的县委书记也有腐败行为,举报给上级纪委,致使其下台了,也可以升任县委书记;而由县纪委第一副书记依次升任的县纪委书记发现新任县委书记......依次类推。这实际上是将落实问责制具体化,有奖励,有惩罚,以形成一个反腐败的内在机制,使反腐败自动化。另外,我们还要进一步引进激励机制,奖励有功人员。比如说,县政协主席举报县委书记立有重大功劳的,其继承顺序可前移一位{并对不举报的其他常委视具体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县纪委第二副书记举报县纪委书记立有重大功劳的,可成为县纪委书记的第一继承人;第二副县长举报省政协副主席立有重大功劳的,可成为县长的第一继承人;对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的,也要给其举报案值适当比例的奖励。这样就能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反腐败的积极性,使腐败分子处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国反腐败的形势就会很快有一个根本的好转。
有人担心这样会产生窝里斗,我们就是要这样的"窝里斗",过去领导班子太"团结"了,保持一团和气,有了问题也不揭露,结果发展成为腐败窝案。再说我们只是在县级、省级采取这种方法,上有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统一领导,有什么问题翻不了天。
由于每个纪委委员任期满后都要通过重新选举产生,而选举的结果是很难相同的,这样就不会形成派别——动荡的根源。
有人要问,中央就永远是这样的领导体制了吗?不!等条件成熟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仅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联席会议(这也可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与中纪委书记、副书记联席会议代替之)负责。由于中央委员比中纪委员人数多,故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在联席会议上一般情况下都能得到通过,这样就保证了中央委员会的权威性;而如果中央委员会的决定有偏的话,在联席会议上通过重新票决,也能得以矫正,这就是民主的纠错功能。
曹许明
2009.11.4
20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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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1350445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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