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同行案例#“下岗”、“买断工龄”绝对是中国特色,企业是“改制、上市”成功,轻装前进了,可遗留问题还远没有解决,请看:“企业要发展,员工要生存,国有银行“买断人员”难题如何解?” 有问题,找同行!
大约在2000年左右,在建行内部出台了一项政策:针对自己感觉不能胜任岗位职责、不能跟上紧张工作节奏的员工,以及由于身体健康、年龄较大、个人家庭等原因,不愿意继续在建行工作的员工,可以与所在单位协商一次性买断工龄,签订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当时,有相当一部分员工非常困惑,如果继续工作,怕因自己能力不够或学历太低或年龄较大,被单位淘汰下岗(再当时,建行以及改制为企业,内部考核机制逐步健全,工作节奏日益紧张,有一部分员工明显感觉不适应内部管理提出的“末位淘汰、待岗下岗”等管理措施);如果选择买断,还能得到几万元的补贴,可以改善生活,也可以重新选择创业。
于是,这部分员工选择了买断工龄,与建行签订买断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由建行支付了一次性补偿金。(工龄买断补偿金按岗位和工资级别支付,大部分员工在4-8万元,个别员工补偿标准达到最高12万元,相当于6-8年的工资收入总和。)
2004年建行成功上市后,在岗员工待遇大幅提高,普通员工的年收入约为5万元,当初买断工龄得到的补贴仅相当于1年的工资收入。
这时,那些买断工龄的员工“如梦初醒”,感觉自己“太相信单位,被骗了”。
这些人迅速集结起来,拥堵在省分行门口,要求“给个说法”,否则就去北京总部抗议去。
经过行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反复做工作,最终买断人员同意接受建行的再补助(人均2万元)。
事情似乎暂时得到了解决,但同时也为后续的处理和协商买下了深深的隐患。
随后的几年里,这些买断人员数次集结抗议,要求撤销原来签订的“显失公平的”买断协议,恢复员工身份,重新签订劳动关系合同。而每次,都以建行给予每人一些补助和补贴而临时性告终和解决。这种情况一度愈演愈烈,曾经一个月内省行大门数次被堵,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工作
在建行看来,买断人员当初签订协议终止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不可能恢复。建行也曾试图通过劳动仲裁等渠道彻底解决买断人员的后续问题,但这一难题单凭劳动仲裁,是很难得到有效解决的。
据说,这样的问题不仅河北建行频频发生,在全国建行系统内均存在,总行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而且,不止建行独有,工行、农行均有类似疑难问题。
这,也许是国有银行改制和上市过程中所特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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