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游戏规则


  1. 互联网企业普遍实行了与国内其他行业不同的现代高科技企业制度。

  说来好像是因祸得福。因为国内的公司法和证券法没有设计外资进入后的退出机制,而新创业的网络公司无法得到国内的风险投资和银行贷款(至少早期如此),所以,所有得到外国风险投资的网络公司不得不采用国际通行的公司制度,在海外注册,再通过错综复杂的合法机制安排,从而可以既在国内经营,又可海外上市,风险投资在理论上有了退出机制。多数创业者对这套外来货并不熟悉(其实对国内那套东西和东西以外的东西也未必熟悉),又是洋文,又是律师、审计师,过程漫长,昂贵而麻烦。但看在钱的份上,大家咬牙接受了。十几年的摸爬滚打下来,互联网业竟形成了国内其他行业所没有的行规,积累了别人所没有的制度资本。很多其他行业不好办或办不了的事情,互联网业七混八混地也就办了。现在想起来,国内大众知道风险投资、海外上市、期权等概念,CEO 等这个O 那个O 的称呼,还都是拜互联网所赐呢。

  2. 这种制度突出承认和保护了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作用。

  互联网业采用这套制度,当然不全是为风险投资的退出着想,随之而来的还有一系列的理念、方法和机制。国内公司法在相当长时期不承认或限制承认无形资产作为创业投入(现在好像限制在注册资本的30%吧),而国际流行的制度普遍承认知识产权、创意、技术、knowhow、经验、业绩等无形资产可以折算为创业投入。至于值多少钱,占多少股,那是公司股东之间谈判的事,没有上限。通常第一轮投资占公司股份的15%~30%之间,你想让风险投资商当大股东人家还不干呢。如果节奏掌握得好,少融几轮资,就是公司上市了,创业者还可能是公司的绝对大股东或相对大股东。看看网易和盛大,就是网络创业成功,而创业者股权稀释不多的范例。

  3. 这种制度突出承认和保护了企业未来成长和获利的能力的价值。

  投资者给网络公司估值,无论是按PE(市盈率)还是按PR(每股价格与收入比值),或者按其他什么专门的计算方法,一般都远高于对传统产业的估值。其中的道理无非是因为网络是新兴行业,门槛比较高,空白领域比较多,发展比较快,变化比较多,使得人们的想象空间比较大。否则按传统办法估算,一个PPT,几万行代码,几台电脑服务器,若干办公家具,加上看不见摸不着的用户数,能给多少钱呢?

  4. 这种制度突出承认和保护了员工在企业未来成长中的价值和作用。

  在外人看来,最刺激最富有诱惑力的莫过于互联网业普遍实行的员工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了。挣不挣得到真金白银另说,至少给人一个梦总是好的。既然投资者承认创业者的无形资产的价值,那么他们也就应该共同承认其他员工的无形资产在公司成长中的价值。创业者、投资者和员工理论上利益数量不同,但利益方向和实现方式一致,这就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新精神。比起传统的奖金制度,期权制既节省了公司的资金,又给了大家一个无限的发财梦,真是个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