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绿大地涉嫌欺诈发行股票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等五名被告被检方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等罪名予以起诉。虽然此案并未当庭宣布审判结果,但何学葵等人犯罪事实铁证如山,为其定罪只是时间问题。
何学葵等人被定罪并无悬念。但最终作出怎样的判罚,却是市场关注的,这也是绿大地欺诈上市案的第一个看点。中国股市是一个以牺牲公众投资者利益为先决条件而建立起来的市场,这种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牺牲也表现在对证券犯罪打击不力上。比如,欺诈上市,这是资本市场的第一大罪,这在国际成熟的股市里是要受到严厉处罚的,不仅上市公司面临退市风险,而且主要责任人也难逃牢狱之灾。如在香港市场,东大照明因为造假上市,不仅股票从2004年7月29日起一直被停止交易,而且今年9月2日,东大照明主席朱展东与胞弟朱植杞,被判处监禁12年及10年半。而在我国A股市场,欺诈上市没什么大不了的,如2000年1月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红光实业欺诈发行股票案的宣判,有关责任人均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11年之后,法院如何对欺诈上市的何学葵等人进行宣判显然引人关注。根据《证券法》与《刑法》规定,对犯有欺诈上市罪的主要责任人的判罚无非就是5年以下徒刑以及30万元以下罚款。若如此,对绿大地欺诈上市案的处理最终难逃“皮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结局。
第二大看点,绿大地会否被退市?让欺诈上市公司退市,这是国际成熟股市常用的做法。大到美国安然公司因为造假而被退市破产,小到东大照明已停止交易6年之久。但一直标榜“与国际接轨”的A股市场,在对欺诈上市公司却甚是包容。一旦公司欺诈上市成功,就不再退市。只要“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即可。红光实业没有因为欺诈上市而退市,绿大地在欺诈上市的犯罪事实得以确认的情况下仍然还在A股市场继续交易。因此,在法院对何学葵等人作出公开审理之后,绿大地走向何处去显然是市场关注的。如果继续保留绿大地的上市资格,这无疑是对欺诈上市者的最大庇护。
第三大看点,将有多少投资者参与对绿大地欺诈上市的索赔。绿大地欺诈上市带给投资者的损失是明显的。在法院对何学葵等人作出判决后,其民事诉讼工作也将拉开序幕。但有多少投资者会参与索赔,这却是一个现实问题。由于索赔工作手续烦琐,而且法院的审理一再拖延,投资者根本就没有精力来消耗,很多投资者都会放弃索赔。因此,面对绿大地欺诈案将有多少投资者参与索赔,是一件令人关注的事情。在索赔问题上,国外通常都是通过集体诉讼来为投资者维权,这样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因此,是否引入集体诉讼制度,这是A股市场监管者是否真心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试金石。
绿大地欺诈上市案的三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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