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对李双江之子实施了一种司法保护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
2011年9月16日
关于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苏楠打伤人的案件,北京市公安局9月15日发布了一则通报,通报的全文如下: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1-09/15/c_122040827.htm
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2011年9月6日21时许,李某(男,15岁,北京市人,学生)、苏楠(男,18岁,北京市人,学生)在海淀区马连洼北路西山华府小区附近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车辆。9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李某、苏楠刑事拘留审查。在审查中,李某、苏楠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综上,李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已送交执行;另已决定依法对苏楠提请逮捕。
警方同时查明,案发时李某系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车牌号为京J79272),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市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李某进行了处罚。其中,对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因李某未成年裁决行政拘留不执行。针对京J79272车辆存在多起未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曾于2011年1月10日至8月29日依规定向车辆所有人李某邮寄了8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告知书》。目前,上述违法行为也均已处理完毕。
关于案发时苏楠驾驶的机动车悬挂车牌问题,经晋O00888车牌管理机关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牌照设施所认定,并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苏楠案发时驾驶机动车上悬挂的牌照系伪造。苏文斌(男,45岁,原山西省聚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楠父亲)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审查。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京市公安局的上述通报中,对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苏楠的名字,用法是不一样的,通报中把李天一说成是“李某”,而对苏楠,则没说成“苏某”。
一同打伤他人的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异呢?
本人查看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的第五章“司法保护”里写道: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北京市公安局之所以在通报中,不说“李天一”,而说“李某”,看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李天一实施的一种司法保护。
链接:
1、陪同李双江探望被打伤者的俩军人算什么?(2011年9月8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1d308b70100y8vd.html#comment1
2、军队领导不该陪同李双江探望被李天一打伤者(2011年9月8日)
http://www.chinavalue.net/Management/Blog/2011-9-9/831740.aspx
3、军艺将特招被李双江儿子打伤的夫妇的小孩吗?(2011年9月9日)
http://www.chinavalue.net/General/Blog/2011-9-9/832082.aspx
4、李天一还停在玩塑料枪的层次,真是一个奇迹!(2011年9月12日)
http://www.chinavalue.net/General/Blog/2011-9-12/832682.aspx
5、天一“伤人案”与三一“行贿门”(2011年9月16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1d308b70100ykzv.html
刘先明简介:
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武汉工程大学客座教授,苏州胥城大厦、书香连锁酒店等单位的企业文化顾问。上海铁路局、九寨沟风景区等40多家单位借鉴了精细管理工程。
曾为大庆油田、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海尔、海信、红豆、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三院、解放军第5720工厂、北京空军十总队、中船重工船舶材料研究所、中储粮、中平能化集团易成公司、胥城大厦、书香连锁酒店、川庆钻探、辽河油田、中原油田、江苏油田、镇海炼化、长庆油田采气一厂、上海石化、天津石化、吉林石化、首都机场、上海铁路局、山东农行、吉林邮政、四川电力、潍坊报业集团、潍坊地税局、新华联集团、中建三局、中铁四局、中十冶、安徽交通投资集团、湖北路桥公司、内蒙古移动、北京市容委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贝尔、北京朗姿服装、上海医药、海南永青、安徽和威、锦州航星集团、黄山永佳集团、山东瑞星化工、山东鲁西化工等百余家企业提供了企业文化、精细管理工程、文化营销、品牌推广、人力资源管理、客户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咨询、培训服务。
2001年首创性提出了“岗位主人翁”的新概念; 2005年首创性提出了煤矿领导“捆绑式下井”的新观点。2002年在天津、东莞两民营企业首创实践了“签约总裁”和“签约总经理”的咨询新方式。
曾被中国企业评价协会(隶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聘为第二届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大奖活动的评审工作专家;2004年被评为中国十大培训师;2006年被评为中国十大企业管理咨询大师;2008年入选“中国改革开放30年行业百名功勋人物”;2009年被推荐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或建国60周年创新人物”;入围2010“创业中国年度十大创新人物”; 2010年被授予“中国经济建设特殊贡献人物”荣誉称号。2011年3月被中国民营商业联合会推荐为“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2011年5月20日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邀请刘先明担任副会长。享有“红色咨询师”的雅称。联系电话:13910823978; E-mail:[email protected]。QQ:275399245;MSN:[email protected] , dhlx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