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考虑一个并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即“团队的成员之间,是如何分配共同创造的收入的?”比如,两队篮球队比赛,要比逐个队员轮流上场投篮要好看得多,能带来出多得多的收入。那么,一场无法分割的表演所带来的收入,是如何在那些水平参差的队员之间分配的呢?
抽象地看,一个养猪场也是一个团队——它由场地、资金、劳动、管理和技术等要素共同构成,并产出混合的产品——猪肉。那么,市场是根据何种原则,将不可追溯来源的猪肉,分别归功于各种要素,并恰如其分地支付租金、利息、工资、分红和各种费用的呢?再设想,如果有位营养学教授,发明了一种“肥猪丸”,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头猪只要吃一粒,就能增一百斤猪肉,那新增的猪肉收入将如何分配?养猪业的回报率是否会提高?
答案是:在竞争之下,那位营养学教授会把他的“肥猪丸”卖给出价最高的养猪场,而每粒“肥猪丸”所能得到的报酬,最终将等于它带来的增值,即那一百斤的猪肉。教授发明“肥猪丸”的结局是:消费者多吃了一百斤肉,教授得到了一百斤猪肉的报酬,而其他要素提供者并不会多占教授的发明所得;而养猪业的“回报”和“成本”同步提高,故其回报率不是大幅上升,而是始终向市场上的一般资本回报率靠拢。换言之,在竞争之下,任何团队或企业,其内部各种要素所得的报酬,都将趋向于它们各自给团队或企业带来的边际贡献。
让我们回看出租车的收入分配问题。出租车服务是垄断行业,政府严格控制发牌数量,而没有牌照参与营运是违法行为,会受到国家暴力机关的制裁。因此,出租车的车资,是高额的垄断收入。问题是,高额垄断收入,究竟是“出租车服务”中的哪种要素带来的呢?显然,不是汽车、不是汽油、也不是司机的劳动,而是牌照。既然如此,那么超出市场竞争价格部分的垄断收入,就应该且只会归牌照的所有人所得。
肢解“出租车服务”的各项要素,能把问题看得分明。假如车主得不到购置汽车所应得到的资本收益,他就会将资金转为其他用途,那出租车司机就会无车可开;假如出租车司机改行能赚得更多,他就不会继续当出租车司机,那出租车就会无人来开;而假如出租车牌照能够赚取比其他投资更高的回报,人们就会哄抢出租车牌照,直到出租车牌的价格飙升,令其资金回报率跌到一般回报率水平为止。
由此可见,出租车司机缴纳的“份子钱”,只是司机代“出租车牌投资者”收取的投资回报而已。既然是代收的营业收入,那就不是司机的收入。这好比超市的收银员,主要是代别人收钱一样。份子钱源自特许经营,要消灭份子钱,就必须取消特许经营。最理想的方式,是把出租车营运从“发牌制”改为“登记制”,不管是私人还是公司,都可以到政府那里登记,声称自己要加入营运;而政府只负责记录和核实来人提供的资料,以备乘客投诉和其他安全-- 防备之用。
让我们回看出租车的收入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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