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囚禁性奴事件的心理禁区和行为效仿
李华新
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本月初,该案因一女子的举报电话而告破。洛阳警方从地窖中成功解救出4名歌厅女,同时,还找到两具尸体…… (消息来源《大河网》)
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离奇大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为两年,有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
“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
性质是恶劣的,不管是李的心理有什么问题,还是这些被囚禁的女孩子因为这样的陪睡使得心理发生了扭曲,还是说这些女孩子不知在这样的一种环境下生存的无奈,使得自己的心理也发生了变化,总之是这些女孩的也是一些心理发生变化的无良女孩。因为在一种扭曲的做法和心理的作用下,这些女孩的行为也已经变态,因而也就可以接纳李某的这种变态的做法。
警方侦查后得知,犯罪嫌疑人李浩在将6名女子诱骗、囚禁之后,强行与这些女子发生性关系,且平时对这些女孩“调教有方”,女孩子们不仅毫无反抗之意,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以“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而发生争执。时间一长,女孩子们都喜欢叫李浩为“大哥”、或者“老公”。
洛阳警方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办案效率颇高,但报道此案的记者却发微博称,他遭相关人士质问是谁爆的料,并称他侵犯了“国家机密”。按道理说,李浩被捕,幸存的4名女子被解救,接下来当地政府该做的事会很简单,严惩犯罪嫌疑人,告知公众真相,平息公众不安心理;现在,将李浩案与“国家机密”联系在一起,真让人疑惑:这算什么“国家机密”?
不过笔者还是觉得质疑这件事情,是否是属于国家机密似乎是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意义,因为这里对于这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令人发指的事情,给技术监督局抹黑是无意的了。而这里所指的一些具体问题,则是李某本身的这些做法,实在是已经与一个正常人的心态发生了变化,而且这种变态的心理,似乎也是因为这种心理的扭曲而使得生出这种事端,并且是非常的残忍。
从这种情形来看,对于当下所出现的这种情况,不光是需要进行的法律严惩,也需要我们对于这些屡屡出现的有悖人伦的种种做法需要从心理的层面进行疏导,而在心理发生的裂变和心理变态出现之后,实在是需社会和心理专家给予高度的重视,因为,一旦心理发生扭曲,就会做出一些变态的行为,而这种行为不仅只是一种非道德的行为,也是心理的变态和异化,而在这个领域我们关注的似乎并不多。
而在一些影视剧中所出现的这些对人性的变态心理和行为的刻画,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行为,而一些人的效仿,其实并不是一种对变态行为的仿效,而实在已经是一种犯罪行为!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