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营造环境,改善服务,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进一步优化结构和转型成长,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走上内生增长、创新驱动的发展轨道。
基本原则是:坚持就业优先。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大力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主体,提高创业能力,促进新企业的创办与发展。坚持内涵发展。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推进产业分布结构、规模结构、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实现中小企业成长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形成有利于创新的体制和机制,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和文化。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坚持“专精特新”。将“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引导中小企业优化生产要素配置,促进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小而优”、“小而强”的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协调发展。坚持分类指导。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小企业分布广泛、个体差异大的特点,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总体目标是: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改善,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发展质量全面提升,社会贡献更加突出。
主要任务
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活力和吸纳就业能力,坚持把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作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力争“十二五”期间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坚持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大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力度,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各种有形和无形的障碍,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等领域,拓展企业发展空间;鼓励创办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落实并加快完善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创业服务,通过创业带动就业。
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主攻方向,力争到“十二五”末取得重大进展。优化产业分布结构。引导中小企业进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以及家政、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的发展;鼓励中小企业进入服务外包、游戏动漫、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新兴领域,拓展发展空间。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引导东部中小企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加快中西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优化企业规模结构。支持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做强做大,成为主业突出、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规模效益、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成为大企业或龙头企业协作配套产业链中的骨干企业。鼓励中小企业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市场需求,成为一定区域和细分市场的“小巨人”企业。 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名牌产品的数量和比重,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培育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名牌产品,保护老字号等传统品牌,加大驰(著)名商标培育扶持力度。提升产品质量,扶持优质产品,加强质量安全保障。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财税、金融、环保、土地、产业政策等手段,加快淘汰中小企业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节约资源和能源。
进一步提高“专精特新”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坚持把走“专精特新”之路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途径,把集聚发展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着力点,建立起企业间紧密的分工协作关系,努力形成中小企业“专精特新”竞相发展的新格局。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积极推动以上下游企业分工协作、品牌企业为主导、专业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集群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坚持市场导向,突出地区优势和特色,发展专业化产业集群。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探索多种类型的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改善产业集聚条件。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提高生产工艺、产品和服务、市场专业化水平,成为产业链中某个环节的强者。培育为大企业和龙头企业配套的生产关键零部件、元器件的骨干型中小企业。鼓励为大企业配套,加强中小企业分工协作,培育一批“配套专家”。 支持中小企业精细化发展,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精细管理,生产精良的产品,提供精致服务。用高、精、尖产品和服务赢得市场。鼓励中小企业走差异化成长道路,赢得市场竞争优势。 支持中小企业特色化发展,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从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出发,在“特”字上做文章,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形成自己的特色产品、特色服务等。支持中小企业新颖化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工艺创新、功能创新,实现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新”取胜,提高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坚持把完善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整体素质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基础,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较为完善、易于实施、行之有效的中小企业科学管理制度;形成一大批战略管理意识、社会责任意识、节能环保意识、诚信意识强,质量管理、品牌管理、安全管理、营销管理水平高,财务管理规范,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完善中小企业治理结构,推动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开放股权,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加强中小企业基础管理,强化战略、财务、营销、品牌、质量、风险、安全和节能管理,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动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人的因素,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队伍。加强环境保护,搞好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坚持把完善服务体系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保障,力争到“十二五”末中小企业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推动形成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核心,以行业协会(商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等为依托,各层级服务机构纵向贯通、各类服务机构横向协同、各类服务资源开放共享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建设计划
支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以及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技术升级,优化生产流程,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水平。推动落实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完善鼓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不断提高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军民两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普及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开展专题培训,为中小企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开展专利辅导、专利代理、专利预警以及专利服务中小企业活动,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中小企业,提高中小企业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
支持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集聚区以及轻工、纺织、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行业,重点支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节能减排、再循环和安全生产等技术服务。加强中小企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为加快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
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中小企业与大专校院、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进行联合创新。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大企业开放研发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畅通产学研交流合作渠道,促进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成果产业化;建立产学研联盟、合作基地,加快产业技术升级。
加强质量和标准工作。推动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承诺活动,建立质量诚信体系,提高质量诚信自律水平。加强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指导,为中小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中小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
创办小企业计划
按照“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方针,不断改善创业环境、培育创业主体、强化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基地,促进新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创立和发展,扩大就业。
培育创业主体。加强创业宣传和创业教育,激发创业热情。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发展。对初创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合理设置资金等准入条件,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鼓励创业者和初创办的小企业进入创业园区集聚发展。
强化创业培训。以提高创业者素质和创业能力为重点,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帮助他们了解创业环境,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企业经营和管理必备知识,掌握申办各类经济组织的方法,增强创业能力。采取知识讲座、案例教学、经验交流、实际演练等多种培训方式,增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创业培训的质量和实际效果。
深化创业服务。依托现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完善各类创业服务机构,提供创业信息、创业咨询、创业指导与策划,以及登记注册、会计(税务)、劳保、外贸、法律等代理服务。鼓励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深入“园区(基地)、社区、校区”开展服务,及时、有效地解决创业者和初创企业困难。鼓励市、区(县)、街道(乡镇)组织开展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建立创业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服务热线,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支持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支持利用闲置的厂房和场地,改造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鼓励在现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区、创业园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具有较强创业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利用各类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支持建设和改造3000个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基础设施、创业场地和服务设备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
建立和健全创业辅导服务队伍。通过定期举办创业辅导师培训,形成一支专业创业辅导服务队伍;通过建立专家选聘制度,鼓励有创业经验、熟悉创业政策、热心创业服务的优秀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专业人士参加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高素质的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
贯彻落实国家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减少、合并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审批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辅导服务的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
组织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以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
加强中小企业管理和管理创新。督促中小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建立内部会计核算制度。引导中小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质量、计量、节能、安全、用工等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
推广中小企业管理创新经验。鼓励中小企业及时总结管理创新经验,积极参与全国、地方以及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活动。加强管理创新成果推广,通过标杆示范,推动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大力引进智力,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
鼓励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支持行业协会、专业的管理咨询机构和管理咨询志愿者开展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改善管理。重点支持一批专业水平较高、管理规范的管理咨询机构。培育一批管理咨询队伍和管理咨询师。
强化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继续实施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启动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广泛开展政策法规、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准则与资本经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品牌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