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专项治理长效比数字更重要


反腐倡廉专项治理长效比数字更重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9月23日出席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按照中央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2011年9月24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这4项专项治理工作,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我们顺应人民期待、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际行动。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中央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在总结汇报成绩的时候,数字最有说服力。但是,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数字也说明不了一切。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常效机制的建立比数字的罗列更加重要。

  反腐倡廉,只有开始永远没有结束。有人的地方,就有腐败的可能。因此,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系统工程,绝不是毕其功于一役的事情,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只能深入不能敷衍。在反腐倡廉建设推进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有阶段性成效,但不能有阶段性思想,必须一如既往、自始至终抓实抓细抓好。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实践经验,创新监督方式,坚持公开透明,注重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从源头上进行治理的长效机制,推动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反腐倡廉,惩治有力才能预防有效。反腐倡廉,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原则。但是,要想真正取得成效,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惩处、从严治理,惩治有力才能预防有效。要以铁的纪律和钢的执行倒逼党政官员廉洁从政。反对腐败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滥用权力者坚决予以查办;严肃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各类问题背后隐藏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能心慈手软、姑息养奸,更不能轻问责、松惩治,在罗列的数字背后弄虚作假,甚至搞假问责,以此来欺上瞒下,只会使贪污腐败分子更加猖狂,也会使原本就可能很脆弱的预防腐败的措施更加飘浮乏力。

  反腐倡廉,立体架构胜过突击行动。搞专项治理、吏治风暴,是针对群众比较关切的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而采取的特别行动。但是,特别行动切忌变成突击行动,尤其不能搞成轰轰烈烈走过场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反腐倡廉,一定要立足于长远,突出在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上下功夫,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突出立体架构,构筑反腐倡廉立体“防火墙”,而不是简单的以点带面、以偏概全、以突击行动代替长效机制。要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不仅要注重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而且要注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特别是要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制定防治措施,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以人为本不是自说自话。在反腐倡廉中,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的,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但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种要求,必须落实到反腐倡廉的具体实践中,而不能变成官员的自说自话。必须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民生领域的腐败行为尤其应该特别治理、重点预防。必须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而且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是今天贯彻了,明天就可以不落实了,必须长期坚持、始终做到,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中。

  能不能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发挥特殊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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