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网易公司发布声明称,淘宝网创意站设计师频道涉嫌抄袭网易印像派的设计师专区,网易页面设计、slogan等方面存在极大的相似性。网易认为,淘宝相关页面与网易在网页架构、栏目设计、配色方案存在极大相似性;网易印像派slogan为“无设计,不生活”,淘宝创意站则为“无创意,不生活”。
页面设计抄袭、slogan抄袭,似乎淘宝犯的都是小错,甚至是在进行网友戏谑为“微创新”、“纳米级微创新”、“像素级copy”。还有评论认为,中国的互联网,从页面设计到商业模式,哪个不是在抄袭“借鉴”?不用太较真了。
我们支持较真者网易,和屡见不鲜的抄袭较真!为什么中国的互联网会是抄袭者的天堂?为什么会有声音宽容抄袭?淘宝网何以敢明目张胆地几乎直接复制另一互联网巨头网易的产品创意?
淘宝网之所以敢将这一类的“小恶”做得如此坦然,不外乎三个原因:
一是,网络购物、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至今未纳入规范的监管体系,行政管理部门对网络假货、侵权盗版商品也无明确定义,这已成为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最大隐患之一。换句话讲,针对互联网产品抄袭的成本极低,而维权的成本极高,需要应对监管部门权责不清,诉讼周期过长等问题,而抄袭者删除链接、修改页面、更换slogan这些工作,可能只是一个设计师或网络编辑1小时的工作量。
第二,淘宝网运动员兼裁判员的身份注定,其如果作恶,可以有恃无恐。号称亚洲最大的电商平台,数亿卖家和消费者每天都不得不依赖的购物基地。根据以往媒体报道,淘宝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投诉处理,或以侵权证据不足,或以淘宝仅是“第三方的交易平台”为由,规避责任。而针对淘宝网资深的抄袭指责,其大可以不用理会,因为它们深知,目前的中国消费者,根本就离不开这一平台。钱照赚,袭照抄。
第三,作为以电商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淘宝网对门户网站独特的产品文化缺乏理解与尊重。每逢大事,网易、新浪等门户网站的编辑们都在攒足劲头比拼专题制作的质量、编辑的创意,各家在页面设计的版式等方面竭力推陈出新,力图给网友留下深刻印象。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指责页面及创意抄袭,简直生不如死。以网易经营门户网站10余年的经验,高质量的专题创意、独特的视觉是其众所周知的标志。网易指责淘宝网抄袭,也可以看做是门户网站对知识产权发起的一次维权行动。
然而,勿以恶小而为之。网易的公开声明发出后,淘宝一直未出回应。淘宝今日对抄袭似乎可以不理不睬,或者“埋头做事”,但恶的习性与文化如果渗透到一家企业的日常运营中,长久看,不仅有损自家形象,更为数亿电商交易者树立了一个缺乏诚信的坏榜样;而如果交易者都认为在淘宝卖假货、卖游戏外挂、抄袭别的卖家商品照片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整个中国电子商务乃至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大环境便会逐步恶化。
淘宝抄袭门:勿以恶小而为之
评论
11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