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竖一: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基本是空想


     文/罗竖一

      许久以来,人类一直渴望长生不老。然无数的事实充分证明,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是任何力量都无法改变的。

  面对人类的养老问题,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历史时期,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方式。譬如在数千年的中华文明史中,“养儿防老”,即以血缘为纽带而以人间亲情为温暖剂的“家庭养老”,是最为主要的养老方式――弘扬父慈子孝之华夏民族的优良传统。

  可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之后,家庭结构及其相关的血缘纽带等较之从前大不相同,即“家庭养老”越来越成为现实的难题;而当下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

  简言之,中国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而据2011年9月29日《新京报》报道,9月28日,全国政协举办“大力发展我国养老事业”提案办理会。“以房养老”提案的办理部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到场,他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银监会就此也展开了专项调研,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

  对于 “以房养老”方式,笔者实在不敢苟同,而认为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基本是空想。

  首先,“以房养老”的前提是要有房子。但是,在中国现有的10多亿人中,真正拥有自住房(有房产证)者究竟有多少呢?换言之,没有房子的老人,如何做到“以房养老”呢?

  其次,就算是拥有自住房的老人,其果真能拥有“房屋产权70年”吗?

  家喻户晓,一个基本的常识是,就法律意义而言,商品房到业主手中之后,所谓的“70年产权”已经打了折扣,即不足70年了。

  何况,据2010年4月6日《中国日报》等权威媒体的报道,中国建筑的平均寿命为25-30年。而笔者曾经以中华建筑报主编身份参加的某个相关研讨会上,不少专家亦提出了中国新建商品房平均使用寿命为30年左右的看法。

  也就是,就中国商品房的现状而言,拿30年左右的使用期去推行“以房养老”,对于很多中国人而言,基本是水中望月。

  再者,中国社会历来重视家庭养老,即以人间亲情为纽带的家庭养老。也就是说,对于“以房养老”这种冷冰冰的养老方式,众多的中国人会本能而理性地予以拒绝。

  另外,还有一个主要原因,这就是中国有关金融机构不大有可能去接受平均使用寿命仅为30年左右的商品房,而目前这种商品房遍布大江南北。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门理应将研讨的注意力从“以房养老”这种不切合中国实际的方式上转移开来,而积极地去关注其他养老方式,并大力地提升诸如“家庭养老”这样的养老水平,因为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基本是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