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不振的原因与提振民间投资的意义


  (一)民间投资不振的原因

  自从2003年房地产被确认支柱产业后,地方得到了分税制后最大的财政来源,逐渐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导致财政投资方向都围绕土地收益的建设而实施,最终财政投资偏斜严重,又不得不继续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形成恶性循环。随着投资、出口、消费三挂马车有所失利,地方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就更加突出,各地方官员就在四处招商引资,主要方向就是房地产,他们之所以敢于保障开发商投资可以赚钱,根源就在于每年的土地供给规模与市场需求造成的剪刀缺口。在实体产业低迷,资本与民间游资冲入房地产后,投机需求的放大加上刚性需求的存在,两大需求在土地供给不足导致商品房市场供给匮乏的情况下,必然推动房价上涨,在这样的供需格局下,每年向市场投放过多货币又导致货币以每年10-20%的速度贬值,房产自然就会成为最佳投资产品,也是当之无愧最具保值可以抵抗通胀的资产。但是,这样的趋势只能造成资本不断向房地产渗透,民间游资与海外热钱不断向房地产涌入,最终实体产业得不到资金推动发展。事实上,通货膨胀时,房地产价格都会上扬;因此,拥有房地产的人财富会跟随增值,但是没有房产的人则更加买不起房。通货膨胀会使债权人受损,因为收回来的本金,购买力已经不如从前。但对债务人的影响刚好相反。因此,通货膨胀会使某些人的财富增加,但某一些人的财富则会减少,从而使全体国民财富进行了重分配。这也是中国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的主要根源之一。通常,中、低收入且无自用住宅者,受通货膨胀为害最重。在通货膨胀严重时,今天能买到一斤白菜的钱,明天可能只能买到半斤白菜。因此,人人不再储蓄,而争相囤积商品,或者是将钱投入购买房地产、黄金等投机性或不具生产性的用途。结果,正常的生产事业缺乏资金来源;企业也因为成本及收益难以掌握,造成民间投资不振;于是整个社会的人力资源都消耗在对抗或适应通货膨胀上,严重影响经济成长。

  (二)提振民间投资的意义

  盘活民间资本,提振产业投资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利于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并使拥有闲置资金的人得到了高于银行利率的回报;有利于化解和避免由于缺乏对民间资本的引导而产生的负面作用,使自发的民间资本转化为理性的投资行为,发展社会信用,增强信用意识,降低民间投资的风险,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利于培育民间资本家的投资意识和资本运作意识,为民间资本开辟直接融资和投资的渠道。增加资金所有者收益,达到富民的目标。在全民创业中,使资金向能人集中,使投资者、创业者关注市场,提高新经济意识,形成全民创业浪潮;有利于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本市场资源,解决企业和创业着在自主创新过程的资金需求,建立和谐资本市场;有利于解决当代中国民营企业托拉斯化的问题。中国民营企业家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农民意识和小市民意识,他们不可能建立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也不可能通过经营权的统一来创建具有规模经济优势的托拉斯。民营企业的托拉斯化,是未来中国的不可阻挡的必然发展趋势,其中存在着重大的历史机遇。